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書:寫出成長軌跡 · 第一天

閃閃發亮?不如忘了它!

紫芋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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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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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來忘性很大,好的事情與不好的事情在經過一段時間後都會統統忘掉。講的好聽是說遵循著“活在當下”,但細細想來是對什麼都不太有深刻的領悟。 「過往人生中最閃閃發亮的時刻”,唔,想到這個時刻可能就要花上好久。但說到“閃閃發亮”,初中開始就很喜歡這個詞,“glitter”。有段時間把類似「要成為一個閃閃發光的人」當成自己的座右銘。

我是怎麼定義「閃閃發亮」的呢?好像因為從小到大都蠻害羞、內向的,越長大越不能站在舞台中央,但心裡還是忍不住嚮往被人看到,覺得聚光燈打在我身上就是「閃閃發亮」的明證。初三有次在主日學裡,我們聊到了對未來的期待,我說“我要成為一個了不起的人”,實際上和“閃閃發亮”的意思差不多。但後來回想起這個場景,我會忍不住覺得害臊──我怎麼會說出這樣自負的話來?

後來上了高中,那個想「成為了不起/變得閃閃發光」的我,身邊出現了太多沒有這個願望卻自帶光芒的人,我就慢慢地把這個想法丟掉了。對此,我並不覺得可惜,反而還覺得萬幸!國中時,支撐我有如此期待的,是坐井觀天的自信:在鎮上的初中上學,只要保持認真與努力,輕而易舉地就能獲得老師的關注。在高中接觸到的人,接觸到的想法,把我的眼界打開,我不再浸淫在想變得「閃閃發光」的夢裡。

……

寫到這兒,發現自己不只忘性大,而且很愛扯開話題。說實話,我不知道該如何作答這個命題。不論我試著追想什麼事,它們都不是自然而發的,如果寫下來,我覺得是一種欺騙。雖然我總是用文字粉飾自己,但今天我決定不要這樣做。

我不會成為閃閃發亮的人的,這不是說我不再期待未來,我是想和那個得到一點點成就就忘乎所以的自己決裂,我想更腳踏實地一些。 “務實的理想主義者”,前些時候看到這個詞,我想成為這樣。閃閃發亮還是不要由自己評價的好,不經意聽到別人對我評價「哇,你做某件事情在發光耶」就足夠了。不過,還是要稍微記住一些事情比較好,用心記住的那種!

CC BY-NC-ND 4.0 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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