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成为"国际文化艺术交流中心",其实是什么意思?
文化政策,在香港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只要你去香港民政事务局网站( https://www.hab.gov.hk/tc/policy_responsibilities/arts_culture_recreation_and_sport/arts.htm )你便会找到文化政策这一版。细心看,其实是经过政府的考察而制定的文化、艺术、艺术教育、古迹保育、博物馆等发展方向而引伸到资源分配。
去年10月由于前特首梁振英在社交媒体倡议成立文化局而引起业界再度关注。为何突然又讲起文化局,因为中央在「十四五」规划( https://www.cmab.gov.hk/mobile/tc/issues/14th_5yrsplan_index.htm )其中一项是促使香港成为"国际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所以梁先生认为「文化局」是必须的。
但今年1月特首林郑月娥倡议「文化体育旅游局」,从民政事务局接掌文化、艺术及体育事务,以及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接掌电影、创意产业及旅游事务,将目前由不同政策局分管的文化体育及旅游事宜统整归一,加强督促及推动香港文化事业发展,有利产生协同效应,使香港成为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其实「文化体育旅游局」比较接近国内各省市的「文化和旅游厅」的框架(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http://whly.gd.gov.cn/mindex.html ),不止管理文化、艺术、艺术教育、博物馆及古迹,而且跟本地旅游及本地创意工业等跟商贸相关的项目接轨,理应比单独的文化局对香港的文化发展更有利。
而香港成为国际文化艺术交流中心,其实是什么意思?首先要知道"文化艺术交流"是如何进行。一个地方进行"文化艺术交流",通常包括展览、表演、会议、艺术节、电影节及电影博览会、戏剧节、视觉艺术博览会、书展和文学节、国际性的音乐比赛、音乐节等。其中需要支援的是会议、表演、展览及博览场地、住宿、交通(海外到本地及本地的)、餐饮,所以需要的大量人手主要是来自服务性行业,而非艺术从业员。希望今次政府不要再重覆上次因为每年一度的国际艺术博览而引伸的艺术月所产生幻觉而错配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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