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纯
陈纯

青年学者,研究政治哲学、伦理学、价值现象学、思想史与中国当代政治文化

以言說對抗恐怖

上個月底我在端傳媒上發了一篇文章,前半部分寫到我在派出所裡十幾個小時的經歷,後半部分是我對這次“粉紅狂潮”的成因的分析,兩部分乍看沒太多關聯,其實想論證我一個觀點:體制外有可能產生比體制內更反動的極權主義。文章發出來後,大部分批評集中在後半部分,但我在端上看到一個相當顯眼的評論,ta也不說我哪裡寫得不好,只是說,我前半部分似乎在暗示自己受到體制的“優待”,有點挾此自重的意思。


可能是為了增加說服力,ta又進一步說,ta一位媒體人朋友,在北京一個飯局上聽我說過自己被喝茶的經歷,覺得我“非常興奮”,好像自己終於得到公權力的關註一樣。我七月初在北京只在兩三個飯局上談到自己被喝茶的事,其中的媒體人屈指可數,那位媒體人我大概可以猜到是誰,此前我們基本沒有打過任何交道,聊到喝茶也是因為在場有另一位老師有過比喝茶更嚴重的遭遇,我們算是交流一下經驗。我不解的是,就算你不喜歡我吧,私下跟別人吐槽我也覺得正常,但是將這種敏感信息四處傳播(有另外的朋友也對我說過這件事),在道德上似乎略顯卑劣:如果有司真的相信了你們的說法,以為我在積累什麼“政治資本”,那我的人身安全你們考慮過嗎?


有人說,既然你擔心有司,為什麼還要說出來呢?你還不止說出來,還要寫成文章,是不是不能怪別人懷疑你炫耀?有些關心我的朋友,確實擔心我將這些事寫出來會惹來進一步的麻煩,他們希望我暫時低調一點。如果是我的朋友遇到這種狀況,我也不會鼓勵ta寫出來,如果ta問我要不要寫,大概率我也會建議ta不要。


每次有司找完我談話,都會說,希望我不要把這些說出去。我當然不聽,回頭就跟朋友說了。我跟朋友說,並不是為了跟他們炫耀我有多重要,聽我說這些的朋友,大部分自己也有過喝茶的經歷,很多時候我是希望從他們那裡獲得一些建議。比如我會告訴他們,有司是在哪種情形下找我的,態度是怎麼樣的,說了哪一些話,他們會幫我分析,這件事性質有多嚴重,我怎麼做可以避免最壞的結果。這是一些實用的方面,在不實用的方面,發生這種事後找人訴說,是希望通過所謂的“社會支持(social support)”,獲得一種心理上的慰籍,以克服被國家暴力機關盯上以後的恐懼。


這種恐懼,沒有過類似經歷的人(比如那位北京的媒體朋友和那位在端上留言的朋友)大概是很難想像的。這大概接近佩蒂特(Phillip Petit)所說的處於被“宰制(dominated)”的狀態:對方不需要直接限制你的自由,但他們隨時可以這麼做;不管你在外面獲得了多少成就,他們不費吹灰之力就可以將其毀掉;大部分人不敢跟你建立正常的社交關係,因為這可能會連累到自己。在霍布斯的意義上,我是“自由”的,在佩蒂特的意義上,我卻不是。


在這種狀態下,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會想到要去炫耀,反正我想到的是,那些在你這種時候還惦記你的安危、願意聽你訴說、在你失聯時為你奔走的人,是你一定要去珍惜的人。我一直不喜歡花過多精力去維繫社會關係,這是我第二次意識到了人與人之間真情的可貴,上一次是我大三生病朋友們紛紛慷慨解囊的時候。並非說,只有當別人對我“有用”的時候我才想起他們的好,而是我覺得他們為我所做的超出了朋友的“義務”範圍,他們就算不這麼做,我也沒有任何資格指責他們,更不用說,他們這麼做還要冒一定的風險。於是通過這種訴說,我和他們之間建立了一種比陌生人社會中的“友誼”要更深刻和更穩定的聯結,接近於中國古代所說的“道義”。


至於為什麼寫出來,除了說我和這些朋友的聯繫大多建立在我的文章之上(尤其是我的公眾號微博和豆瓣已經被封之後),還有一點,其意義和#MeToo中倖存者的公開訴說差不多,即我們都通過這種方式,來進行“自我療愈”。


