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處理不好就會有大麻煩
我在職場快三十年,也換了好幾間公司。整體來說,大部分都是和平分手,這也是一般人在離職時最希望的結果。然而,人生都有意外,我有兩次離職的慘痛經驗,有一次是我年輕不懂事,自己造成的錯誤,讓我在離職時遭受資深同事和上司的排擠。另一次則是經歷了律師信都發出去,差點走上官司的痛苦遭遇。
第一次離職的稚嫩表現
當兵回來後,透過朋友的介紹,應徵上了一家知名外商公司做業務員。起薪和福利都很不錯,主管和同事也都很好,公司有計劃的訓練了我們一個月。本來沒有其他的意外,我可能就會待在那家公司。不過,後來收到HSBC的錄取通知,我就開始動搖了。由於自己對金融業比較有興趣,在經過幾番掙扎後,決定跟主管提出離職。當時主管對我在訓練期間的表現十分欣賞,希望我能考慮一下,但也做了我要離職的準備。
在跟主管談完後,我以為這已經是我離職通告完成了,所以迫不及待地就跟當時同期一起進入公司的同事宣布,大家還為此向我寒暄告別。隔天,主管叫我進他的辦公室談話,語氣開始嚴厲起來,一切就公事公辦,沒有再挽留我。此外,平時對我和善的資深同事也都開始變成了”陌生人”。
我剛開始只是以為”人走茶涼”,等到過幾天靜下來想想,才覺得自己好像犯了錯誤。我不應該在主管還沒跟大家公布前就自己到處宣揚,自己高調宣揚離職的事可能會對公司士氣形成打擊,同時對主管的”管理”和”用人”的威信有負面影響。雖然離開後沒有打算回去,但如果能處理地比較成熟和低調些,或許還能保留一點”善緣”,將來如果後悔了,說不定還有回去的機會。自己幼稚的處理方式把自己的後路都斷了,真是年輕不懂事。
職場教訓:年輕要懂得沉穩,別擅自把自己的離職到處宣揚,等老闆公布後再說。
第二次離職的慘痛經驗
在第一次離職有過處理不善的經驗後,每次離職都會開始比較注意,希望都能夠和老東家”好聚好散”。然而,人生都會遭遇風雨,意外也會不斷發生,第二次離職的慘痛經驗發生在快四十歲時。當時我所任職的銀行剛換新老闆,原本比較歐系的人性管理風格有了180度的大轉彎,變成了美系的純數字導向管理。我們整組業務人員對於公司文化的改變非常不喜歡,所以決定集體跳巢。
由於我們這組是新加坡分行業績常保前三的業務組,一旦集體跳巢,將對整個新加坡分行帶來重大的衝擊,所以我們在離職前都儘量保持低調。不知道風聲從哪裡傳出去,老東家似乎知道了我們整組要跳巢的消息,決定找人開刀。由於我當時是組裡的超業,老東家的新老闆拿我當卸責的工具,先下手修理我。
他要求稽核找我麻煩,並在沒有任何證據顯示我有違犯公司規定的情況下將我停職。雖然我薪水照領,但是沒法跟客戶聯繫,許多的不確定性讓我十分焦慮不安。最後只好找律師發存證信函,並提出辭職申請。沒想到老公司出手更狠,馬上將我革職,不讓我自己申請離職。
在新加坡金融業待過的都知道,一旦被公司革職,就會有不良紀錄。如果是有明確違犯規定的前科,則沒有銀行或金融機構會錄取。還好新東家在了解我的情況後全力支持,我才能繼續在金融業待著。本來我還想自掏腰包花錢請律師跟老東家打官司,但由於新東家希望我能把精力放在新工作,不希望我節外生枝,這才打消了我想要替自己抱不平的念頭。後來看到在國外金融業有不少高階主管在離職時,因為一些事情跟老東家打官司的案例,都會讓我想到自身的經歷,讓人不勝唏噓。
職場教訓:這段差點走上法庭的離職讓我了解到職場的險惡,特別是集體跳槽對公司的傷害太大,公司可能會設法反撲。如果要整組離職,最好也該化整為零,避免被修理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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