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什么应该在意数据收集
近年来,随着数字技术的应用场景渗透到生活中的各个领域,关于个人信息收集和数字监控的讨论越来越多。2018年,李彦宏臭名昭著的“中国人愿意用隐私换便利”的说辞言犹在耳,当时代表官方立场的央视和人民网还纷纷发文指责网络公司应该用更负责人的态度对待个人信息和隐私问题。然而,疫情以来,我们却看到公权力滥用防疫手段,强制所有人安装的“健康码”、“文明码”、“粤居码”等“数字良民证”问题频发,表明官方已经越来越熟练的运用数字技术来实施对于民众的全方面监控,尤其是利用疫情期间的防疫措施,让人们自愿交出手中的隐私以及权力。
每当提到隐私和数据监控的问题,总有这样一些观点:
- “好人”不怕监控,“好人”没什么可以隐藏的
- “有一些网络公司收集到的信息无所谓,而且确实可以更加便利”
- 数据是公司或者政府收集上去的,所以数据的所有权就应该是收集者的,而非我们每一个被收集的个体的。
- 因为没有办法,只能将数据上交
本文将试图一一回答上述的问题,和读者讨论我们为什么要在意数据收集和数据监控。
论点1:“好人”不怕监控?
这个说法一向很有市场。
从摄像头的使用到“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有媒体和学者用“技术权威主义”来称呼中国无所不在的监控体系。通过“金盾工程”、“天网”、“平安城市”等计划,摄像头布满中国的大街小巷,语音和人脸识别技术被用来随时掌握人群动态。现在中国成为了监控大国,全球一半摄像头在中国。在信用体系方面,中国目前的“社会信用体系”用于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公安部要求安装的“国家反诈中心app”,以防止境外诈骗的名义接管个人收集上的隐私数据,使个人的一举一动都受到监视。
有人说这些摄像头是为了抓捕和防止罪犯,保障街道和城市安全,或者是为了找到走失的孩子和老人,或者是其他各种便民的服务,所以应该接受它。而“反诈app”和“社会信用体系”也是为了保障社会正常运行,只有想要从事诈骗的人和“老赖”才会反对这些措施,而“好人”是不怕的,如果你反对这些监控措施,一定是因为做了什么“坏事”。
首先,我们要定义一下什么是“好人”。在“不怕政府监控”这个语境下,“好人”意味着“良民”,意味着顺从和听话,意味着当你的提出的不同意见在数码世界有迹可循,你就有一定几率被识别出,并且被公安部门找到,以“维稳”或者“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被骚扰、喝茶、甚至被关押。对于生存在高风险社会的个体来说,终身“良民”恐怕会越来越成为奢望。多年来,这些监控措施一直被秘密或公开用于追踪和监控异见人士。这些异见人士可能是为农民工讨薪和维权的律师,也可能是为女性权益公开奔走的女权主义者,更可能是普普通通的维护个人权力的公民。早年间我们听过新闻大量的“上访”、“讨薪”等新闻,这些都不过某些个体或者群体不得已的生存手段而已,公权力却未必将这些人当做“良民”:信用体系、公交系统、摄像头监视等等,都成为用来管制这些群体的手段。
疫情让这种监控和矛盾越发显现出来。今年6月期间,河南多家村镇银行暴雷后,储户不能取回自己的存款,大量储户聚集起来试图维权的时候,当一些异地储户试图前往河南取款、信访的时候却发现本来正常的防疫“健康码”被转红色。一些当地的烂尾楼的业主也发现自己“健康码”同样被转红。甚至一些没有去河南准备维权的储户,“大大的良民”,也惊讶的发现自己在外出旅行途中被无缘无故赋了红码。7月,无锡高新区发布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酸检测的个人,纳入个人信用系统,并赋红码警示。
所以问题恐怕不是被监控的人是不是“好人”,也不是每个人争相当“良民”就可以解决的问题,而是这些信息是被什么样的机构和个人所掌握,而这巨大的权力又是否得到了监督。当然,事情发生后,很快就有人将其归咎为当地政府的问题,是个别案例,问题是,这个个别案例被曝光几个月之后,为什么却仍然没有被调查,被问责?如果当地政府尝到了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和随意限制他人自由的甜头而又不需要付出代价的甜头,其他各地区政府会不会模仿,会不会利用数字工具扩张自己的权力、进一步侵犯公民的自由?甚至进一步的,我们还可以追问,这些数据和信息是否从一开始就不应该被收集?