有人說,我寫自己在派出所的經歷,就像一個剛踏入社會的毛頭小孩,對一切都充滿新鮮感。這個說得沒錯,而且我也是有意去這樣觀察。當我作為一個旁觀者,去寫一些宏觀問題的時候,我會提醒自己要“政治地”去看待它們,以免錯過了其中一些重要的“政治意涵”。然而當我身處體制機關之中,隨時有可能遭到“專政”,或者被籠罩在它們的權力範圍之內,我反而盡量讓自己“非政治化”地去面對這些,以避免不必要的心理壓力。


我從派出所接待我的警員的口音中聽出他慣常說的是粵語,於是毫不猶豫地切換了語言頻道,後來進來的,只要能說粵語,我都讓他用粵語跟我溝通。第一輪的問話結束,我和問我話的中年警官聊到他中上學的女兒,並交流了一下對深圳教育的一些看法。在等待手機拷貝結束的期間,我也和負責技術工作的人員聊到在深圳工作的壓力,以及業餘打發時間的方式。我並不是想讓他們對我放鬆警惕,更多地,我是在挖掘他們身上“人性化”的一面,以緩解自己的緊張。這幾年來,我看過太多抗爭者和異見者寫到暴力機器的成員,在他們筆下,後者要么表現得確實像“機器”,要么對他們懷有極其強烈的惡意。我並非說他們寫的不是事實,只是當自己進入那種地方,過分去留意那些方面,那對自己的心態百害無一利,只會過早讓自己陷入無邊無際的恐懼,更容易被他們擊潰。


跟他們聊天時,我固然發現彼此根本政治立場的不同,但也看得出他們所做的並非針對我個人。裡面當然有一些冷冰冰的部分,比如對我的詢問和記錄,但在他們看來,這不過是工作而已。在與多個部門的多次打交道過程中,我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這些不同部門的成員,不僅在自我認知上,完全把自己當作正常的公務員,而且也甚少意識到他們對工作對象所造成的心理影響。比如我在他們面前提到移民,他們會認為我是因為被人肉以後影響到正常的生活,而不是因為擔心他們以後會經常來找我。他們的思維是這樣的:如果你沒有做任何違法的事,那就不需要怕他們,如果你做了違法的事,那也不值得同情。也許是我觀察得不仔細,但在目前接觸到的不同部門的人員裡,我還沒遇到那種純粹享受自己掌握權力的快感的。


整個過程中,我除了在發掘他們日常化的方面,也嘗試跳出自己的處境,去觀察整個維穩機制去如何運作的。譬如說,我大概知道,自己的許多社交賬號,包括臉書和推特,都處於被監控之中,但我不知道他們是通過什麼方式監控我的臉書,因為我的臉書的隱私設置已經是最高級,所以有可能是上面的好友裡有他們的線人。一旦他們發現我發布了什麼敏感的內容,他們會讓負責我的國保跟我溝通,要求我刪除,如果我拒絕刪除,又沒能給出合適的理由(是的,在他們那裡也有討價還價的空間),這就會在我的記錄上留下消極的評價。他們也會在外面蒐集我涉敏活動的信息,這些信息累積到一定程度(像明州案,我發布一次視頻就直接敏感爆表了),國保就會約我出來喝茶,讓我對那些活動進行解釋,我的解釋在記錄上都會有所反映。根據我對自己那份記錄的了解,它至少包括了陶崇園案、左翼青年、明州案和最近去香港遊行的事,它也知道我在港台有哪些師友,以及我與哪些外媒有過聯繫。至於其他人生履歷,那是不在話下。


因為這種探索的心態,我慢慢不太害怕他們找我了。這些當下不愉快的經歷,都可能轉變成我以後做學術和搞創作的素材,一旦這樣想,那就變成了一次次冒險之旅,就算偶有損傷,感覺也是值得的。在我所接觸的工作人員裡,其中有一位給我帶來最大啟發。我這幾年一直在研究官方的意識形態轉型,我的基本判斷是,這種意識形態轉型是失敗的,在他身上,我的這個判斷得到了印證。


