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幟鮮明,歧視也鮮明
近日FB貼文合集。
一
我們旗幟鮮明,歧視也鮮明。
二
旗幟鮮明,歧視也鮮明:
綠營從黨外到現在幾十年來的奪心之法,我以前講過,是「高端」與「低端」的分進合擊:
高端就是高級知識份子,讀了法律、社會學、政治學,能嫻熟使用當代西方人文批判理論術語,打起多元主義、反歧視等等旗幟的傢伙。我從大學到研究所,和這種人戰過十年。
低端是每個想爽、想發洩的人。歧視言語、仇恨言論、人肉搜索、網軍,還有各種無限嚴以律人、寬以待己的雙重標準、三重標準、無限多重標準,或者就說是以我爽為唯一標準,表現在各種推文上面與廢文下面。這個大家都很熟悉。
按道理來說,高端的人要管一管低端的,有人過份的時候要制止。但實務上這是不可以的,因為「長他人志氣,滅自己威風」是最讓人不爽的一種事。相對的,為己方的低端護航,而嚴厲譴責敵方的低端表現,就是很爽的。己方有人講支那、黑鬼什麼的,那都是結構性問題之下的必然反彈,誰被罵到都是剛好而已;非己方或者敵方講這種話,那就不配為人。
這個分進合擊之術非常成功,現在他們當道了。問題是:現在他們當道了,少數掌握高端語言的人,自己也沒拿到多少好處,心裡又明白低端的人亂講話亂開炮實非長久之計,那麼為低端護航這回事,就愈來愈沒有意思了。然而反過來譴責自己人仍然是不行的,所以就失語。
於是我們現在唯一可行的辦法就是放任歧視與仇恨言論把台灣人的形象玩爛,放任不知道哪個角落出現一堆髒話把有心人正在折衝的事情搞爛,同時也放任任何人對我們投以歧視和仇恨,把任何人的任何事情搞爛。我沒有置身事外,我曾經和他們戰鬥過,沒有贏。你贏不了的。唯一有效的對付方法是暴力,而我們不能搞這一套,搞也搞不過人家的。所以就認命吧!
三
真正反歧視就要放任歧視。功利一點地說,歧視是會「因小失大」,為逞一時之快,而得到長遠苦果的。可是我們難道應該為了大局,就強迫小民克制情緒嗎?不應該。我們可以用暴力限制人們的身體,但用道理限制人們的心靈,那就是逼迫人家接受我所認定的道德準則,就是帶有排除條款的偽多元主義。反歧視該有的陣營是混亂中立。所以在道理上我是反反歧視的。
四
我不歧視並不是因為我道德比較高,而是因為我這方面的需求比較小,而且我餘裕比較多,我可以用其他方式,在其他方面滿足我優越感的需求。
以前人作歧視言論可能是不自覺的,現在經過二十多年反歧視教育,應該可以認定大家基本都有學過,知道哪些字詞可能得罪人,哪些字詞是忌諱了。也就是說,不適用「不知者不罪」,而要說「明知故犯」。明知故犯,如果不是有很堅強的理由,就一定是有很強堅的情由。
情由就是「不爽」。如果你教訓他,他會想:「你怎麼不先叫誰誰誰不要怎樣怎樣?」「先把XXX解決了再來考慮改口」。這裡面的重點是:主導權必須在我。你繼續批判他也不會起作用,因為他不是一個人,他是一大堆。
普通的道理是:這些委屈並不能成為仇恨言論的理由,並不能賦歧視以正當性。但我們想想,這種道理,我用來自保的時候是滿舒服的,但如果是別人硬加於我,不准我說什麼做什麼,是不是超不爽?如果你服從了,要嘛你是個軟蛋,要嘛你是在其他方面過得還算爽,所以可以忍受這點不爽。
所以如果我們還拿著這道理去罵人,那肯定是無效的,也只會把戾氣反激得更多。法律講法理情,人心講情理法,我們真心一直是情>理>法。正當性,也就是政治,是要建築在法>理>情的原則上呢,還是要建築在情>理>法的原則上?答案當然是「我全都要」:偽裝成前者的後者。當然,如果執政黨不是自己人,大家對這一套應該嚴厲批判,力陳其害;當執政黨換成自己人,那就應該心知肚明、一體遵行,誰反對誰就是不長眼。
所以民進黨在這件事情上,也是延續「高低端分進合擊」的一貫操作:政府首長出面否認,睜眼說瞎話,說台灣人不會發表任何形式的歧視言論;群眾則繼續從心所欲,狂歡痛幹,#thisattackcomesfromtaiwan。當然,為低端護航的力度,沒有以前大了,因為對沒好處的人來說這也未免有些沒趣。
那麼到底應該如何回應這種事情?我的答案是:修改文明社會的基本原則如下:
人「可以」因為受到委屈,發表任何形式的歧視與仇恨言論;
優越感是人性的基本需求,對優越感的追求與表現,應高於一切道德法律規範。
這樣推導下去,我們當然會得出大災難。但就像《JoJo》第六部的結局:普奇神父把宇宙加速重啟,讓全人類帶著未來的記憶重新活過一遍,他認為人只要明白接下來會發生什麼,就可以帶著覺悟活到終局,這樣就是「幸福」。我們活在這個時局,大概也就只能講求這樣的「幸福」了。
加映2015年10月舊文:
以前大家或許都看過這樣的少年漫畫或青春劇:有叛逆期的青少年,反抗父母、師長與體制,去混了幫派,結果幫派比外面什麼都他媽的講階級、搞專制,而少年卻乖得跟狗一樣,直到吃大虧才醒悟,甚至猶不醒悟。
從不爽主流意識型態霸權,到覺醒本土主義,這樣的人,也很難避免一樣的發展。一方面批判你以為的當權者、既得利益者不遺餘力,一方面,卻無比小心,不敢冒犯同志與同仁的感情。對外基本教義,對內溫情主義。這都是因為,你還對「得到認同」這件事有所渴望之故啊。
你還想要自己得到他人的認可,想要確認自己的道路是正確的,想要肯認自己價值觀,才會落入偽善,不敢不顧情面,做不到神阻殺神佛阻殺佛。我們如果要成為一個真正對自己也對他人做到誠實的人,就要能夠不斷地砍掉自己對認同的渴望。
為什麼說不斷的砍掉呢?因為這是我們基本的人性,是砍之不盡,會生了又生的。如果你徹底不想要認同了,那你這個人的心也死了。但這東西長太大了就會壞事,所以一出來就要砍,像剪頭髮刮鬍子一樣每次都要砍。一開始你或許會痛,會流血,習慣了就不會受傷了,因為剪頭髮、刮鬍子真的不會傷到身體。認同欲是一切的發軔,也是罣礙。佛家說心無罣礙,無罣礙故,無有恐怖。是什麼樣的罣礙讓你不忍、不敢對自己人和對敵人一樣不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