【生活】关于不要喂食流浪猫狗这件事
「不喂」是种试图控制流浪猫狗数量的方式,虽然我也好奇甚至怀疑这个方法的成效,那至少是种尝试。但如果断绝食物来源,这些流浪猫狗外扩后会造成怎样的问题也是可以试着想像的副作用。
可是要是将使用这种方式的原因,加上「这些流浪猫狗可能对于野生动物的伤害」这项理由,却感觉怎样都不对。因为人类而衍生出流浪猫狗问题,而这些流浪猫狗对环境造成了伤害,所以人类要处理掉这些流浪猫狗;听起来就像市长放任底下官员图利贪污,当官员对市民权益造成伤害,人们处理掉图利官员,那市长就没事了吗?这个例子还是建立在图利官员有意识的去违反一项规则,流浪猫狗进行狩猎这件事是自然动物本能,并没有违反自然法则。 A乱搞出B来伤害C,然后做法是处理B,怎么想都不对,但也是很多人处理事情时的第一反应。
甚至谈到扑杀跟节育,扑杀是乍看之下很「一劳永逸」的方式,但「澳洲野兔」的例子很棒的描述了扑杀可能的结果之一,就是根本没用。生命自己会找寻出路,这是地球生物界四十亿年来唯一的真理。当然,澳洲野兔真的无解吗?其实有更野蛮的方式:开放食用兔肉,重开兔毛皮件产业,民众自由捕猎,也许十年内就不是问题了。但我开头就说了:「那是更野蛮的方式。」野兔如此,野狗野猫?人们都是怀抱着某种程度的道德感才开始讨论这些问题,但也因为怀抱着一定程度道德感,才让这些问题显得更无解。
如果试图为了弭平这种道德冲突感,为扑杀冠上因为流浪猫狗会狩猎野生动物的理由,为了守护物种A而控制物种B,上个世纪有个人叫希特勒,他为了雅利安人种的荣耀与存续,扑杀犹太人;为控制物种以有利于管理而进行节育,这个世纪有个国家叫中国,他们为了方便国家治理,对维吾尔人进行节育。很多人都知道现在这两个个人与群体是如何被看待的,但又同时认为扑杀与节育是可采行的手段。
或许终究会有人说,希特勒跟中国杀的是「人」,这大概就是最关键的因素所在吧。人本位、人是至高之灵、是地球上最高等存在,是「存在」还不是「生物」,因为对有些人来说什至认为人是超脱于生物之外的群体,所以能顺理成章地对「生物」造成影响。对「扑杀」与「节育」来说,背后概念就是人类可以仅凭自身需求决定另一个物种(人种)的存续,要他们生就生,要他们死就死,甚至最常见说法是人类这样恶搞最后会毁灭地球。地球不会因为这样毁灭,就算核弹炸翻了地球还是在宇宙中绕着太阳运行,直到或许有一天被太阳吞噬,或是其他宇宙等级的事件影响地球的存续,但那是被人类影响的可能性,大概远低于你接下来连中一个月大乐透加威力彩头奖。人类会毁灭地球这种想法还是立基于人定胜天这种意识之上。
对我来说,更极端一点的想法,连认为「人应该对自然环境的改变有所作为」这件事可能都有问题。人是自然界的一环,人类群体造成的影响能不能视为一种自然事件?又是基于什么理由而不能将人类活动视为一种自然事件?如果自然法则如此,将猫狗视为与人类这个物种的一种共生行为,一般人会去在意鮣鱼对鲨鱼造成了什么影响吗?会注意鮣鱼对环境造成了怎样的影响吗?
