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郭義
吳郭義

前主席。傳統菁英政客。高蹈齋主人。 高蹈齋網址https://matters.news/~gaodaojhai

哈?辩论中竟发现了学术抄袭

此次辩论起源于阳子的那篇文章。阳子因为对于一些朋友圈的内容感到无法忍受,于是在matters发文小小地抱怨了一下,并且批评了林郑。在评论区下,很快有人赶来对阳子进行指责,甚至还有人认为阳子的言论有违言论自由的精神,是像文革时期一样给对方贴「反革命」的标签。以言论自由为名来指责对方未免也太过于荒谬了,辩论就由此展开。

我们的辩论主要聚焦于这四个主要问题

1究竟有没有一种道德要求包容他人言论

2批评对方的言论,是一种不包容的行为吗?

3在提出「评论不公正」前,你究竟是要回到法律还是要以先前的「道德」作为批判依据?

4把支持独裁者的人归为不支持民主有何问题?

但可惜的是,对方并不愿意对这些问题做直接的回答,而是百般躲闪后,把辩论的方向引到「Voltaire因为写诗讽刺宫廷淫乱而入狱,算不算是言论自由受到公权力的打压?」,并在这上面花费了大量的笔墨。

这个问题的答案本来是清晰明了的,但这位用户却硬是要在「公权力」上做文章。他认为

哪怕是伏尔泰时代,主要并不是所谓“公权力”的问题。那个时候根本没有“公权力”,有的是各个封建主义和天主教权威。

他进一步给出定义

政府行驶的统治权不一定是公权力,伏尔泰时代的封建政府行驶的统治权是私权力。 Public power它首先是public。来,好好学习:”所谓公权力是指公共组织根据公共意志,组织、协调控制社会与个人的力量(社会影响力)“。

我不认为这位用户是有学术背景的,但是他引用的定义却是带有学术痕迹的,不像是他自己编出来的。于是,我就去搜索了一下,发现有有两个来源。一个是MBA智库百科还有另外一个是百度问答中一位叫「ok鸽子蛋」用户的回答。因为,在辩论中引用百度问答作为自己的观点来源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所以我假定他引用的是MBA智库文章。

然后我就发现,和我辩论的这位用户(叫他P好了)根本没有看完这篇文章,甚至很可能只看了开头。因为这篇文章的下面有一节叫「公权力与私权利关系的历史演进」。在这一章里,把神权、王权和贵族权视为是造成

继之而来的中世纪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高度重合、公权力对私权利吞噬的黑暗时代。

的原因。这无疑是和P用户的观点「封建主义和公权力互斥」相矛盾的。也就是,P用户引用来支持其论点的文章其实是反对他观点的。重点来了,我发现MBA智库文章中的那段定义其实也是引用来的,引自叫「公权力的异化及其控制」一文。经过搜寻,竟然出现了两篇标题,内容都一模一样的论文。

这两篇论文分别来自南京行政学院的郝继明天津大学文法学院的刘晓纯。在第一小节「一、公权力的异化及其表现」中(两个人小节标题都是一样的)郝继明写道

从一般意义上看.一切权力都属于公权力<即公共权力)。所谓公权力,是指公共组织根据公共意志,组织、协调和控制社会与个人的力量(杜会影响力).或者说是人类社会和群体组织有序运转的指挥、决策和管理能力。这个公共组织往往表现为各级政府部门和一些准公共组织等。很显然,公权力是国家的主要象征,也是国家一切职能活动的根本前提。

而刘晓纯在这一节下面写道

从一般意义上看.一切权力都属于公权力<即公共权力)。所谓公权力,是指公共组织根据公共意志,组织、协调和控制社会与个人的力量(杜会影响力).或者说是人类社会和群体组织有序运转的指挥、决策和管理能力。这个公共组织往往表现为各级政府部门和一些准公共组织等。公权力是承担着公共责任并且为公共利益服务的.否则。公权力就很有可能变成私化和私有。

两者只有最后一句是不一样的,重合度是非常非常高的。双方也都没有就这一段标明引用。刘晓纯接着写道

谓公权力的异化.就是指公权力失去约柬.偏离法律规范的轨道.蜕变成为个别人或个别集团牟取私利的工具,异变为损害公共利益的力量。尤其是在目前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期的关键时刻,公权力更有可能出现异化。

而郝继明先是往下写公共权力的三个特征然后写道

谓公权力的异化.就是指公权力失去约柬.偏离法律规范的轨道.蜕变成为个别人或个别集团牟取私利的工具,异变为损害公共利益的力量。尤其是在目前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期的关键时刻,公权力更有可能出现异化。

又是完全一样的一段(没有标明出处)。至此,抄袭是完全可以确定的。谁抄谁的也是比较明显的。另外一个可以佐证的证据是,郝继明的文章发表于2007年,而刘晓纯的文章则刊登在「改革与开放」杂志2012的第十期上。

另外,我顺便查看了「公权力与私权力关系演进」的来源。发现,这一段内容来自于汪渊智.理性思考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而汪渊智先生在开头对公权力和私权力的说法和我的认知比较接近,于是我干脆就引用了这一段作为回覆。大致内容是,人类生活分为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规定政治生活的法是公法,根据公法享有的权力即是公权力。

但不知为何,我们的P先生却认为这一段并非来自于学术论文,而是我即兴编造的论述。对此,他做了如下讽刺性赞赏

你对“公法私法”分属“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理论真是让人耳目一新。且不说社会生活包含政治生活,光这四者对立且平行相关的定义就为现代法学带来了新的希望。
然后你后面把自定义的公私法下公私权极化的结果,直接从传统的左右派别细分,变成了具体专制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区分,真是为政治学开创了新时代。

本来,此事应该就此落幕。但我们的p先生却依然不依不饶。他说

用后世才产生的价值观去定义前世的应然真的好吗?
看来我们争论那么久,你的“公权力”一直在说的是历史唯物主义下的对立统一规律下的“公权力”。我还以为你说的是西方现代社会学下的定义呢。既然是对立统一率下的其中一套模型,就无所谓叫做“公权力私权力”、“上位权下位权”还是“国家权个人权”了,毕竟模型变量名随你定。我反正是被一位忠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追随者给感动了。

然而,然而,然而。我们的P先生并不知道,其实郝继明对于「公权力」

所谓公权力是指公共组织根据公共意志,组织、协调控制社会与个人的力量(社会影响力)

的论述也是引用的,引用自1993年,王寿林的「社会主义国家权力制约论」。所以并不是我「公权力」而是P先生心中的「公权力」是来自社会主义的学说,是来自于后世产生的价值观。至于他是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追随者我并不知道,但是他对汪渊智先生的高度评价足以看出他是汪渊智先生的追随者。

所以,大家在以后如果要引用文献来支持自己观点时要千万小心,在尽可能的阅读全文的同时也要注意文献里的观点来源。不然,则就有可能陷入到本文所描绘的那种困境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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