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愿离婚赡养费要如何约定?这样写就对了!
台湾赡养费较少是透过 法院判决而来,大部分都是在两愿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书上约定来的,然而离婚协议书通常都是开放式的,不会事先写好表格让你打勾填空,导致大部分人其实都不太知道要怎么约定,更担心没写好会出现争议吃大亏,因此我们简单为您介绍一下, 离婚协议书的赡养费到底该怎么写!
免费法律咨询专线:0800-868-887
两愿离婚赡养费约定方式
首先要看赡养费是一次给付还是分期给付,一次给付比较没有争议,最好是登记当天再给付,并且付钱同时注明收讫等字眼为证,这种互不相欠通常较好处理。而如果是分期给付,则需要更加细腻约定处理,文字上的解释空间越小越好,这样法院在 处理纷争的时候,就越能够往原本契约初衷方向做判定,而关于赡养费,比较常见的写法通常是像这样:
「XXX应自111年1月1日每月(或其他任何频率)给付赡养费XXX新台币于OOO某银行某帐户,至112年1月1日为止。」
(精选文章: 配偶外遇,打离婚官司能要到多少赡养费跟慰抚金? )
赡养费要怎么强制执行?
如果是经 法院判决的赡养费,基本上直接申请即可。如果当初是以离婚协议书约定赡养费,原则上可能会经过「寄存证信函>调解委员会>民事诉讼>强制执行」这样漫长的过程,最后胜诉了才能向对方 强制执行。而且法官可能会在审理时,因对方提出请求而调整金额,造成较不利的情况。
如果想协议离婚,又不想日后为了追讨赡养费打诉讼,可以在约定离婚协议书时进行完整的公证仪式,这样日后就能直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通常只有分期给付赡养费,才会碰到需要支付命令、强制执行的情况,所以我们会建议尽可能争取一次付清。)
(精选文章: 离婚赡养费如何计算?一般都给付多久? )
离婚协议书还有哪些常见约定
离婚协议书除了证明双方离婚意愿外,通常也会记载以下几个事项:
- 夫妻的剩余财产分配
- 赡养费给付约定
- 子女的监护权归属
- 子女的探视权约定
- 子女的扶养费约定
这些都只是比较常见约定,只要不违反善良风俗原则,基本上任何事情都可以协议,但还是会鼓励询问过法律专业人士再送件,因为我们见过太多当事人,打着公平、双赢、方便等各种如意算盘,最后只是让自己或孩子陷入麻烦,甚至有不少人因此闹上法庭。
常看到像是让孩子单数月住爸爸家,双数月住妈妈家、探视子女的约定写随意、 财产分配写不够具体等,不是说要反对这些做法,只是会建议跟有经验的人先讨论过再决定。因为婚离一次就好,不要离了之后又搞到要去打官司解决问题,对彼此都是二次伤害。
(精选文章: 赡养费修法,离婚后不限过失,但有期限! )
智邦法律事务所有专业律师合作, 离婚咨询、 外遇求偿、 子女监护、 调查搜证、 刑事辩护,致力于辅导民众渡过难关。
喜欢我的作品吗?别忘了给予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在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一起延续这份热忱!
- 来自作者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