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界奇幻小说《率魔助理》第七章(2)
说实话,我仍为这条问题绝对是能够属于世纪级的天大谜团。尽管魔王的信件曾经提及过她聘请我的主要原因,但我不认为这足以解释一切。
对她来说,我应该是一个非常麻烦的存在:我操控自然力的基本技巧一点也不好,是会被人取笑的程度;我不尊重她,总是在骂她是个混蛋,无时无刻都渴望捏死她;我与她的想法总是背道而驰,即使有人牺牲她都毫无感觉,我却痛心疾首,觉得身体被撕裂;我总想拯救每一个人,可是她会因而觉得我是个不务实的做梦家。
也许,回想起两个月前的「金苹果闹剧」可能会有所得益。
我在等待精灵们完成工作的时候,于脑中翻找出那段地狱般的回忆,觉得魔王与兽王称那件事为「闹剧」实在是形容得非常贴切又讽刺,只因所有事都是源自于一位血族的种族自卑而发生:
「我只想让血族更加高贵优雅,可是这个梦想却被你们狠狠践踏。」
所谓的血族,其实是能在日照下自由活动的吸血鬼,需要定期吸取人族的鲜血以维持生命。不过,他们在吸血时会使对方中毒,从而杀死对方,因此人族绝对不会在没有「血誓」──一种以血族的忠诚换取人族的血液和自然力的交易协议──的情况下让血族吸血。
然而,有部分血族不喜欢血誓。他们认为杀害人族是天经地义的事,就像豹会猎杀野鹿,鹰会捕捉老鼠,他们的行为是世界定律的一部分。为什么他们必须向人族换取忠诚才能够活着? 「猎魔骑士条例」的出现更是令他们的疑惑转化为愤怒的导火线,只因这条例中,列明了魔族随意残杀人族是违法行为,将会被猎魔骑士追捕,或直接处于死刑。而靠人族的血肉为生的种族,则只能食用已被列为死囚的人族,或到战场上捕食敌国的士兵。
这对于血族来说是不公平吗?也许。但对于只拥有着自然力的人族来说,这绝对是一条明智的条例,而订下这条例的杰克‧德斯──魔王的父亲亦因而成为这个世界中最伟大的魔王。可是,杰克‧德斯魔王没有好好安抚那些受这条例影响的小部分魔族,结果即使距离他的离世已有十五年,他所留下的条例仍然造成了「金苹果闹剧」的发生。
很多无辜的人民因而死去了。
我闭上眼睛,想起那些被当成「流动炸弹」的人民,想起为了阻止他们爆炸,而必须将剑刺入他们体内的自己,觉得很呕心。
「妳是一个善良的人,柏莎。但如果妳的善良只放在眼前而没有看见未来,那妳的善良只不过是一种伪善。想想看,假如那些人民在市中心爆炸,那会有多少人受伤或死去?」
「妳的意思是『牺牲小我,完成大我』吗?这是一条性命,而不是看不见的大我精神!」
「那妳有办法拯救他们吗?妳有办法让他们体内的炸弹消失吗?如果妳毫无头绪,却在这里吵吵闹闹,就只会成为所有人的麻烦。如果妳想要拯救每一条性命,那妳就要拥有力量,但妳现在却没有半点力量。」
「而妳即使有力量都不愿意去拯救。」
「……可能吧。」
言犹在耳。当时与魔王的对话重击着心脏,叫我认清无能,却无助找出魔王聘请自己的原因。我只忆起自己在之后放下了杀戮念头,放下了恨透幕后黑手的感情,之想着要去拯救还能拯救的生命,使整件事最终以好结果收场:我方全体生还,幕后黑手死去,不会有更多无辜市民被牵涉进来。然而,这真的是个好结局吗?
在死亡人数为五百二十三人,受伤人数为八百五十一人的前提下,这真的是个好结局吗?
到了现在,我仍然十分犹豫。
「所以,妳所见到的颜色只不过是妳想要见到的颜色而已。这是妳给自己的第一份作业呢,小柏莎。我在这里工作了很多年,都没有看出它们的分别来。」
魔王今早所说的话突然在这时出现,令我不禁思考这份犹豫,或许就是魔王聘请自己的原因也不说定。
有人突然拉扯我那裹在身上的毛巾。睁眼一看,发现精灵们来到我的面前,互相合力地把叠好的衣服还来。我接过,向他们微笑,道谢,然后目送他们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中,并以轻松的姿态准备处理下一项工作。
啊,我也要处理现实里的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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