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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han的去中心化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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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卖炭翁》的阴阳账本

Ethan的去中心化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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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的“半匹红纱一丈绫”,真抵不上“一车炭、千余斤”吗?这背后居然是个去中心化货币的故事。

小时候看《卖炭翁》,读到“一车炭、千余斤”,却被宫廷使者用“半匹红绡一丈绫”换走的时候,总想当然地以为,这两样东西的价值相差很远。

但真的差很远吗?

安史之乱后,唐代改革税制,于建中元年(780年)开始推行两税法。这时候一匹绢的价格是4000钱。绢是丝织品的通称,绡比较轻薄,可以视作普通的绢;绫则更为光滑精细,价格要高一些,这里姑且计作前者的两倍。

这样算下来,半匹红绡对应的是2000钱,一丈绫即四分之一匹绫,对应的也是2000钱,合计是4000钱。

那一车炭的价格是多少呢?唐玄宗开元盛世的时候,西域高昌的文书显示,炭的均价是1.5文钱一斤。卖炭翁的一车炭我们多算点,按1500斤算吧,折下来等于2250钱。

宫使拿价值4000钱的丝织品,换取2000钱出头的炭,怎么能算强买强卖呢?相反卖炭翁还赚了大便宜。干两天的活,拿四天的工资,简直人生赢家。

而这明显违背所有人的常识。

(一)

要解释这个奇怪的悖论,得先简单介绍当时社会转型的大背景。

从秦汉到唐代,所有王朝的赋税制度都以征收实物为主。尤其是三国以后,主流的做法叫“租调制”,也就是向老百姓征收“租”和“调”两种税。“租”是按田亩征收粮食,“调”主要是按人头收取丝织品。

上述制度要成立,有一个基本前提,那就是农业人口得占总人口的大多数,并且长期绑定在同一片土地上,那样要收税的时候才能方便地找到他们。

但经过安史之乱后,这个前提被打破了。中原地区的居民为了避难,大量迁移到朝廷管控力度较弱的南方;依然留在中原的人们也因为持续的战乱而流离失所,从原本的大家族解体为一个个小家庭,在时代的浪涛中不得不自谋生计。

剧烈的人口流动使得传统的租调制无法再实行。按照户口本压根找不到人,那还收什么税?

这时候有人想了个新办法,那就是“两税法”。

“两税法”的第一个特点是按地计税。也就是说,不管这块地的原主人是谁,不管户口本怎么写,征税的时候只看现在谁住在这里、谁在这里种地。这样一来,原来的人头税变成了土地税,即使人口再怎么流动,也不影响收税。

与此同时,新法还必须解决人口流动带来的另一个麻烦,那就是生计变化。原来我家有农田、有桑树,当然可以既交粮、又交丝绸。但是我现在搬到了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这里桑树茂盛,但是农田贫瘠,再按原来的标准交税可交不动。

为了应对这种局面,两税法要求征税的时候统一把以前的实物税折换成货币税,老百姓只要向朝廷缴纳固定金额的铜钱就好。

一开始的时候,铜钱很不值钱。那时唐帝国仍处于战乱的余波之中,吐蕃年年入寇,长安每到秋天都要戒严,国内经济比较萧条,用钱的地方很少,一文钱的购买力很低,反而是农产品非常稀缺,价格昂贵,所以一匹绢能卖到4000钱。对老百姓来说,不用再向朝廷缴纳昂贵的丝织品,只要交廉价的铜钱,再好不过。

但之后很快唐朝就和吐蕃会盟,又陆续平定了内部的各种藩镇叛乱,农业和商业都恢复起来。市场上的农产品多了之后,价格也就迅速回落。到白居易写《卖炭翁》的元和四年(809年),一匹绢的价格跌到了800钱,只有最初的两成。

这给普通农民出了个天大的难题。原来我用一匹绢就能交的税钱,现在要生产五匹才能交上,就是三班倒也赶不出来啊?

考虑到现实的困难,朝廷想了个新办法,在征税的时候以一个官方价格收兑实物。也就是说,朝廷允许老百姓按照这个官方兑付价格来直接缴纳丝绢,避免折算成钱造成的巨大压力。

根据研究,这个官方兑付价格在白居易写诗时约在2000钱/匹上下。也就是说假如你额定的税钱原本是4000钱,按照时价得生产5匹绢,把它们卖出去才能交得上,但现在只需生产2.5匹绢直接交给官家,就能完成缴税任务。

这种算法,以阳光下的官方价格为准,我们暂且把它叫作“阳帐”。按照这本账,宫使们付给卖炭翁的丝绸要打个对折,相当于2000钱,这就和炭价差不多了。

在阳光下,卖炭翁他老人家当然没有赚便宜,可也没吃亏。

(二)

然而在太阳照不见的地方,还有一本被无形之手操纵的“阴账”。在历史的阴面,丝绸并不只是单纯的商品那么简单。

在唐代前期的一百多年里,天下承平无事,常年丰收,农产品产量稳定。在这种情况下,唐代的金融采用“钱绢并行制”,丝绸和铜钱同时作为货币流通,而且丝绸的地位要重要得多。在唐玄宗的开元盛世,国库一年收入的铜钱是200万贯,而绢有740万匹。

