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的月》:未明的情感,與社會的罪
原文連結洪七與源太太的書房
凪良汐的《流浪的月》,就文字使用來說,他算是一本輕小說,非常的輕盈易讀。曾看過有讀者表示他一個晚上就把它看完了。
雖然語言輕盈,沒有過多的文學詞藻修飾,但是就其內容來看,他處理的議題卻非常、非常嚴肅。書中觸碰到了許多社會問題與社會禁忌,諸如戀童、兒童遺棄、性侵、媒體暴力、家庭暴力、霸凌等等。
故事描述小女孩更紗自幼遭受遺棄,被阿姨收留。然而面對表哥的性侵騷擾下,逃離了阿姨家,在公園被大學生佐伯文收留。更紗的失蹤,演變成社會事件,當她最後被警方尋獲後,佐伯文被視為是誘拐小女孩的戀童癖犯人。事隔多年後,更紗已成年並擁有了未婚夫。然而某一天卻在咖啡店遇上了多年未見的佐伯文,而一場新的風暴正醞釀著……。
這作品看似觸碰到各種禁忌議題,但對我而言,這些議題其實也不是作者凪良汐真正想要描述的。我認為他真正想要描述的,是那種無法用文字、概念來精確定義的生活處境與情感。
我們試想,當提及戀童、兒童遺棄、性侵、媒體暴力、家庭暴力、霸凌等字眼,你是不是已經有許多政治正確的想法了呢?而對實情都不甚了解的我們,又常常依據媒體餵養的訊息,而對所謂的受害者與加害者有各種既定的想法,例如加害者應該受鞭刑、死刑,而受害者應該楚楚可憐、不可以太獨立等等。然而這些既定的想法、政治正確的意見,其實都是偏見。事件的真實往往不是輕易的用幾個概念或想法就能描述清楚的。
不只如此,從正面的來看,人與人的情感往往也非用文字就可以清楚描述的。我們對於人的感情,經常用親情、友情、愛情來定義。然而人的情感關係真的只能是這樣定義的嗎?
在故事中,月亮也許指涉著幸福,他有時會月缺,甚至消失,飄忽不定。但月亮,或者幸福,終究就在那裡,有一天終會再見。而我自己感覺,那月亮也象徵著人類的情感,時而曖昧未明,時而皎潔如鏡。若再加上「流浪」二字,則又更飄忽不定了。我覺得這作品,作者最優秀之處,就在於他在這個凡事都已既定的世界裡,替我們呈現了人類情感更多的可能性,拓展了人類內在更多的空間。
這本小說用簡易的語言表達了嚴肅、深邃的主題。而由李相日執導的改編電影,則進一步的提升了他的文學性。李相日過去執導的《怒》就已經很精彩的把吉田修一的同名小說做了令人讚賞的演繹,而這次的《流浪的月》也同樣精彩。
此外,這次戲劇的男女主角松坂桃李、廣瀨鈴都有非常大膽的突破性演出,而配角橫濱流星也打破了過往奶油小生的印象,有不錯的演繹。在電影配樂方面,這次的配樂也成功帶出了幾個主要角色內心的幽微與沉重,非常出色。
對我而言,這齣戲主要的缺點在於礙於篇幅,小說中一些情節在電影裡被刪減,使得部分橋段有些突兀。但考量在縮減後,片長仍長達150分鐘,也許是不得不?期待能有導演剪輯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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