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谷
林小谷

一些记录

永遠正確的網民:他們犯下了惡,但堅信自己是正義的

菲妥妥已經死了一年多了。她的死亡對我的影響非常大。從此之後,我不再對中國的網民抱有任何道德良知上的幻想。

從小到大,我無意識地接受了這麼一個信念:大多數人所持有的想法,總是對的。比如說,當全國95%的人都指責一件事情是錯誤的,那麼它應該就是錯誤的,我需要相信這樣的說法;如果全國95%的人都稱讚一件事是正確的,那麼它大體應該是正確的,我也需要相信這一點。

雖然我知道,根據上世紀幾十年的經驗,中國會出現“全國絕大多數人都做錯了”這種情況,可我總覺得,這樣的事情不會發生在我眼前。

但它確實發生了。菲妥妥之死讓我體會到幾十年前被押上批鬥台的人的感受:是所有人都瘋了,還是單單我一人瘋了?



菲妥妥事件發生在2018年5月。工作是北京某醫院護士的菲妥妥(網名)於5月20日在微博上寫下遺書,表示父母以自己的名義借錢,欠下高利貸,最後利滾利達到2000萬的債務。一家人覺得走投無路,決定自殺。

她的遺書引起部分網民的注意,之後大V江寧婆婆轉發了這條遺書微博,沒多久,各個媒體大號也開始轉發。菲妥妥上了熱搜,看到她遺書的人越來越多,大量網民跑到她的微博底下給她留言,勸她不要輕生,給她講各種段子,網絡上形成了一種“愛心接力,全民救援”的氛圍。

最開始的善意評論

事情到這裡都還挺正常。但很快,因為菲妥妥事件的熱度過高,很多網民把她當作了某種明星來對待。她們(用“她”是因為此處“功臣”大多為豆瓣鵝組成員)翻找菲妥妥過往的微博,發現她養貓,給媽媽定制旗袍;找出她的推特和instagram賬號,發現她3月份去泰國旅遊,5月份看復仇者聯盟電影。她們甚至找到了菲妥妥給橙光遊戲打賞的信息,她送了140朵花(一種虛擬金幣,大約140元)。

豆瓣鵝組的”扒皮貼“

如果菲妥妥第一次自殺死了,這些消費信息並沒有什麼,起不到攻擊作用。

但菲妥妥沒有死,她被警方救了過來。從她沒死的那一刻起,網民找出的她所有消費信息,成為了她的“罪證”。

當時的輿論論調有兩種。一種是:菲妥妥自殺是炒作,是想騙取同情讓網友替她還錢。另一種是:菲妥妥明明欠下巨款還生活奢侈,根本不值得窮苦的網民同情她。總之,菲妥妥實在可惡,消費善良網民的感情!

輿論就像突然改道的洪流,之前的鼓勵、溫情,馬上轉變成了嘲諷、謾罵。

菲妥妥寫了4條微博來解釋網民提出的質疑,但在評論區下,仍然有大量的陰謀論、沒有來源的小道消息,和“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老賴洗不白!!”的評論。一旦網民認定一個人很討厭後,她/他的一切行為都是罪行。於是,二次元腔很噁心、媽媽的遺書是道德綁架、養的貓太貴、曾經寫的不恰當新聞評論都成為噴點。

部分惡意評論一覽

普通人受不了幾萬條的辱罵、嘲諷和輪番人肉,更何況菲妥妥本來就有求死的心。於是,她在5月31日再次自殺,並且成功了。



故事如果在這裡結束,還不至於讓我的”大多數人都是善良的“觀念崩塌。最可怕的是人們在她死後的態度。

刷微博多年,我對那些被網絡暴力的人一直都感同身受。我很想知道,如何才能讓網絡暴力者明白並懺悔自己的錯誤。我思考出的最極端,同時最有效的方法是自殺。既然無論如何都說不明白,那麼用行動證明一切吧。

菲妥妥之死讓我明白了:不,網絡暴力者不會有一丁點懺悔的念頭,他們仍然堅信自己的所作所為是對的!

在微博、知乎和新聞報導下,絕大多數人的反應仍然是“心疼債主!沒還錢就死了”、“不同情,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網友沒有錯,網友不背鍋!”、“這怎麼能算網絡暴力呢?“

菲妥妥死後,知乎上的部分高讚回答
在菲妥妥死後,豆瓣上對此的評論

在一片片的“我不同情她,她罪有應得“的文字中,我看不出他們對之前的行為有一絲一毫的反思,甚至連中國傳統的”死者為大“的觀念都不存在。 (實際上,有好幾篇知乎文章的開頭就是,“你別和我提什麼死者為大,她不配。”)

可同時,這些人也是心虛的。當有人質疑他們“不尊重生命”時,他們就說:“難道債主的錢就是大風刮來的嗎?難道不是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嗎?”(言下之意即,你是在質疑欠債還錢?) 偷換得一手好概念。同時,為了證明自己沒錯,他們把原本人人接受的公理“生命的價值大於金錢”暫時更換成“金錢的價值大於生命”,於是“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暫時)成為了中國社會的頭條鐵律。網民們緊緊抱著這句老話,在幾乎所有菲妥妥死訊下刷著,好像把它當成了一個盾牌,把自己曾犯下的錯都安置在這個盾牌下,這樣就可以心安理得,不產生負罪感了。

一個典型的”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的評論



為什麼網民對菲妥妥的態度轉變會如此之大?

