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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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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難以斷捨離的問題點之一二

元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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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是斷捨離最好的契機」,只是過程太折磨人!

先說聲抱歉,近期(?)因為忙於搬家相關事宜,更新頻率降低不少。預計月底換到新環境,安頓好之後應該會回復正常。(話說,正常的更新頻率不知道老讀者們知曉否 XD)

示意圖/Unsplash/Jakayla Toney

計劃搬家其實已經行動將近一年,如果再往前推算何時開始動念起意想要搬家,應該是兩年前了。搬家的理由等日後有機會再另外開一篇聊聊,在這裡先談一點【斷捨離最好的契機→搬家】。

十幾年前搬進現在的居所之前,已經累積了不少物品捨不得丟棄,當時就一併帶了過來。也因為現在的收納空間甚為充足,放進去之後就忘記了他們的存在。直到這次臨近搬家日期,開始整理物品才發現這些躺了十幾年的老傢伙。(汗)

剛開始整理時,因為距離搬家期限還有相當多時間,發現這些許久未見面的老夥伴,經常忍不住再次把玩,每每捨不得將他們送進垃圾堆。比如,十多年前的外接式硬碟,裡面塞滿了當時的照片、文件檔案。一張張、一個個瀏覽下去,時間就這樣悄無聲息地流淌逝去。等我將舊資料拷貝到新的存儲空間,已經過去了好幾天。或許有讀者會好奇,外接式硬碟又不大也不重,繼續搬到新家不就好了。沒發現這台之前,我也會這麼想。只是再次端起“他”之後我的內心已下了決定,這次一定要斷捨離!因為我如果用單手根本可以當成啞鈴來健身!

對我來說,【捨不得】是斷捨離難以成功的第一要素,第二個原因就屬日本這個已經進入超級環保的社會環境,丟棄難。一樣舉實例說明,比較容易理解。家裡有一台26吋液晶電視,搬進來後拿起遙控器打開收看的次數,可能兩隻手能數完。他沒被我丟進收納櫃,一直在角落吃灰,我既然不看,為什麼沒有立刻處理掉呢?因為老婆大人已經忘記在哪家店買下他,即便想起來應該也不在我家附近,也就無法將他送回店裡回收。

日本自從2001年4月1日開始施行【家電リサイクル法】(家電再利用法),後續經歷數次修改更迭內容,現今四大類家電(電視、空調、冰箱、洗衣機)必須透過特定方法才可以合法回收。法律設立的初衷是好的,為了地球環境著想,有效利用廢棄家電,只是對消費者來說,不太友善,因為回收方式太麻煩。基本上有以下幾種方法,購買新家電同時回收舊的。單純想捨棄時,必須委託持有合格執照的店家回收才行。自己親自送到合格的回收場。然後不管採用哪種方法回收都必須根據種類及尺寸再支付一筆回收費用,液晶電視15吋以下日幣1870,16吋以上2970日元。再然後如果是委託第三方業者幫你運走,他們會再收取運輸費數千日元。

我在處理這台26吋電視,花費最多時間在尋找是否有合格執照以及最划算的運輸費的回收業者。為什麼我一再寫“合格”兩字,直白的回答就是違法業者太多,每年上報到消費者保護協會的案件數超過2000件,未上報的案件數就不知道有多少。這次我們家因為不只有電視要處理,還有其他電器及雜物,本打算一股腦全委託一家業者一次處理掉。看到報價8萬日元,果斷放棄,老老實實地分開幾批個別處理。

斷捨離電器類不容易,家具類也不簡單。家具類基本上是配合人的體型所製作出來的物品,體積尺寸不會太小。這次打算捨棄的兩人座沙發,民間回收業者報價1萬5千日元,最後決定還是交由地方政府的大型垃圾回收單位來拉走(1200日元)。只是公家單位規矩多,安排的回收時間最快也要2個星期後,已經是我們搬家日期之後的日子……

以上兩大類之外還有雜物類,當然必須肯定要依足當地政府的規定進行分類才能處理掉。幸虧我們住在公寓,一樓有一處垃圾暫時放置場,24小時可以丟垃圾。只不過,三不五時還是被大樓清掃員貼紙條,寫著不符合規定……

2023/07/18 posted.

原文連結[日本幕後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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