我知道因为是人类,因为身为人类,所以会觉得应该对人类所造成的影响负一点责任,但要求任意其他物种付出代价是不是一种负责任的方式我想应该有些争议,人类对猫狗造成影响,让猫狗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该由人类承担,也该由人类对猫狗负责来承担,而不是叫猫狗付出代价然后对受影响的环境说:「我们有负责任。」
再者,这一切原本就是基于情感而出发的讨论,所以以诉诸情勒来做议题的攻防我觉得很无用,有情才有勒。若要纯粹理性的讨论,那得出的结论其残忍度我想并非我们现有道德观能够承受。
此外手段的选择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考量,但如果选择了一种面对方式,那可能随之而来的各种面向评论或许都应该在自己考量时接受的范围里。我选择将这些人类行为视为地球自然史上的一页,那我同时也接受会被认为躺平族、无能、无作为者的标签;如果认为扑杀是个解决之道,随之而来「屠夫」 、「猫狗眼中的希特勒」等标签也会如影随形附加在身上,甚至是心中。享尽各种好处又能排除各种负面标签的好事真的不存在。
我反倒觉得台湾人(或许是现代世界人)越来越希望有某种一步登天、一步到位、一劳永逸、一蹴可几的方式来瞬间达成目标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了。
我不会选择以「它们造成了危害」这个角度去看,生物求生觅食是天性,「玩弄」猎物这种观点是人类加诸的感觉,对它们来说是求生技能训练与练习的过程,会以狩猎为乐的生物实际上还是只有人类,甚至是人类为了自己的狩猎乐趣而放大强化了动物的狩猎本能。从「它们造成危害」这个观点去看很容易造成一个「它们是坏人,处理它们是应该要做的行为」的印象,而忽略这一切本就是人类自己造成的后果。
如果真的将流浪猫狗的泛滥视为人类饲养宠物又不加以爱惜的「共业」,认为这是人该共同负担的事情,在不试图将这个责任转嫁到猫狗身上的状况下,天真如我想到的一种做法是扩大收容所规模,尽可能将所谓的流浪猫狗收容集中管理,同时对全体人民课征宠物照护税,以作为收容所运转经费,而人民可以藉由领养宠物来抵免宠物照护税,领养宠物实名制,遗弃宠物入刑法。但我也说了,「天真如我」,大概用剪下的脚指甲都能想到这种做法一定会有超大反弹,甚至会有更多人直接说出隐藏心中之前碍于道德不敢说出的想法:「直接全杀了就好啦。」没有人想被称为屠夫,但往往心中都隐藏着这种想法。
至于「生态平衡」,这大概就是整件事情最根本的歧异点吧。什么是生态平衡?要回复到什么时候的生态平衡?生态「应该」要回复吗?实际上整个地球生态史就是往一个方向不断行走的过程,甚至无所谓进退,每一个当下的自然事件都会引导生态圈达到那个时期的平衡,应该很少人能奢求台湾回到四百年前原住民自由生活时的自然环境,也很少人能奢求马达加斯加回到渡渡鸟还在的大自然,甚至是幻想能回复恐龙行走于大地的年代。所谓的生态平衡应该是动态而不断改变的,自然法则会决定某一个瞬间能够达到的状态,浪猫浪犬存在或许不是一种平衡,但它已经是一个自然事件,改变已经发生,看自然如何去调适。
会想改变,想挽回,想回复,对我来说是基于一种「好像人类改变了自然」的罪恶感,本质上仍旧是将人类超脱于自然之外,认为人类具有改变自然法则的力量,可是我-尽管这听起来应该超级矛盾-虽然怀抱这种罪恶感,但我不觉得人类有,且应该有这种改变法则的力量,或许一部份也是因为我觉得要是人类真的有这股力量,那会做出许多更可怕的事情-看看人类光觉得自己好像有就可以做成什么样子,还不论好坏,单凭「人觉得应该要是什么样子」就可以造成各式各样的后果。
而零浪猫浪犬,这讲下去或许会很像文字游戏,但零浪猫浪犬的极致是以后再也无法在自然环境中看到猫跟狗,这是可能发生的吗?又这应该是正常的吗?我觉得零浪猫浪犬跟交通零死亡的诉求不同,交通零死亡很明确,不要因交通事故死人,但光浪猫浪犬的定义就已经很模糊而难以达成共识,终极定义或许可说是这些猫狗完全退出人类生活范围,所谓的城市乡村聚落只剩下人类合法且独占饲养的宠物,但那些退出人类生活范围的猫狗,它们回归自然所造成的影响难道就可以说跟人类再也没有关系吗?其他生命即将面对丧失食物来源的野生猫狗全面入侵所可能造成的情况,或许也是个可能出现的残酷炼狱。我觉得零浪猫浪犬听起来比交通零死亡更抽象是它很难形成共识的主因。
人类做了太多,也自以为能做的太多,已经造成更多更复杂而难以收拾的后果了,的确人类什么都不做大概是解决很多事情最好的选择。
至于人士不是与其他动物不同的存在,这就是一个很基本的观念差异,我一直都认为人类「只是」自然界的一环,并没有与其他动物不一样。只是因为我身为人,身处这个群体中,所以基于动物本能,我要追求一个适合人类生存,再扩及其他物种的生态平衡状态。
流浪猫狗议题上群体目标其实是一致的,但问题在于手段与可接受的时间。
多数意识到这件事的人都不希望看到各种动物与生命受到与自己认知程度不对等的影响,目标都希望这些流浪猫狗问题受到适当的处理,以及控制它们影响的范围。
