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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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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追追追 - 小燈泡案01

黑色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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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觀點

本日這則新聞引起黑編注意,雖然是個老問題,但是既然開了粉專就稍微聊一下吧!

殘殺「小燈泡」更審 這理由第3度判王景玉無期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046593

基本上,要判王死刑就三個字『不可能』,因為台灣還是法治國家,所以實質上不可能。但是本案可以參考洪仲丘事件的處理,為未來定下一套處理準則。

🍙就黑編個人觀點來看,本案有幾個爭議點。一個是,民粹是否該凌駕司法,這點洪仲丘案也是遇到同樣的問題,最終大家也知道,洪家最終選擇了先接受當前司法不破壞台灣法治結構,日後修法為未來的軍中爭議事件立下一套處理準則。所以,關於這部分黑編會選擇站在與洪仲丘事件相同處理方式的立場,建議小燈泡媽接受目前司法判決,未來再努力修正不合理之處,這也是法治社會下的無奈之處。

🍙另一爭議點,以法治社會為前提下,嚴格來說也可從兩方面來看,也和是否廢死有關。以下黑編將以自身的立場和觀點陳述,不代表整個黑色之聲的立場。首先,『罪大惡極之犯罪者,是否該消耗社會資源在教化改進其心態與行為?』這點,又可以分成兩部分來看,一個是罪大惡極的定義和可教化的定義。

🍙近年來,台灣社會陸續發生幾件震驚社會的刑事案件,鄭捷案和小燈泡案皆為代表,社會大眾的聲音也是一致未審先判該處以死刑。然而,關於上述的討論反而幾乎沒有,主要多聚焦於是否廢死而已。黑編覺得真的是十分可惜,畢竟當震驚社會的大事發生時,如果司法和民意發生很大衝突時,也正是可以審視司法是否該與時漸進的好時機。然而,洪仲丘案有馬上成為新科立委的洪慈庸為自己的弟弟在這方面做檢討,而小燈泡媽現在才成為立委,也許未來才終於能為自己的事件做檢討。如果不靠受害人自己努力就沒人願意去檢視司法,黑編覺得這是一件非常遺憾的事情,也與黑編認知的社會公平正義相去甚遠。

「小燈泡」案 高院准三團隊對王景玉擴大「精神鑑定」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853089

再來關於精神鑑定,黑編覺得也應該包括在『罪大惡極之犯罪者,是否該消耗社會資源在教化改進其心態與行為?』的問題內。畢竟,不管精神是否失常,只要判處監禁就是會消耗社會資源。這部分的不合理之處在於,某些社會底層的人我們政府都還沒照顧到,然而這些判處監禁刑的重罪犯,卻得到社會資源的照顧。這是黑編覺得最矛盾的地方。當然,廢死可能就會來說司法可能會判錯、誤殺好人之類的blabla…。

🍙但是黑編覺得這是兩個面向的問題,社會資源分配的公平正義與否,這絕對是司法正義以前的問題,不可混為一談。所以,說實在的,這兩件事是可以同時進行的,而且是由不同的兩個單位,分頭從兩個不同面向去做檢討與改進的。一個是就是社會資源分配的公平正義再審視,可以由行政院主導,協同相關部會成立跨部會小組來進行,可以針對單一重大社會事件來做快速反應,這樣處理的時間快,也能快速讓民意相當程度的反應在社會公平正義上,給大眾一個交代。另一個就是,#司法改革,黑編不是故意提關鍵字啊!不要超譯😣敗偷。關於這個關鍵字辣個黨的相關討論已經很多了,就不再贅述了。

😅以上,就是又臭又長的黑編個人偏頗觀點。

也希望小燈泡媽未來能比照洪姐模式,讓台灣司法正義再往前推進一小步。

小燈泡媽 王婉諭 加油!

#台灣加油

CC BY-NC-ND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