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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登撤销特朗普「防止网路审查」行政命令平台内容的责任谁属?

上星期,美国总统拜登又一口气撤销了特朗普六条行政命令,包括这条「防止网路审查」行政命令。尽管命令被取消,平台内客与审查的讨论仍越演越烈。

上星期,美国总统拜登又一口气撤销了特朗普六条行政命令,包括要求绿卡申请者出示可负担的医疗费用、处罚破坏雕像或纪念碑者、建立「美国英雄国家花园”」等。由于上述的命令都颇具争议(和娱乐性),所以舆论焦点都集中在它们上,其他的便没有很多人关注,包括这条「防止网路审查」行政命令。

但其实这条命令在去年5月出炉时是颇为瞩目的。事源当时正值美国大选开波,特朗普发布两条推文质疑邮寄选票的合法性,并指可能会导致舞弊。 Twitter 及后在推文下都标注了「了解有关邮寄选票的事实」标签,反驳特朗普推文的内容。特朗普对此大感不满,声言他作为总统,「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在2天后,特朗普便祭出这条「防止网络审查」的行政命令。

特朗普签署「防止网络审查」行政命令后,举起Twitter 审查他言论的报导作说明。

230 条款

那命令的内容究竟是什么呢?最主要的是要求审视《通讯规范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第230条给予社交媒体公司的免责权利。

230 条款,可以说是社交媒体的法律基石。根据条款,网路服务使用者或提供者毋需为第三方的内容承担责任,并且毋需对以自愿采取的善意行动来限制淫秽、暴力等有害内容发布而承担责任。亦即是说,平台如果基于自愿和善意对这些内容作出任何限制,是不用承担审核责任。

特朗普在命令中指控,社交媒体公司「利用自己的权力审查内容,或者让他们不喜欢的内容噤声。」。他称,若然平台是恶意限制某些人的内容,而不只是按法例删除内容,那便理应视之为「出版者( publisher)」,从而令它们要为平台上所有人的言论承担责任。

具体来说要如何实行呢?行政命令指示商务部要求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去制定一套规范判断社交媒体公司有否作出恶意限制行为,以决定它们是否仍受230 条的保护。除此之外,命令还指示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对于存在政治偏见的网站及其隶属公司起诉,并要求总检察长制定法律草案供国会参考,以减少第230条赋予社交媒体公司的法律保护。

命令出台后随即惹来各方争议。 Facebook 与Twitter 等社媒巨头固然对此大感不满,但不少法律界人士亦质疑命令的有效性。最直接的原因是,法律任何修改是由国会决定,而不是FCC。解释法律的责任亦不是FCC,而是法院。 FCC 的时任主席Ajit Pai 亦曾表示,他不会按照特朗普的要求限制社交媒体责任保护。

这道命令亦因为在法律上难以执行,特朗普政府很快便对此不了了之。尽管如此,两党对修订230条款的讨论仍越演越烈。


平台内容责任改革

在这道命令出炉之前,民主、共和两党早认为这条款已不合时宜,他们均认为,这条1996生效的230条虽然令互联网得以迅速发展,却未能应对互联网普及所衍生的影响和危机。

民主党人认为,社交媒体平台以230条款给予的免责权作挡箭牌,纵容歧视言论和假消息的散播。共和党人则认为平台常以「善意行动」作借口,肆意限制他们的言论自由,甚至质疑利用演算法压保守主义的言论在平台上散播。两党方向看似南辕北辙,但其实他们都对230 条款有着相同的目标,就是加强政府对平台内容的执法能力,令社交媒体公司要为其平台的内容负上责任。

在去年,两党议员分别提出两份针对网路平台的法案,《消除滥用和严重忽视互动技术法案》(EARNIT Act) 与《平台责任和消费者透明度法案》(PACT Act)。前者要求取消有关儿童性虐待等犯罪内容的责任豁免,并要求平台协助执法部门破解端对端加密。后者则要求平台解释其审查机制,并建立起透明的投诉机制,以及按法院的裁决删除非法内容。

除了美国国内的改革呼声,近年各国亦推动类似的内容责任改革,例如德国便早于2017年通过《网路执行法》(NetzDG),当局可要求社交媒体于24小时之内移除违法内容,甚至要求交出违法内容发布者的资讯。欧盟去年12月推出《数位服务法》(Digital Service Act)草案,为所有线上中介服务划定更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包括要求大型线上平台通报刑事犯罪、与政府及研究人员共享资料,以审视平台的运作方式。

改革的担忧

有人担心,现时排山倒海针对内容责任改革的法案,将会重新改造网路的生态。开社媒不说,现时大大小小的网路公司都依赖230 条款的保护来运作,如网页寄存、内容托管网站、Patreon 等公司,如若未来要为平台上的内容负上责任,这些公司将不得不重新考虑其业务。

更令人担忧的是,改革将严重损害网路言论自由。电子前哨基金会(EFF)便指出,现时改革法案把所有法律风险置于内容平台之上,若未能满足移除要求,将失去230 条款的保护,对这些平台来说,最安全的做法便是删除所有具风险的内容,尽管代价是大规模的审查。此外,要求制定内容审查的标准只会使具资源和能力的平台如Facebook 与Twitter 能够生存,间接助长它们的垄断。 EFF 认为,与其用法律强行规定审查损害言论自由,倒不如更新反垄断法,减低巨企垄断市场的情况,让更多平台加入竞争,避免少数人掌握着大部份人的网路言论的命运。

然而,就现时各国的行动来看,收紧对社媒巨企的规管似乎已是大势所趋,只是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目的和考量而已。社媒巨企将会如何应付这些规管?我们在网路上的言论自由会被限制吗?近年掘起的新平台能乘着巨企被压制的机会成为主流吗?还是会如EFF 所说般,改革只会助长巨企们的垄断?让我们继续看下去。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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