首先根據我和他打交道的一些細節,我可以大概推斷出他的級別,我的邏輯是這樣的:如果這兩年意識形態轉型是成功的,那在他這種級別的領導的思想中,那些意識形態應該可以清楚地反映出來;而且如果他真的理解了這個意識形態,他也會有動機對我說出來,因為他在我面前還是代表體制的,這種表態是必要的。我們的交談,雙方都在營造一種輕鬆的氣氛,但他還是說了不少場面話,所以合理來說,這些場面話應該包含官方的意識形態的內容。事實上,他確實跟我說了類似的,那就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但在此之前,他大肆批判了馬克思主義,說裡面談到的“剝削”和“剩餘價值”,他覺得都是胡說八道。且不說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能構成真正的意識形態,因為裡麵包含的“自由”、“民主”、“平等”、“法治”,一般體制內人員就很難解釋清楚它們和普世價值有什麼區別。更重要的是,在官方意識形態裡,馬克思主義依然是基礎,是不能被批判的。這位有司朋友,不僅如他自己所說,“完全不知道最高層在想什麼”,而且也不清楚官方意識形態的方向,到最後,只有兩個價值是堅定的,一是穩定,二是愛國。


許多人可能覺得訴說自己被喝茶,表情語氣應該是淒苦的,或至少是嚴肅的,我完全不這麼認為。在將這些喝茶的細節與自己的理論對應上(有可能這種對應是錯的,畢竟樣本有限)以後,我沒有馬上將它寫出來,但不止一次在朋友面前說過,還將它變成段子。因為和我談這些話題的人,大多是有過被喝茶的經歷,或者以後可能有這樣遭遇的人,我想讓他們知道,我們可以有另一種心態來面對和講述這些事情。我們可以不悲情化,而是日常化、學術化,甚至娛樂化。我們一邊理解它,一邊嘲笑它,挖掘其中讓我們感到熟悉的一切,以此在精神上對抗它意圖創造出來的恐怖。和極權抗衡的關鍵,不是在力量上蓋過它,而是一直保持我們身上的人性和人格整全,並將它們貫徹到我們的日常生活和公共領域之中。在這個過程,言說不僅可以幫助我們抵禦恐怖,它還在其中塑造我們的人格同一性。只有知道自己能承擔什麼,我們才能明白“我是誰”。


這也是為什麼,那位北京的媒體圈朋友會覺得我興奮之情溢於言表,只是他的人生境界太有限,只能想得到這是“被權力承認”以後所產生的“自我拔高”,而沒有想到這背後是一種他永遠不可能達到的對學術的“愛欲”和對權力的否定。


這種以小人之心度人的態度,往小了說,可能只是一種缺乏想像力的體現,往大了說,其實反映了在對體制持異見立場的人裡,不少人持有嚴重的機會主義思想,和跟體制一樣的權力邏輯。在他們看來,所謂的“政治”,無非就是“誰統治誰”,所謂的“抗爭”,無非就是一方要取代另一方。因此,所有涉及到政治的人,背後都是有利益動機的,一個人參與任何形式的抗爭,或者聲援別人,都是為了在某個圈子積累政治資本,一旦ta受到體制的約束或迫害,ta還可以將這種代價作為自己身上的“勳章”。這跟當局認為任何抗爭行動背後都是有“境外勢力”完全沒有任何區別,甚至當局也認為部分的抗爭者就是上述所說的野心家。


這種邏輯,在今年四五月份,已經有人在我身上套用過一次,我當時嘗試用康德主義解釋過一次。這一次我倒不是基於康德主義,而是基於我在世俗利益以外,對一些內在價值的“擔當”。這些內在價值,比如友誼、學術、勇敢、價值共同體,又反過來,在我低落的時刻給了我巨大的力量。


有的人可能會說,這是我運氣好,當局這次對我手軟,否則我將會是另外一番描述,到時就不太可能以這種輕鬆的心態來面對了。我當然承認這次我的運氣比另外一些人要好,但我們更應該承認,對於一個被公權力盯上的人,如何跟各種部門人員斡旋,如何過一種在精神上正常的生活,這是我們長期要面對的問題。二戰期間,歐洲猶太人被送到波蘭的各個猶太聚居區(ghettos),等待命運的裁決,在裡面,他們努力維持一種正常的生活,有學校、醫院、賑濟處、劇院、音樂會和政黨,還有一些只為死得光榮的抵抗組織。我們的情況沒有糟糕到那個地步,有什麼理由要陷入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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