目前看似有效的手段有圈养、节育、扑杀,而所需时间长短不同,圈养我之前也讲过大规模或许可一试的方式,但时间成本就是整个猫狗族群的延续,甚至即便我很不情愿,但到一定规模后或许当动物老去还是要选择安乐死,甚至因应收容范围大小而为了控制族群也需要节育,可是更重要的是我知道我选择了什么,我知道我即将踏入地狱,但同时我也知道至少我做过尝试,而不是一开始就选择一个看起来很简单便利的方式,一个看起来好像可以任意随人类意志抹煞一个物种的方式;节育是许多流浪猫狗动保团体在努力的方向,而目前执行的情况看起来更像是源头控管的问题,与整体配套措施有待改善。同样的,如果今天政府大量拨发经费,甚至认真将这件事情视为人民的「共业」,课征流浪猫狗节育税,直接全面性地进行猫狗节育,只要看到猫狗一律结扎,这应该还是会有些成效的吧;扑杀直说就是看起来最简单的方式,但同时也很微妙的是很多人心中就是认为他要选择扑杀,却从不明说,原因或许很复杂,但也可能很单纯的只是因为基于某些人类道德感让他们也说不出直接杀光一个族群这种话,那这就是我先前说的,选择一个方式的同时也要能接受选择之后所需要承受的负面标签。
想想还是附带一提,我觉得「扑杀」与「安乐死」是不同的概念。即便我对于人类有没有权利「帮」动物决定他们要不要安乐死还是有些抗拒,但与「扑杀」还是有根本性的不同。
接下来说的是具争议性的言论,但同样的,抽离自己,把人类视为自然界的一环来看。我们不会在路上看到一个游民然后说他妨碍市容,把他杀了,但却好像可以自然而然地认为我们可以对流浪猫狗做出这些行为。说着流浪猫狗可能会对外在的自然环境造成影响,但这到底是不是一种为了消弭心中罪恶感而套上的理由?游民也有可能攻击人,有实际案例,半夜暗巷里看到巷子中有三五个游民,多少会有心理障碍而选择不要经过他们,不也是心存有可能被攻击的疑虑吗,但中国为了北京市容大规模驱赶市郊游民,外人看来觉得中国政府惨无人道,那或许还是中国政府多半顾及社会与国家观感而没有直接下令全灭了,可是人们却认为可以用这种方式对待猫狗。
至于所谓的「危害」,我仍然觉得是视角选择问题。 「流浪猫狗对野生动物的生存造成威胁」这是观察到的事实,但用「危害」来描述是人类以自身观点出发对这种事件的形容,我们不会说老鹰危害兔子、狮子危害大象、猎豹危害羚羊、杜鹃对雀造成危害,因为那单纯就只是自然界中一个物种对另一个物种造成的影响。但会说澳洲野兔对人类农作物造成危害,因为那涉及人类本身的利益,终究是以人类观点出发看待自然事件。甚至所谓的外来入侵种跟本土原生种,我觉得也是人类以自身状态作为基准来定义一个物种的生存顺序,所有陆地上存在的物种,它们都曾经是「外来入侵种」,人类自己也算是「外来入侵种」,甚至对台湾而言更是如此。用所谓原生种或外来种来做为生态保育的分野本身就是人类自以为是的产物。而「危害」的使用,只是人类以自己喜好来评断自然行为的方式。
大自然可以用几万年让现代猫狗与人类共生形成今天的生态,当它们脱离人类这个物种的生活环境,同样有可能成为所谓的「野生种」,那要是今天人类将流浪猫狗全面驱赶出人类生活圈,当它们成为了野生种,当台湾土狗成为「本土原生种」,它们接下来对石虎、穿山甲、山羌等造成的影响,人们是不是就可以做壁上观的说那是「自然生态」了呢?
而说到共识,我觉得在人类社会里问题不在没有共识,而在于接不接受共识。今天有没有共同目标?有。去街访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说流浪猫狗问题要解决。下一步问题或许是怎么解决,但再更深一层的问题是当决定出解决方法后,原本持其他意见的人能不能「支持」这个方法。现代比较常看到的状况是决定了零扑杀、以节育为主要方式,然后可能原先的圈养派、扑杀派因为不赞成这样的方法,就说没有共识;另一个问题是都在追求速效,一个政策推行可能要十年、二十年来发酵,但过个三、五年民众看不到成效就开始说无效、要修改。人类社会活动就算了,地球生态形成是数百上万成亿年在计算的,野生动物的确受到流浪猫狗很大的影响,但也没有脆弱到十年、二十年就会被部分流浪猫狗的移居影响而被消灭,真正撼动野生动物生存空间的问题是其他因素,但人类却选择聚焦、转移到流浪猫狗的影响上而对其他真正有破坏力的因素避而不谈。直接点破其中一点来举例,猫狗是与人类共生的生物,对人类依赖性极大,如果不是人类的活动范围延伸到所谓的「自然环境」中,与人类共生的猫狗会跑到那些环境中去「危害」当地的野生动物吗?至少在我有限的出野外历程中看不到这种现象。
有幸活在民主国家中,虽然近来民主制度受到许多挑战,但凝聚共识一直都是民主国家最重要的环节,而接受共识也是身处其中最重要的认知,就算我极度不赞成扑杀,如果今天公投每个人都可以勇敢诚实的面对自己与心中道德的拉扯,而让扑杀成为最后的共识,我同样会选择接受并帮助执行;但同时也希望如果经由民意基础选择出来的代表们所修改的法律是以节育为主要政策导向,至少反对派可以认真的在这个方向上思考该怎样做得更好、更有效率。
我认同「不喂不放养」,也觉得这或许是种可能一试的方式,但同时我也考虑过这可能会对外围环境造成怎样的影响,而我基于尊重自然生态发展的立场,选择让流浪猫狗进入外在环境中与野生动物自由竞争,适者生存,这才是自然法则。
最后的题外话,大蟑螂、美国大蠊也是台湾的外来入侵种,如果目标是根绝外来入侵种,我比较希望那是第一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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