论点2:网络公司收集的数据无关紧要,还让生活更便利了
与政府收集的数据相比,互联网公司收集的数据似乎更无关紧要一点。
首先要明确的一点是,社交媒体和大部分平台收集用户在网络上的所有互动,包括你在使用特定平台之外的活动。最简单的例子,我们可能都有过这种经验,前一天在某宝上搜索商品,第二天在百度搜索的时候就神奇的发现了该类商品的广告。甚至有人前一天在微信上和别人聊到一个商品,或者和朋友线下聊天的时候说到了什么东西,第二天同样会在某个网页上看到类似的产品。即使在我们没有使用特定平台或社交媒体的时候,我们的手机和移动设备也在无时无刻的监视着我们的信息和一举一动,其中就包括交易信息、IP地址,搜索记录,广告互动记录,摄像头信息,甚至麦克风收听我们的谈话内容。这些信息会被你的设备向社交媒体发送,而当你使用不安全的网络,例如机场和咖啡馆的免费wifi的时候,黑客和犯罪分子就可以截获这些信息。
当然我们都有侥幸心理,希望黑客并不会看上我们的账户。然而这些被收集到的个人信息和隐私,还有更多的用处。首先,我们都知道,这些信息之所以被收集,是因为它们“有价值”,所谓价值就是说收集这些信息的平台可以用我们的信息来卖钱,当然是卖给广告商。我们停留在网页或屏幕上的时间越长,平台就越了解我们的喜好,也就越容易推广给我们“合适的广告”,而人类的心理总是有弱点的,就像我们无法停止查看手机信息和推送,无法控制刷视频的手和脑,无法不去关注喜欢的人转发的文章、想要去参加的活动,就像老人们无法拒绝养生的“信息”和视频。这些平台就是在不断收集我们的数据、隐私的过程中,越来越掌握如何操控我们的大脑,如何让我们上瘾,如何离不开网络和平台带来的短暂快感,并且进入无法逃脱的广告世界。
除此之外,这些被收集到的信息当然还可以被用作他处,当我们失去了对个人信息的控制权,甚至是个人数据被使用方法的知情权,巨大的数据带来的巨大利益就可能会招来严重的后果。在欧美最出名的案例大概是大名鼎鼎的“剑桥分析”案件。2018年,多家媒体爆料,一家名为“剑桥分析”的数据公司窃取5000万facebook用户资料后进行大数据分析,用来预测他们的政治、消费倾向等。另外,该公司还被爆出试图影响非洲、中东的大选,并且利用这些经验来影响美国大选。2016年英国的脱欧大选也被爆出,脱欧策略师卡明斯利用大数据来控制和预测民众的情感与行动,进而劝说英国民众投票退出欧盟。
而在中国的具体国情下,平台公司收集到的数据需要随时提交政府来审核。最知名的是2017年《网络安全法》的实施,根据《网络安全法》,所有中国公司、以及可能和中国公司有关系、收集中国公民信息的公司所收集到的数据,都可以被政府以可能损害国家安全或对公民造成风险为由进行审查,所有数据也都需要储存在中国境内。 今年7月,滴滴被罚款80亿元,理由是违反网络安全法,包括违法收集用户手机近1200万条截图信息,并过度收集乘客人脸识别信息等,而且拒绝履行监管要求。显而易见的是,政府正在收紧对数据的管控,在中国的企业收集到的数据,也可能轻易成为政府数据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论点3:收集到的数据应该属于公司
有一种常见的说法是,数据是公司或者政府收集上去的,本来个人数据是没有价值的,是对方收集去了,利用他们自己开发的算法或者技术进行分析才有的价值,所以数据的所有权就应该是收集者的,而非我们每一个被收集的个体的。更有人称,新兴技术的发展需要大数据,妨碍数据收集,就是在妨碍科技的进步。互联网公司和提出政策建议的专家们很喜欢这种说法。
