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
台灣外資辦事處設立
一、台灣外資辦事處用途及功能外資企業公司來台設立據點,除成立分公司、子公司外,也可註冊辦事處。外商在台灣設立辦事處是向經濟部”報備”,不能做營業行為,外國公司若無意在台灣境內設立分公司營業,申請辦事處登記。其業務活動範圍,以在臺灣從事簽約、報價、議價、投標、採購、市場調查、研究業務活動為限。
台灣外資分公司設立
外國公司於台灣設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其中兩個比較重要的需要考慮的因素是責任承擔及稅務考量,也因為只是外國公司之延伸,因此分公司不能進行轉投資/上市等行為,不過稅務上相對子公司(有限公司)有更大的優勢及彈性。
歡迎旅客 䞡走外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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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投信,土洋對作落成對牛彈琴,非到危機沒有危機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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