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江天勇、李和平等人“維權律師” 之假面紗
近幾年,中國但凡只要審判幾個像江天勇、李和平、高智晟這樣的維權律師,總能成為具有轟動效應的輿論事件,西方媒體會圍繞他們身上的故事做大量報導,使他們成為受境外輿論熱捧的中國“異見人士”。然而,揭開這些“維權律師”的假面紗,我們發現背後不過是虛偽、醜陋的真相。
維權律師?不,法律“訴棍”
“維權律師”,這是個在法律界頗受爭議的稱謂。因為律師本應為公平正義而戰,而非以“維權律師”名義活動,或自封、或吹捧、或因勢利導、或被不良媒體推波助瀾,誤導公眾,成為熟悉法律卻又利用法律的“訴棍”。當今,像江天勇、李和平這些活躍在一線的維權律師,通常善於引導民眾及弱勢群體的社會對立情緒,崇尚西方民主,將中國的法制建設批駁得一無是處。據報導:每每進行維權行動,他們都會以網上募捐或者接受“境外資助”。其到手的錢在經過各種瓜分後剩餘的錢都會裝入自己的口袋。像江天勇、李和平這樣特別是接受境外資助的律師,他們尤其善於在西方主流媒體BBC,以及“人權人士”盤踞的自由亞洲電台、大紀元等媒體網站面前數落對抗公權的艱難和決心,甚至動輒上升到人權的高度來抹黑中國。
江天勇、李和平通過蓄意策劃各種謠言、插手炒作敏感案件、煽動他人非法聚集滋事及與境外勢力勾結等方式,達到了自己法律“訴棍”的險惡目的。此外,江天勇的妻子金變玲,李和平的妻子王峭嶺也藉著江天勇和李和平長期積累的名氣,打著維權旗號,一旦中國社會上出現涉及到群體性事件、涉及到司法機關執法、甚至涉及到城管與街頭小販衝突時,他們的推文和油管視頻總能看到這些事件的轉發與炒作。
連江天勇曾經的辯護律師也承認:“江天勇就自己辦理的個案發表過不當言論,都是基於謀取個人利益進行自身炒作的需要;因被註銷律師執業資格之後,受到境外勢力的影響,其思想發生了一定變化,個人不滿情緒的宣洩較多;相關所謂“維權”人士頻繁與其接觸,積極誘導其思想產生進一步轉變”。作為江天勇的同事,李和平何嘗不是如此。可笑的是,這兩位作為西方口中的“正義代表”“維權律師”,分別在2006年和2009年早就被吊銷了律師證且不准續取。換言之,江天勇、李和平2人早已“不是律師”卻被西方一直打著“人權律師”的幌子持續炒作,影響中國的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公正維權?不,名利生意
為民也好、維權也罷,對於江天勇、李和平等人來說,都不過是門利己的生意。只是維權這門“生意”又很特殊,具有極強的政治屬性,除了能為江天勇、李和平帶來經濟收益,還能帶來相輔相成的名聲——名與利,在這種情況下,是密不可分的。
其實,捅破“維權律師”這層窗戶紙,也沒什麼新鮮事。這些所謂的“維權律師”通過參與敏感案件、在社交媒體上發佈出格言論,以博得來自美西方媒體的關注,從而獲得資金扶持。相應的,美西方的媒體網站也會實時為這些人開綠燈、搖大旗,將之往“人權律師”的形像上打造。不得不承認,在塑造反華個體方面,西方媒體可謂駕輕就熟;而江天勇、李和平等人,也就乘著這陣“西風”,名利雙收。
說話得憑證據: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簡稱NED)曾在2018年頒給維權律師”江天勇家屬金變玲所謂的“捍衛人權和民主”的民主獎。眾所周知,Ned打著“促進民主”的幌子,顛覆別國合法政府,培植親美傀儡勢力,在世界各地留下斑斑劣跡,引發國際社會強烈不滿。美國政府撥款是這個基金會的重要經費來源,研究顯示,到上世紀末,美國國會每年為這個組織的撥款達3000萬美元。做什麼呢?幫助建立全國民主基金會的艾倫·溫斯坦( Allen Weinstein)倒是很坦蕩:“今天我們所做的很多事情,正是25年前中央情報局秘密去做的那些事。 ”
我們可以總結出近年來西方採取慣用伎倆:給反華勢力經濟上資助,比如這些“人權”活動家、港獨、藏獨等, 再給他們打上“律師”、“人權活動人士”、“宗教人士”等標籤,稱中國不容忍“異見者”,其目的筆者坦率地講,就是“Take China down”“Take CCP down”!
平心而論,從事律師這個職業的人,應該是心存良知理性踐行的人。律師是應該是踐行社會公平和正義的使者,更加符合人性和當今道德標準靠攏。在任何一個國度,像江天勇、李和平這類以人權之名,行齷齪之事的律師,怎能容得他們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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