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兵與“草莓兵”
兩岸關係一緊張,研究共匪「武統」可能性的各路磚家們,便開始了自己王婆賣瓜式的表演。反共人士說共匪的士兵大多是獨生子女,家裡捨不得他們去當砲灰;共匪說台灣的士兵是“草莓兵”,嬌生慣養不經打。
這不,萬事都喜歡讓獨生子女背黑鍋的反節育派們,又在大講什麼「一旦打仗,上戰場的絕大多數是獨生子女,民間一定會出現反戰的聲音。」(見滕彪《中共要攻打台灣嗎?》)除了自慰,順便還可以刺激共匪廢除計生,鼓勵生育,讓那些熱愛(男)人權的基督徒,有機會把他們那套「生育權回歸(給公公婆父權製家庭) 」的無比政治正確的宏偉目標變成現實。
無獨有偶,共匪宣傳機構在說到台灣無力應對“武統”時,也喜歡拿台灣的“草莓兵”說事,認為這些“被父母過度保護、動輒受傷的年輕人,儘管他願意服役”,但外界「對於台灣軍力能否抵抗得住大陸解放軍抱持懷疑態度。」(見中國青年網《美軍論斷:台軍難與中國大陸一戰》)
雙方都言之鑿鑿,就彷彿這場戰爭是否開打、能否打勝,真的取決於那些被送上戰場的砲灰一樣。
這讓我想起民國時代我外祖父兄弟幾個逃避拉壯丁的往事。
根據母親的回憶,加上我的推算,外公被抓壯丁應該發生在抗戰時期。第一次,外公被抓起來之後,家裡就合計買通看守,讓身有殘疾的四弟老四去頂替他,把我外公放了回來。然後徵兵的軍官一看老四那樣子,根本沒辦法上戰場打仗,把拉壯丁的人罵了一通,將老四放了回來。
第二次外公被抓後,他的三弟去頂替他,又把他放了回來。到了晚上,被關在二樓的老三假意到室外小解不小心跌到樓下(其實是抓住一根樹枝跳下去的),裝模作樣地大呼小叫,好像自己受傷了一樣,然後就找他大哥的老丈人(是個郎中)看傷。已經跟老大事先串通好的郎中告訴徵兵的軍官:這個人的腿已經廢掉了,你們抓他去也沒用。軍官沒辦法,只好把老三放走,還雇了一頂轎子,找了幾個轎夫送他回家。走到半路上,老三便跳下轎子,飛也似地跑回家去了。
第三次,抓壯丁的人在鎮上商量著要去抓我外公,就被老三的老婆聽到了。她趕緊到鄉下給我外公一家報信,然後他們找了幾個親友,在半路上堵住抓壯丁的人,對方看他們人多勢眾,只好放棄了。
到了國共內戰時期,外公年齡已大,抓壯丁的不再找他麻煩了。可是他的一個連襟卻被抓了去。不過我這個姨公跟著軍隊來到外省後,卻當了逃兵,從軍隊逃跑了。幸虧當地一個寡婦把他藏了起來,後來還跟他結了婚。姨公幫寡婦養大了她的幾個孩子,還給他們蓋房子成家立業。等到共匪用恐怖主義手段顛覆中華民國的合法政府之後的「四清」時期,他才被地方政府發現真實身份,然後回到老家。
依照反節育派的思維模式,像外公他們這樣的家庭,有兄弟4個,應該捨得讓其中的某個兒子上戰場,抵禦外敵,保家衛國才是。然而他們忘記了,生命對所有人只有一次,而且是屬於自己的,不是屬於父母的。真要上戰場,甭管兄弟有幾個,都沒有一個願意犧牲自己。
而戰爭的勝敗並不取決於士兵的鬥志、人民是否反戰。有美國支持民國政府,外公兄弟幾個就算幾次三番逃避兵役,也不會抵銷美國原子彈的作用。失去美國支持後的民國政府,就算姨公不當逃兵,也未必能打贏有蘇聯支持的共匪。
甚至國家的人口多寡、兵源是否充足,也無法決定戰爭勝負。韓戰期間,共匪企圖用人海戰術戰勝聯合國軍,結果怎樣呢?這段時間共匪熱炒的《長津湖》證明得一清二楚。
反節育派和共匪黨宣拿中國的獨生子女和台灣的「草莓兵」說事,都不過是誇大普通人、普通士兵在戰爭中的作用,而忽略了戰爭的關鍵因素:最高領袖。
台灣及其同盟要擊敗共匪黨衛軍並不難。
別看共匪叫得兇,實際上不管是共匪和黨衛軍內部,還是普通中國老百姓,真正願意給習瘟豬賣命的傻瓜並不多;習瘟豬在黨內、軍中和老百姓之間,也沒有太多真心實意的支持者。那9514.8千萬共匪黨徒,無非是被共匪掌握的不受人民監督的絕對權力,以及由此帶來的金錢利益所吸引,他們當中有大把大把對習核心陽奉陰違的「兩面人」。
俗話說得好,「擒賊先擒王」。只要台灣和美國把野心勃勃的習瘟豬解決掉,他那些靠權力、金錢籠絡起來的黨徒,立刻就會棄他而去,就算他曝屍荒野,被野狗分食,都未必有人願意給他收屍。
搞掉一個禍國殃民、危害全世界和平與安全的政痞,跟犧牲無數士兵相比,無論對中國人台灣人美國人……都是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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