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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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與投機者

你是投資者還是投機者?

前兩天,我在社交平台發了一條狀態,談及了一些明明在做著「投機」的事兒,卻不認為如此的人。

寫這篇文章無意冒犯任何人,只是覺得最近的文章恰好都在聊我自己的投資思考話題,這一篇也一併聊一下「投資」和「投機」,方便大家參考自己的一些決策行為到底是投資還是投機。

當然我本人對於這兩個詞沒有任何的捧一或者踩一的傾向,因為按照接下來的定義,我的一些交易行為也是「投機」行為,「投機」在我眼裡也不算什麼啥貶義詞,但我並不會去通過吹捧自己在認真做「投資」而去貶低那些「投機者」,畢竟最後耳光會掄到自己身上。

我始終覺得做人要對自己誠實,就算你對外界撒謊,但起碼對你自己的內心要做到基本的誠實。如果你認為自己不是投機者,那不妨可以看看到底什麼才是投資,什麼又是投機。


(1)


在理解「投資」與「投機」為何難以區分之前,我們不妨可以深入了解這兩個詞的歷史起源背景。

投資"和"投機"這兩個詞都植根於拉丁語。

"投資"來自拉丁語investire ,即「穿衣服」。這一意義在任命新教皇的詞"investiture "中得以保留。 "投資"這個詞的字面意思就是把自己包裹在某項資產中。

根據《牛津英語詞典》,這種用法最早出現在英語中,是東印度公司的代理人Thomas Aldworth 在1613年寫得一封信中談到“goods and monies to bee inuested in commodities fitt for Englande.” (貨物和金錢被投資在適合英國的商品中)。

雖然早在1720年英國就經常使用"投資價值"一詞,但直到19世紀中期,"投資"一詞才在英國或美國廣泛用於金融資產。

“投機”來自拉丁語specula ,是“瞭望台”或“瞭望塔”的意思,來自specere,表示「看」(如"前景"、"旁觀者"和"奇觀"等相關詞,都與看有關)。 OED中最早使用這個詞的是Thomas Jefferson 和Alexander Hamilton ,他們在17世紀80年代末,討論了交易13個殖民地的不良債務的投機者。

到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大多數人把債券視為投資,把股票視為投機。無論股票有多便宜或多有前途,這種流行的差異性觀點都是存在的——

股票被認為有內在的風險,以至於沒有什麼能把它們變成一種"投資"。

在2006年發表在美國金融博物館雜誌《金融歷史》上的一篇精彩文章中,資金經理Dennis Butler探討了格雷厄姆對投資和投機的區分的歷史背景。

Butler解釋說,在1920年代之前,投資者是“以確保收入和本金絕對安全為目標的人”。 “只有債券……滿足這些要求。”

投機者是任何尋求“從市場價值變化中獲利”的人。由於股票價格的變化大於債券價格,股票是投機的天然原料。

格雷厄姆在1918年前後為《華爾街》雜誌寫的一篇文章中,正是這種區別的體現。許多投資者對作者說:“我從不買股票。讓其他人去投機吧。我所有的錢都投在債券上。”

換句話說,今天我們說的「投資」 (根據基本價值評估市場價格,然後持有金融資產,尤其是長達數年的股票)和「投機」 (在短時間內交易任何金融資產,主要是希望從"更蠢的傻瓜"那裡獲得更好的價格)的傳統定義在20世紀初還沒有出現。

當時,投資者是購買和持有債券的人;而投機者是交易股票的人。


(2)


在1929-1932年的崩盤之後,情況發生了一些變化,雖然格雷厄姆此前所寫的那樣:

"所有普通股票都被廣泛認為是投機性質的"。

不過,他希望人們能以不同的方式看待問題,因此格雷厄姆堅持認為——

股票可以是投資,債券可以是投機的,一切都取決於價格。

如果股票的價格相對於其作為現金產生業務的潛在價值而言是便宜的,那麼該股票就是一種投資。

如果債券的交易價格高於其到期價值和所有未來利息支付的總和,那麼該債券就是投機。

這個定義在格雷厄姆的進一步解釋中,演變成了——

當所有資產的市場價格相對於基礎價值便宜時,所有資產就都是「投資」,而一旦它們的價格攀升至遠高於價值,它們就是「投機」。

他甚至在他1963 年發表的演講的第12 頁上指出,同一種資產可以同時是投資和投機股票具有基本的投資價值,通常在上面覆蓋著一層投機泡沫中。


可以認真看1963演講中標紅部分

包括在這份1963年的演講總結最後,格雷厄姆提到:

“投資者必須認識到,他所遵循的任何政策都存在不確定性和投機性因素——即使是全政府債券計劃。”

從這個意義上說,格雷厄姆甚至模糊了兩者之間的區別,但格雷厄姆始終堅持認為投資者和投機者不應該被誤認為對方。

長期以來,《華爾街日報》本身就將投資者與交易者或投機者混為一談,而且至今仍在繼續這樣做。

1962 年7 月12 日,《華爾街日報》刊登了格雷厄姆的一封信,批評該報上個月發表的一篇文章,標題為“許多小投資者押注進一步下跌,加強賣空”。

而這篇報導讓格雷厄姆大怒,並表示:“如果這些人是投資者,應該如何定義'投機'和'投機者'?目前對投資和投機的不加區分,不僅對個人,對整個金融界都可能造成嚴重的傷害--就像在20世紀20年代末那樣。”