我認為,這一切的轉變是因為菲妥妥在網上表現出的形像不符合網民對欠債者的想像,因想像落空產生憤怒,其中也夾雜了大量對菲妥妥生活的嫉妒。

網絡看客極度缺乏現實生活體驗,他們總覺得新聞應該按照電視劇本走,如果新聞中的主角有某種設定(比如欠債) ,那麼就必須有某種行為特徵(比如每天吃饅頭省錢),一旦設定和行為特徵不符合,看客們就覺得主角在炒作、背後有陰謀。

菲妥妥為什麼在欠債後仍然購買iphoneX、帶爸媽去國外旅遊,我不知道,但在現實世界中,絕對有千千萬萬個合理的解釋。比如,她決定在死亡之前最後享受一把生活;比如,她多年生活寬裕,欠債後一時改不過習慣;比如,一台iphoneX的價格雖然不便宜,但和2000萬比九牛一毛,於其丟入那個黑洞,不如先解決手機問題(更何況她是分期付款的)。

這個世界是複雜的,菲妥妥和她的父母性格是複雜的,她們面臨的問題是複雜的,但網民的腦子是簡單的。他們那缺少褶皺的大腦根本不明白,複雜的因素能製造出多樣的結果,不符合他們期待的事件不光存在而且合理。

因為無法理解,同時夾雜著大量的嫉妒(“我都沒有iphoneX,你一個欠下巨款的人竟敢買?你也配?!”),於是網民們認定菲妥妥是一個惡人。為了證明對方的邪惡,他們搜羅各種各樣可以攻擊的點。什麼“惦記舅舅的棺材本”、什麼“發徵婚廣告是為了剝削男人”,不管是不是真的,只要符合網民的想像就把它們加上去。

在一片喊打喊殺中,網民們享受著行使“正義”的愉悅感,但他們忘了一點,哪怕是再強有力的“罪證”,都不是他們能對一個剛剛從死亡邊緣拉回來的自殺者謾罵和侮辱的理由。

因為這就是在謀殺。



整個新聞回顧到這裡說完了。接下來我談談從整個事件中註意到的幾點。

一,網民是完全的情緒動物

這是老生常談,但此次事件中,網民情緒的強烈程度和態度轉變之快還是令我嘆為觀止。

網民沒有基礎的、堅實的道德觀,他們是處於“善與惡”的混沌狀態中的一群人。當外部環境刺激他們表達善良的時候,他們能表現得像最無私、善良的人。他們常常被自我和他人的善良深深感動著,甚至到了無意識演戲的地步。當外部環境改變,刺激他們展現惡意的時候,哪怕是最輕微的惡也能引起他們的破口大罵。

網民具體展現哪種態度,不是受他們自己的判斷力決定的,而是受整個輿論風向決定的。風往哪邊吹,他們就往哪邊倒。

二,”網友“是強大的想像共同體

在菲妥妥死後,很多網民評論“網友又背鍋”。在種種為“網友”的辯解中,可以看出大量網民把自己視為“網友”這個集體中的一員。當集體的正義性被質疑的時候,他們就跳出來高聲抗議。

實際上,在過去的每一場網友VS某人/公司/組織/媒體的罵戰中,“網友”永遠都能贏,而且永遠都被視為”正義“的。這是因為,“網友”一詞是對所有上網的人的總稱,任何人都能對它產生認同感,因此在罵戰中,“網友”永遠都是多數派。處於少數派的那一方,不會被賦予“網友”這個名字,而是“聖母”、“噴子”、或者“明星腦殘粉”等細分標籤。

另外,因為“網友”的身份模糊且龐大,它總被視為一個客觀中立的形象,人們傾向於去信任“網友”的意見。比如,現在很多新聞的寫法都是“X月X日,在XX地發生了XXX事。對於此事,網友們評論XXX”。 “網友”被當作公正的法官,它有權力對任何人和事下判決,且判決結果是毋庸置疑的。

基於以上種種特點,人們對“網友”充滿信任和歸屬。只要跟上“網友”大部隊,辱罵他人、人肉他人,都會感覺自己是正義的,是為“網友”這一偉大組織做貢獻。那些把菲妥妥的身份證照片都翻出來的人,就是這麼想的吧。

(*有趣的是,雖然人們對“網友”這一身份有認同感,但“網友”從來不認單獨的人。每一個被“網友”撕過的人,之前都自認為“網友”,甚至他們可能曾以“網友”之名撕其他人。)

三,“事大必壞”定律

這是我根據多年網絡觀察總結出的一條經驗,意思是:

一件事情,無論它本身是大是小,是好是壞,只要它在網上傳播並且短時間內被海量的人看到,它總能發展成一件壞事。



幾個星期前,我偶然找到一篇“每日人物”探訪菲妥妥生前住所的報導,記者在其中寫道:

”現實生活中的真實畫面,極少出現在菲妥妥的微博中……菲妥妥在微博上呈現的家居環境,通常是明亮溫馨的角落。事實上,他們一家三口的居住空間逼仄,家具也很陳舊。進門的第一間房,既是走廊,又是倉庫,堆放著成箱的鹽、糖、火鍋底料等調味品。客廳同時是菲妥妥父母辦公記賬的地方,各種文件和材料放滿了整個櫃子。菲妥妥住在閣樓上,隔音很差。寵物籠子就放在道上。“

一個女孩,將自己生活中最美好陽光的片段呈現在網絡上,反而召來了最惡毒陰暗的攻擊。沒有人對她的死亡負任何責任,甚至連一聲”對不起“都沒有。

真是又殘酷又悲傷。

CC BY-NC-ND 2.0 版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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