这种说法乍看一下好像有道理,实际上却是落入了新自由主义商品化万物的圈套,以及对科技单向度的理解。在新自由主义的框架下,价值等同于价格,即交换价值。一个物品是否有价值,其使用价值,即对人类的用途,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其交换价值。说个人数据本来是没有价值,即使说其本来没有交换价值,没有明确的价格,因此,也就没有价值。而数据公司将其挖掘出来,其实是说挖掘到了数据的交换价值,即可以用个人数据来赚钱,为公司来赚钱,将个人的信息和数据出卖给广告商或者其他购买数据的购买方。这就像说水、空气、石油本来是没有价值的,只有被公司挖掘出来才有价值是一样的说辞,完完全全将价值等于交换价值,而忽略了其本身的使用价值,并且认为个人数据的唯一价值就是用来交换。
而说新兴技术的发展需要大数据的说法就更需要仔细的推敲。什么样的新兴技术?为了谁服务的新兴技术?如何利用大数据?如果是建立在买卖个人数据和隐私之上的新兴技术,是我们真正需要的技术吗?有一些不需要收集个人隐私的大数据使用方法:例如通过一段时间内,一个地区对于某一个症状或者疾病的搜集大规模增长,来预测该地区可能出现的疾病,是不是既不需要收集个人数据,社会又真正需要的新兴大数据技术呢?
论点4:我们没有办法
最后,即使很多人已经开始逐渐意识到数据监控的危害,也想要尽量避免个人隐私被利用和泄露,但却很容易提出另一种说法,就是我们别无选择:自己的生活已经无法逃离大公司的垄断平台,也无法逃离政府无处不在的监控。
面对日益强势以至于强制性的数据收集,我们能做些什么呢?国外曾发起过#删除社交媒体的行动。国内也有很多人越来越少的发朋友圈、在微博上发表意见,作为一种消极的抵抗。也有人呼吁绝对不在网络填写真实详细的个人资料。还有人尽量使用VPN进行所有网络活动,来保障自己的隐私和上网安全。
除了这些,有些国家在隐私方面的保护也值得学习。欧洲就拥有隐私保护最为全面的法律体系,2018年实施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对所有涉及欧盟公民的用户信息服务的公司进行约束,进一步加强了对欧盟公民的个人隐私保护,将个人数据的定义扩大至网络空间(如IP地址),防止个人信息被滥用和非法谋取利润,强调‘被遗忘’(right to be forgotten)的权力和‘数据可移植性’(data portability),并且赋予各国政府更大的权力对违反法规的公司采取行动。
结语:
以上卷土选取了几种比较常见且有代表性的维护数字监控的论述,试图理清其内在含义,试图理解为什么很多人会支持政府和公司对于个人数据的收集和隐私的侵犯,并与之做一番讨论。当然,我们也可以再进一步追问,为什么这几种言论会成为主流的言论,会在大众之间“很有市场”,这些言论在为谁的利益服务。
其实早在“健康码”刚推出之时,就已经有声音表示担忧,认为这些数据会成为监控公民的手段;也有人一直在反对大公司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和滥用,但这些反对的声音很快被淹没掉。偶尔有被爆出来的事件,也很快被其他新闻冲淡,被大众遗忘。如果政府和资本合力绞杀公民的声音,那么必然公民的利益也会被严重损害。而在这些被损害的群体中,恐怕受伤害最大的还是那些本就处于弱势的群体,比如上访讨薪的农民工,比如新冠康复后却求职困难而不得不躲在虹桥火车站卫生间的阿芬们,比如取不回银行存款而不得不放弃治疗病危的母亲的储户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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