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与刀>>摘录5
第3节: 各得其所 各安其分
1 在德川氏统治的二百五六十年间,农民起义的次数不下一千次。主要原因并不是由于“四公六民”的传统重赋,而是要抗议累增的赋税。
2 农民们写好请愿书,然后递呈给藩主内臣。如果请愿书被内臣扣压,或者藩主置之不理的话,他们就派代表去江户把状子呈送给幕府的将军。在一些有名的判例中,都是农民在江户城内的大道上拦截幕府高官的车子,直接呈递状子以保证折子不被扣压。尽管农民呈递状子要冒极大风险,但幕府当局收到状子后会立刻开始着手调查,并很快宣判,并且判决结果有一半是对农民有利的。
3 幕府当局对农民上访事件的看法却是:农民的抱怨可能是正当的,国家对他们意见的重视也是可取的。但是,日本人对法律和秩序的服从程度还是差强人意的, 农民起义的领袖们已公然违反了等级制的严峻法令。尽管最后判决结果对农民有利.
4不管他们的出发点如何正确,他们也应被判以死刑。被判处死刑的人虽然被他们视为英雄,但处刑那天,当人们聚集刑场,亲眼目睹起义的领袖们被投入油锅、砍头或是被钉上木架时,在场农民们却没有进行暴动。这就是法令,这就是秩序。人们可以在事后给那些被判死刑的人建祠立碑,奉他们为殉难烈士。但他们必须受到惩处,因为这是他们所赖以生存的等级制法律的核心。
5不得到将 军的许可,大名不能联姻,以防止导致任何政治联盟的危险。藩与藩之间的通商也受到阻碍,甚至彼此之间不能架桥。另外,将军不时还会派出一些密探来了解各地大名财政收支情况,一旦发现哪个一藩主的金库充盈,将军就会要求他承担巨额的土木建筑工程,以此来消耗他的资金。一年当中,大名必须在京城(江户)住上半年。当自己返回领地的时候,也必须把自己的妻子留在江户(东京)作为将军手中的人质。
6 1858 年,美国的第一任驻日本大使哈里斯(Townsend Harris)在和日本进行第一个通商条约的谈判时,也是靠自己在谈判中的慢慢摸索才发现这些实权者的背后原来还有一位天皇。
7东太平洋汤加岛和日本最为相似,在那里,神圣首领是军事将领的某种政治犯.
8从西方的观点看来, 天皇的作用才是多余的。而对早已习惯等级、地位、角色思想的日本人来说,天皇的作用并非是多余的。从法律上讲,日本封建统治的消亡不过是七十五年前的事情。而对个人来说,那种根深蒂固的民族习惯在人的一生中都不会消亡。虽然国家的目标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但近代日本的政治家们仍在竭尽全力地谋划希望能够把等级制度保存下来。两个多世纪以来, 这个世界的法律和秩序都是靠铁腕和强权来维持的。因而,日本人认为只要严格遵从这个严密等级体系的行为规范,日本的安全和稳定也就有了保障。
9在日本, 如果一方受到另一方的侵略,而这种行为又是被现存行为规范所不允许的话,那么被侵略的一方就会得到国家全力的保护。因而人们都非常相信行为规范,并且认为只要自己遵守它,就一定会获得安全。它规定了在这种场合应如何行事,在那种场合又该如何行事;武士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办,平民在这种情况下又该如何办;兄长该如何,而弟弟又该如何等等。日本各个阶层都受到某种保障。每个阶层所受的限制很大,但又是有安全保证的。
10 在日本,你可以在不破坏公认的常规的前提下,采用一些小技巧来适度对等级制度有所利用。一个人可以通过好几种办法来改变自己的身份等级。当他们富裕起来后,就会使用各种传统的方法来跻身于上流社会。比如他们可以利用典押和地租而变成“地主”。这种土地“所有”权在日本是有名有利的行业,而这些土地“所有”者的子女们则通过与武士阶层通婚而变成贵族。另外一个传统的变通方法就是收养,它提供了一种“购买”武士身份的思路。商人们就千方百计把自己的儿子过继给武士家庭当养子。
11 日本人大多喜欢招女婿而很少收养子。入赘的女婿称“婿养子”,可以成为岳父的继承人。在欧洲,一个逐渐发展、力量日益增强的中产阶级的崛起导致了各国封建制度的最终崩溃。商人和高利贷者都公开 “购买”上层阶级的身份,另外,有些商人还和下级武士结姻以便来提高自己的社会 地位。
12但在日本,不同的阶级间却彼此联合起来。由商人、金融阶层和下级武士组成的联盟推翻了衰朽的幕府统治。财政窘迫的大名已无力支付自己武士侍从的定额俸禄,大名们便企图靠对农民增收更重的年贡来避免破产与崩溃,幕府更是寅收卯粮,常年预征,农民生活极度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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