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缺電新聞
議題背景:
8月台電表示,不再核供用電給桃園以北5MW以上資料中心。台電在新聞稿中表示,北部用電量供需差距去年達到200億度,從區域平衡的角度,北部用電需求高度仰賴南電、中電北送。
行政院發言人、經濟部皆說明,北部電廠與電網不足,電力輸送有耗損也有送電量極限,長期中(南)電北送應該改善。即使是桃園大潭電廠的供電也受限於電力傳輸瓶頸,無法補上協和燃油機組除役後的空缺,因此需要支持北部的電廠與電網建設。
第一次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議中,台電董事長曾文生也提到,目前台灣電網集中、東北電網供需嚴重失衡,電網未來要進行分散工程,包含增加重要樞紐變電所、電廠直供園區輸電線等等,以及推動協和電廠改建計畫,以縮小區域供需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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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怎麼說?
2024年08月29日
中山大學電機工程學系教授 盧展南
要達成供電的穩定,並不只能興建新的發電設備,舉例來說歐盟的「能源效率第一」原則不僅強調減少化石燃料消耗的必要性,也強調透過減少電力需求來降低電力供給的重要性,藉由降低電力需求,有助於控制向再生能源轉型所需的投資水準。只要減少能源需求(如改進能源效率及強化需求面管理)比建立能源供給設施(如發電廠、輸電網路、儲能系統和其他基礎設施)更具成本效益,就要優先選擇降低能源需求的方案。透過具有成本效益的終端用戶節能、需量反應舉措以及更高效的能源轉換、輸電和配電,提高電源需求和供應的效率。
歐盟的能源效率指令2023/1791[1]要求資料中心營運商,在公開的資料庫上說明其電力需求,也要求超過1億歐元或1.75億歐元的輸電基礎設施的規劃、政策和重大投資決策必須評估比較能源效率替代解決方案在被。此做法類似美國加州考量電力承載順序推行的潔淨能源政策,電力承載順序是指調整電力供需時的優先順位,該政策將「能源效率」和「需量反應」做為優先執行的選項,其次才為依序選擇不同的供電能源建置。而所謂「需量反應」就是從需求端做電力的調整,在對的時間做「強度節電」,可以用時間電價來調整用戶用電習慣,或是藉由虛擬電廠在指定時間減少用戶對電網的用電需求。這些方法可有效避免備轉容量過低及線路壅塞情況,是達成北部供電穩定最有效率的方式。
政府說台灣整體不缺電,備用容量足夠,但這並不表示缺電或限電機率是零。建議電業法修法時,能學習先進國家的做法,把電力承載順序的精神入法,激發更多節能減碳的想像。當電源緊急警示 (Energy Emergency Alert) 情況[2]發生時,讓台電公司能安心地運用廣大民間的力量,使眾多大用戶、半導體廠、資料中心的大量緊急備用發電機,共同協助渡過因氣候變遷及低機率高衝擊事件造成的缺電危機。
參考文獻:
[1] EUR-Lex Access to European Union law Directive (EU) 2023/1791
[2] California ISO Emergency notifications
參考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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