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垃圾分类被罚
前段时间深圳也开始执行垃圾分类了,市政府也下发了一系列通知。不过一直觉得自己只是小市民,垃圾分类那么复杂的事,也没精力去研究,所以一点都没重视。
直到昨天,执法和检查人员来到公司检查时发现了问题,说是要罚款。公司也发布了一些声明,让大家配合垃圾分类,这才引起了我的重视。
看来深圳对垃圾分类动真格的啦。不重视看来也必须重视起来了。于是昨天有空就“恶补”了下垃圾分类的知识。这里有一张图,公司发过来的。大家也看一看。
公司这次被检查人员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在厨余垃圾这块。厨余垃圾箱不能扔塑料、纸片(一片也不行)、树枝落叶。
厨余垃圾,是指容易腐烂的食物残渣、瓜皮果核等含有有机质的垃圾
发现问题后,公司跟检查人员沟通了好几次,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可是检测人员油盐不进,看来只能认罚了。深圳对于垃圾分类处罚还是很重的,不信,大家看下。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未按照规定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五十元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和单位一经发现都有处罚,有没有感觉到“切肤之痛”?所以我昨天才会“恶补”垃圾分类的知识。不过对于这些生活上的执法,我觉得执法人员与市民沟通最重要,需要人性执法,不然很容易造成天怒人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