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和笑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弄不明买快乐是什么,多数人的解释里总是透露着快乐是人的一种先天机能,言外之意就是,失去快乐能力的人一定是有什么精神疾病。想必在我不理解快乐为何的时候,必定是背负了某种不可饶恕的原罪。
后来想了一下,所谓的快乐,可能无非就是激情和意向结合后的一个副产品。
激情这个词在整个哲学史里算是个有一定出场机会的大配角,毕竟这是一种驱使人做生存以外事的必要前提。然而在中文语境里这个概念好像很不被重视,我猜是因为中文把激情当作一种过分普通的感情对待了;抑或许在使用中文的人里,只为了生存而活着的人太多了。
快乐的性质
讲回快乐的性质,比方说我先想做某件事,而后无论是要去实施还是想像,都有可能得到相应程度的快乐。而事实上做事的出发点是激情,而非仅在预想中、还没得到的「快乐」,快乐不可能是一种本源性质的感情,否则叔本华或者任何一位忧郁症患者都没有理由继续活着。另外,在想像里「好玩的事」也只是对意向的回忆或架构,并不存在那种没有目的性的快乐。预想中的快乐只能做为部分行事的动力,而并不作为某件事或某个想像的原因。所以人在行事或想像中得到的快乐只是行事或想像的副产品,而预想的快乐则出于对着一副产品价值的经验,否则预想的快乐就能几乎等同于激情了,二者的差别在于,激情几乎完全依赖于预想的结果,而预想的快乐可以夹杂在结果中,也可以在过程中。
在这个对快乐的性质的定义里,人从随机事件中得不到任何快乐。
那么很快就有一个直观上的反例:笑。
笑
或许在动物们开来,人类的笑很难理解,龇牙本身是一种自我保护的威胁行为,这东西是怎么演化为善意的。就各种令人发笑的艺术行事而言,笑必然要伴随某种形式的痛苦,无论是低级的出糗还是高级的语言幽默,在伤害了某个客体的前提下才能让一些人笑出来。我有一种极不负责任的猜测是,笑可能来源于原始战场,一些士兵对敌人疼痛时做出的痛苦表情的恶意模仿。理由是现在发现古老的笑剧,几乎都是粗俗模仿。那么能排在古老艺术形式之前的载体,诸如战争、祭祀、狩猎、采集等等,似乎只有战争这种具有冲突的形式符合笑的痛苦本质。当然也有一种相对的、更愚蠢浪漫的解释:咧嘴流泪地笑是对当初自己为了吃上一口母乳而咧嘴流泪哭的无情反讽。
回归正题,由此,在我看来,笑能带来快乐的感觉,但不等同于快乐。无论笑这个行为是否起源于战场,但这一行为的原始发出者必然是一个具有「胜利者姿态」的人,这种原始的笑仍然符合我上面对快乐性质的定义。是后来的艺术将笑从原始目的中剥离出来,才形成了如今意义上的笑:其中一些并不意味着快乐;一些突如其来的笑仍然出于自我保护机制,只是发出笑行为时所分泌的激素与快乐的笑分泌的激素类似或相同而已。
在此意义上,那些原始、具有恶意的笑仍然符合快乐的有目的性;而另外一些笑则是被艺术和社会剥离出来、并非快乐的笑。
痛苦和快乐
如果直觉上说出一个与快乐相对的概念,应该很快会想到「痛苦」。但是,痛苦并不是谁的副产品,而是一直尾随一切非意向事物出现。也就是说,任何违背了一个思想主体意愿的过程、结果、事件、想像、甚至一个稀松平常的命题,都会为这个主体带来不同程度的痛苦。所以说,快乐和痛苦并非完全对立的两种感觉,我的理解是,快乐仅仅是痛苦的其中一种对冲方式。在这个意义上,快乐不能做为人的行事宗旨(佛洛伊德的唯快乐原则);痛苦则可以(叔本华),但并不必要。行事的起点仍然是个人意向(可以是痛苦),而非个人自由意向(涵盖了预想的快乐)。因为行事意向永远是非自由的,而是遵从个人理性的:这里所说的自由并不是放任,就是普通意义上的自由,而符合个人理性的选择必然是单一的,除非这个选择者是在完全不理解自身处境的情况下被迫做出的选择,而这种情况并不符合出自于个人意向的行事。
有或许有那种要恶意反驳的人,靠投骰子做一切选择,但我想知道这个人是怎么脱离个人意向做出投骰子这个行为本身的。如果单纯是在寻求刺激,那寻求刺激这一目的才是他的意向,否则只是单纯对自己没有主见的自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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