用丝绸这种商品作为货币,好处很明显。它是天然的“去中心化”货币,每家每户都能生产,不需要像铜钱一样,由中央花力气统一勘探开采铜矿、然后再冶炼铸造。朝廷直接向百姓征收就行,货币发行成本很低。同时,由于天下丝绸生产量大体问题,丝绸货币的币值也长期保持稳定。

而且丝绸是中亚甚至欧洲各国热销之物,当时拜占庭和阿拉伯虽然已经初步掌握了养蚕织丝的技术,但在品质、规模上仍无法与中国匹敌。大量丝绸作为军饷发放给唐代在西域的驻军,用以和丝绸之路上的各国贸易,换来种种珍奇宝物和生活必需品。对于唐帝国来说,这简直是无本的买卖。

但经过安史之乱后,这笔生意做不下去了。西域驻军被调回中原镇压叛乱,原来的驻地被吐蕃、回纥等部相继夺取,丝路为之阻绝。与此同时由于前面讲过的人口大量流动,要稳定持续地征收丝绸,也变得很不容易。

时移势易,丝绸的供给无法满足全国性货币流通的需要,而贸易套利的优点也不复存在,这时候它使用上的弊端就开始凸显。

丝绸的货币价值归根结底仰赖于它的商品属性,所以无法进行过分的裁切。一匹绢的长度是四丈,通常来说,“布帛不可以尺寸为交易”,裁切到丈就是极限了,少数情况下才会裁切到尺。毕竟一尺宽的丝绸在实际生活中也很难派上用处。

如果按丈计算,一丈绢的价格,在卖炭翁的年代相当于200文钱,难以购买价格更低的小物件。

而且在实际生活中,官方当然要求大家尽量保证丝绸尺寸足够宽大合规,但由于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民间流通的丝绸却往往有些粗制滥造、尺寸短缺。为了确保自己收到质量合格的丝绸,还得把一匹匹的丝绸展开验看,实在麻烦得紧。

丝绸利于大宗、低频的交易,而不便于小额日常的买卖。在人口流动较少的初唐、盛唐时期这个缺点尚不突出,但到中唐以后问题就严重了起来。

要拯救大唐的金融,丝绸已经不行了,只能靠铜钱顶上。

可要命的是,铜钱一时半会儿还顶不上。

(三)

铸造铜钱太费劲了。

《旧唐书》里有记载,实行两税法的那一年,江淮地区的铸钱机构,每铸一文钱,要花费翻倍的成本。铸币不但不能补充国用、促进金融,反而还要向国库吸血。

随着中唐以后帝国实力日衰,已经无法维持这样大规模的持续亏损。到卖炭翁的年代,朝廷铸币规模一年只能维持在十万贯上下。就这水平,连盛唐时的一半都不到,根本不可能填上丝绸供需危机带来的通货缺口。

货币本质上是索取商品的权利。一个社会的人口流动多了、贸易需求多了,需要的货币也就会多起来。如果实际流通的货币不够用,那就会出现“通货紧缩”,最明显的表现就是物价下跌、经济规模萎缩。

这就是卖炭翁不得不面对的“阴账”。

当通货紧缩的时候,除了货币本身值钱,其他所有商品都变得不值钱。逐渐失去货币资格的丝绸,尽管供给日益增加,但价格却在不断下降,30年里跌了80%。

一匹绢只值800钱,可官方偏偏规定它值2000钱。这种强制规定,在官府看顾不到的民间市场上并不管用,只能在官威所及的卖炭翁身上显现最后的威力。

按照阴面的这本账,“半匹红绡一丈绫”的价格只不过相当于800钱,略等于炭价的三分之一。宫使们近乎于用三张十块钱,强行买走了一百块钱的东西。

看懂这本“阴账”,才能明白何以“阳账”上本出于善意的德政,到头来却变成苛刻的剥削。

唐廷何尝不想对百姓好一点?只是它真的没有能力,做不到。

法币不给力,去中心化货币使用场景有限,通货紧缩短期内无法摆脱。彻底解决危机得是200年后宋代的事了。

参考文献

《唐律疏议·器用绢布行滥条》。

元结《次山集》卷7《问进士(永泰二年,766年)》

《通典·食货六》、《食货七》、《食货九》

《旧唐书·食货上》。

《新唐书·食货二》、《食货四》

李翱《李文公集》卷3《进士策问》、卷9《疏改税法》。

大谷文书《唐天宝二年(743年)交河郡市估案》。

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第五章之《卖炭翁》。

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第五编第七章。

题图:来源

附加说明:

唐以前各个朝代的老百姓都要服劳役,唐代实行租庸调制,允许支付庸钱(货币)以免除劳役。但这部分并非财政收入的大头,大头仍是实物。另外,唐代的两税法尚不是绝对意义上的土地税,这里仅为表述便利概略言之,真正完全变为土地税要到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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