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篇#財自
近年流行文化是「財自」,即是財務自由,根據維基百科。
財務自由是指你工作並不為了錢,而錢完全夠用的狀態。只要你的資產產生的被動收入等於或超過你的日常開支。
簡單來講,可以不用工作生活下去,最重要是生活習慣、水平沒有改變,或者生活比今天更加好。曾經有人分享,賺夠錢去退休、環遊世界,認為有一筆大資金,可以生活到死為止,可能有一百萬、一千萬或者更多。
不同人有不同要求,今天在香港,手上有一百萬未必可以生活到老,這樣可以考慮去生活指數比香港低的地方退休生活,例如:中國大陸三、四線以下的城市、泰國等發展中國家。香港買一包五公斤的米約港幣$60,在這些地方就便宜一點,可能等如港幣$30,生活指數便宜一平。
因為通脹關係,靠大筆資金退休已經不可行,加上人的壽命延長,需要更多的錢去支持生活,還有醫療費用,所以今天的人推介財自或被動收入,增加資金去應付生活。
普通打工人,今天有一筆MPF退休(將來可能變年金)或者公司的退休金,這些都是一次性的。如果是舊約公務員比較好,除了一筆退休金,還有每月長俸,免費政府醫療,相信公務員退休生活保障足夠。
一般人只好靠自己,簡單數學,工作30年,由20-50歳,退休又30年,由50-80歲,一切支出不變情況下,收入30年要留下50%去應付將來退休的30年,很明顯地不容易做,或者做不到,看看自己今天的支出和存款就明白了。
明白北歐國家如挪威,稅率去到50%,它真係比返足夠的生活金和醫療給人民,所以,國民生活水平好。不過,人均消費不高,因為要交高稅金,剩下的收入估計不多,可以動用的資金少,未能有高消費。凡事都有得有失,看看追求什麼。
香港稅制簡單和低稅率(真的?),所以,可支配的收入比較多,不過,交了租金、車費、保險、其他基本開支後,可支配的資金或者和挪威人差唔多,而且,沒有足夠退休保障。
因此,需要財自和被動收入,實行要愈早、愈早、愈早。原因很簡單,財自的目標,就係可以有選擇,選擇去過自己想的生活,有人話有權講”NO”,尤其在工作上。
記住打工仔收人工是沒有可能財自(除非公務員),要有工作以外的收入。自己做生意就是工作以外、物業收租金是被動收入、做下Youtuber/KOL是自己生意、網上買賣是做生意、股票收股息是被動收入等等,這些收入有些風險低、有些風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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