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差別愛人|原來已經習慣執着去愛
有一種愛由執念而起。
我年紀尚小,所經過的資歷亦不允許我在愛這個理性與感性集於一身的大課題上作總結或愚見,但有關執念而起的愛卻是我想談談的。
好聽點稱執着去愛,難聽的話便是固執吧。當你對某某的愛開始找不到源由,連自己也開始忘記原因之時,這種愛便轉至「執着」,即執念。
或許每個人都需要一個宗教,可以是人或事,只管珍惜,不必理解。這樣才可以在失意之時找到一個自己的真諦走下去,誰管它有沒有科學根據呢?自己還願意相信的便是自我的科學根據,固執也可轉化為擇善固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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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我喜歡張國榮一樣,雖然有着明確的起源時間和一大堆羅列不完的理由,但這種喜歡的感覺亦未免太奧妙。別人說你只是饞他的顏值罷,無可否認我是的,但這不是根本理由,到了這個地步,他沒那麼帥也沒關係。別人又說難不成是他的不羈前衛?同樣其實是無可否認,但卻又不是根本理由。
說了許久,其實自己也答不上來,該是一種習慣性的存在,沒了他不行,潛意識的愛。
像這種愛,久不久來一點激情,雖則時間不長,但總感覺是老夫老妻的生活節奏:細水長流之餘,時不時傾注一幕瀑布的風景,也覺寫意。又想起當初的瘋狂,一點一點的支撐著那時的我,交織成現在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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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一個身旁現存的例子,看見他用某牌子的畫本某牌子的筆,便執着地想要追求同款,哪怕價錢比其他貴,哪怕逛了一整天也買不到,很傻,卻傻得快樂。別人笑我太瘋癲,我說他人看不穿。
不被世俗認可的執着理據,自己也能理直氣壯反駁全世界,或許這一種便是執着的愛。
習慣了執著,便習慣去愛。
我想,要愛一個人到如此地步是很不容易的。固然,我也可以愛陌生人的,所有人認識之初豈不都只是陌路同途?誰的終點與你相同?
然而這種愛恐怕挺敷衍式的,畢竟人就是人,總有私心,所謂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我能夠愛一個自己打從心底喜歡的人,不惜代價,而不求回報。然而我不能把心肝掏出來給一個我不愛的人,卻不求回報。自問自己境界未高之此,仁者愛人的力量恐怕無人能參透,即使有也便是少數。
說出來總覺得很殘忍,好像打破了上面溫馨執着又青春的局面。但對身旁事物了無牽掛,只對一事一人執着追求的,在一生中又有多少事物或人?
想想日常有多少隨口而出的我愛你,基於禮貌的謝謝你,逼着的說對不起。這些之中有多少是真心感謝?如此博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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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遠了。佛學也曾言說:體會了又不等於解決,解決更不等於解脫。看破了紅塵也忍不住插手,好不容易忍下來卻久未能忘,也就是放不下,放不下就是不自在了。真是忍不住唱一句「何必呢?何必呢?」既然痛苦如此無窮無盡無涯,何不回頭是岸?有些時候,放下很好。
其實這概念很是抽象,好像日本的斷捨離省略空間大法。實用的便留下來,沒有意義的就把它丟掉,感情被描繪得多麼渺小。感情也是實用的吧?可否留下?反正不差多少吧?就是這樣才產生執念。人生之中執着一兩件事就好了,執着於晚餐吃什麼有何用?明天回頭望過來,也許吃了什麼也忘記了。
就這樣,其實執念很好,讓自己無條件不惜代價走下去。然而物極必反,執着於一二事才可讓自己同步向前。糾結於瑣碎小事反而會被其牽引走歪,甚至停滯不前。感情是用來增添生活色彩,正如白雲是為了平衡天空的湛藍。擇善固執與自己心愛的人或事同步脫離苦海,同時向前。
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