更有趣的是,前兩天,恰好一則新聞引發了股票市場短暫幾小時的劇烈波動——


《證券時報》報導:新聞出來後,9點30分後出現恐慌性殺跌,以阿里巴巴為首的科技股直線跳水。其中,阿里巴巴一度跌超9%,京東集團跌超8%,小米集團跌超6%。恆生科技指數一度重挫超4%。

如果此時你僅僅因為馬某新聞而選擇大幅勒緊褲腰帶拋售股票,那麼你認為自己是一個投資者嗎?當然即使是最聰明的投資者也會被投機思維污染。

格雷厄姆和大衛·多德在他們的開創性著作《證券分析》(1934)中嘗試對投資和投機進行精確定義。 “投資業務是一種經過徹底分析,保證本金安全和令人滿意的回報的業務。不滿足這些要求的操作是投機。”

投資者永遠不會僅僅因為資產價格上漲而買入,也不會僅僅因為資產價格下跌而賣出。投資者使用內部回報來源——股息、未來利潤或資產價值——來估計投資的價值。

投機者根據最近的價格波動進行買賣。投機者使用外部回報來源——主要是他認為其他人可能支付的回報——來估計投機的價值。


(3)


關於「投資」與「投機」的定義,從他的演講、書籍裡其實一直在不斷補充解釋,我認為即便是格雷厄姆這樣的投資大師,同樣難以嚴格定義這些術語。

格雷厄姆最好的學生沃倫·巴菲特有一個我同意的定義:

投資者是從標的資產本身尋求回報的人,無論是從標的公司獲得的股票收益/股息,還是從房地產獲得的租金(如果是房地產)。另一方面,投機者從純粹的價格升值中尋求回報。

同樣在我看來,投資者將股票視為一項業務,而投機者將股票視為股票代碼。在投資者的心目中,他/她是一家穩健且有利可圖的企業的所有者,而在投機者的心目中,他/她正在玩零和遊戲,試圖擊敗市場上的其他人。投資意味著長期的所有權,而投機則是更多的短期交易。

Analytic Investors的總裁Harindra有一個觀點我認為很有意思,他說,兩者關鍵的區別在於,投資者計算的是預期價值:權衡如果你是正確的,你會賺多少,如果你是錯誤的,你會損失多少。

如果我們拋出一枚硬幣,假設它是正面,我將支付你200美元,假設它是反面,我將收取你100美元,這對你來說有50美元的正預期價值。

50%的機會贏得200美元=100美元。

50%的機會輸掉100美元=-50美元。

[100美元+-50美元]=50美元的期望值。

如果你做了一個預期值為負的賭注,比如說,玩輪盤賭,那麼你就是在投機,即使你中了大獎,這也不能使它成為一項投資。

如果在所有可能的結果範圍內,預期價值是正的,那就是一項投資。但你必須清楚做這些計算工作,以便能夠說它的預期價值是正的。

簡而言之,如果你只問瞭如果你是預測正確會賺多少,而沒有問如果自己是錯的會損失多少,那麼你就是在投機,而不是投資。你可以買彩票賺錢。但你不能說這是投資。

不過,這並不意味著投機本身就是壞事。

如果沒有投機者,投資者會向誰購買或賣給誰?風險如何從那些不想承擔風險的人那裡,快速而廉價地轉移到那些想承擔風險的人那裡?

恰好,格雷厄姆在《聰明的投資者》一書中也提出過警告說,

你能做的最"不聰明"的事情是“在你認為自己在投資時進行投機,因為由此產生的損失可能使你根本無法參與到市場中。

當然他同樣給出的了建議:

"留出一部分越小越好的資金在一個單獨的基金中用於此目的。永遠不要在這個賬戶上增加更多的錢,永遠不要把你的投機和投資業務混在同一個賬戶裡,也不要在你思維的任何部分混在一起。 "

回到我自己身上,我認為「投資」和「投機」並不是完全的對立兩種事物,它們具有相同的目標,它們都具有資本追逐利潤的本能。

投資包含投機成分,投機包含投資成分。投資的主要重點是投資所依據的資產的價值,並期望它會產生預期的回報(即利潤),而較少強調價格波動(這是投機成分)。

另一方面,投機的主要重點是價格波動,期望它會創造理想的回報(即利潤),而不是重視資產的價值。

在我們現實生活中,投資行為執行不到位,就會變成投機行為;投機行為遇到巧合,也可以變成一種投資行為。

你可以投資,也可以投機/投機同樣可以是一門嚴肅的生意,而非單純的賭博行為。比如華爾街傳奇人物傑西·利弗莫爾,雖然他的結局令人遺憾,但他的親身經歷和他分享的交易技巧與方法多少對小白或者老股民都有非凡獨特的價值。

不過回過頭來,我覺得格雷厄姆那段話所具有的啟示意義至今仍舊適用——

“speculating when you think you are investing”

(在你認為自己在投資時進行投機)

“Never mingle your speculative and investment operations in the same account, nor in any part of your thinking.”

(不要把你的投機和投資操作混在同一個賬戶裡,也不要混在你思維的任何部分裡。)

而他的話通俗解讀,無非是看清楚自己到底是投資還是投機,並採取相應的策略,會極大程度幫助你規避掉財產損失的風險。

我想,無論此刻你在「投資」或者「投機」,拋開對於詞性的偏見,重新審視自己的行為,或許在一定程度上都能讓你避免掉落一些未知的坑,並重新思考自己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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