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基本的釐清,什麼是真理?
難道沒有人問過你「什麼是真理?」,作為唸哲學的似乎經常要遭遇這一神問。
到底什麼是真理,這種發問來自於人的本能直覺,由此人們產生了信仰,組建了宗教,神說的即是真理。或者,人類尊重傳統,崇拜先祖,遠古的典籍和大師言傳即是真理。又或者人類探求認知的邊界,構建符合推理又能感官驗證的方式,科學即是真理。哪些真理絕對,哪些真理又相對,沒有一種絕對的學說來闡釋真理的絕對,一種絕對能闡釋真理的學說彷彿像真理的討論本身一樣模糊和悖論。
所以這裏不介紹某個具體理論,而是分享一種基本的判斷真理的方式,也可以看作是我個人的雜談。
一、一個真實可靠的正確判斷的命題。
我們分析不同案例的共同特質:真理是一種絕對正確的東西,而且需要人能夠意識的到它,最後還要證實它是正確的。以宗教和科學為例:
宗教以神為指導,通過古籍和教會傳達,最後看見神蹟則信仰。
科學以理論指導,通過研究論文和實驗,最後實驗證實。
然後才能說這個真理才是真理,這個真理通過這些環節成為真理。
這個真理本質是什麼?一個真實可靠的正確判斷的命題。
從而一條明晰的線索出現,邏輯提供一個正確判斷的理論和引導,語意提供一個命題供人認知,而經驗則讓人提供再次判斷命題是否真的正確。
而大多數時候我們含混的說是不是真理時,並不區分在不同層面的展示,這就產生了所謂絕對與相對的差別,或者永恆不變與時過境遷的差別。
而為了更清楚的討論剛才這條明晰的線索和不同層面,再引入三個概念。
理性(Rationality)、普遍性(universality)、客觀性(objectivity)。
1.理性容易理解,邏輯活動,警探通過現場的證據推理嫌犯,愛因斯坦通過數學推理研究相對論,神學推導上帝也是一樣。
2.普遍性則是涵蓋的範圍,完全適用萬物的普遍性,還是動物,或者只有人,或者只有某些人。
3.客觀性則是觀察那個普遍性的主體的範圍,只有某些人個別主體覺察,還是萬物所有客體都能覺察。
還是那個例子,科學家推算是具有理性的,實驗結果是適用於大多人是具有普遍性的,其他科學家重複實驗得到一樣結果是具有客觀性的。而我們最熟知的人權,民主、自由這些普世價值,不正是因為他們是滿足理性、普遍以及客觀嗎。
二、不同層面的真理
回到剛剛的線索:邏輯提供一個正確判斷的理論和引導,語意提供一個命題讓人認知,而經驗則讓人提供再次判斷命題是否真的正確。
將真理分成三個層面:邏輯層面的真理,語言層面的真理,經驗層面的真理。
1.邏輯的真理提供正確的判斷,它貫穿宇宙萬物,涵蓋的範圍最廣大,也是人類最核心的判斷和思考能力。它的理性,普遍性、客觀性最高。
例如女朋友問你:她的口紅在哪?
你告訴她:口紅在錢包裡,錢包在雙肩包裡。
即是他沒見過那個雙肩包和錢包,她也應該先去找雙肩包,再找裡面的錢包,再找口紅。
2.語言的真理涵蓋的範圍則更小,是人類認知思考的介質,只在人類這個主體範圍內能做表達,是人類交互的工具。(語言並非狹義的語言,符號語言,數學語言等都是語言)它的理性,普遍性、客觀性次高。
例如女朋友問你:雙肩包是什麼顏色?
你告訴她:深色的。
然而她說:只找到黑色的雙肩包,沒有深色的雙肩包。
這顯然對語意的理解產生了一些偏差。
3.經驗的真理範圍最小,只在實踐驗證後得出,所受限制當然也就多了。更多的經驗來自日常生活,我們稱之為常識。它的理性,普遍性、客觀性最低,卻最為常用。
例如男朋友說:雙肩包就在我的跑車裡。
女朋友說:你沒有買跑車啊。
男朋友說的話本身沒有邏輯錯誤,語意表達也沒有錯誤,但卻違反現實經驗。
更常聽的例子是,小韓考上了臺大。「不會吧,他平時都翹課學測不及格啊」。這就是日常的經驗,小韓考上臺大違背常識。
為什麼有時我們忽略邏輯而是最優先考慮經驗上是否合理,因為思維具有惰性,思維的惰性是為了提高日常生活的效率。當我們思考大的命題,籌劃將來,做影響大的決策時,我們從邏輯開始考慮,細緻的規劃和推理,這會為後來在現實實踐層面的省去很多麻煩。而日常瑣碎的非常簡單的小事依據常識判斷即可,這就是可以不同的應用層面來提高效率,可事半功倍,而反之則事倍功半。
而不同層面真理的關係則如一個同心圓,邏輯最大,依次是語意,然後是經驗。當我們判斷不論是常識還是語意時,先考慮的是它有沒有違背邏輯?或者判斷常識時,考慮他的語意有沒有說錯,自己有沒有聽錯。當我們進行判斷時,先考慮他在哪個層面有錯誤,比如不在邏輯真理的集合的大圓裡,那更不可能在語意和經驗層面能作為真理,這可以讓日常減少受騙和避免麻煩的可能性。尤其一些年長的前輩喜歡以自己的經驗來教育後生,而說辭若是邏輯謬誤,請敬而遠之。但是邏輯真理又未必能直接成為語言的真理,又未必能成為經驗的真理。
而作為人類,語言是邏輯和現實世界調和者,承接彼此,也是人類最偉大的工具。由此可見語言哲學的重要性,而把這種重要性和系統性帶回到哲學領域的正是二十世紀的天才維根斯坦, 值得以後單獨來談。
現在,我們就可以來區分開頭所謂絕對的真理和相對的爭論。所謂絕對的真理可以歸結在邏輯層面的真理,因為無論如何推理都是永遠正確的,而相對的,語言的解讀和表達,時間和環境以及每個人的個人經驗的蒐集,就造成了相對的真理了。
三、知識和科學知識
釐清不同真理後就有新的質問,這個時代需要的真理到底是哪一種?
我們大可把一個正確判斷的命題直接歸為知識或者真理,他可以僅僅是邏輯層面的,精通聖經和佛經中不違反邏輯的部分也是掌握知識;也可以僅僅是經驗層面的,耕種以及貿易技巧也可以是知識。但現代人所認知的知識則是科學知識的簡化說法,是完整的經過這三個層面考驗的知識,才被稱之為科學知識。愛因斯坦無法因為相對論而獲得諾貝爾獎,因為它在經驗層面至少以現在的科技水準無法得到驗證。佛洛依德作為知名的知識份子,無人不知其名,但他的理論也無法成為科學在當代的作為心理學係課程被教授,無論他的系統如何完整,慾望、信仰、潛意識等等都是不可測的,而Skinner行為主義心理學的刺激,反映,環境則是可觀測,可以用來證實的客觀經驗。當然更準確的說法由20世界哲學家karl popper提出否證性(Falsifiability),以是否能證偽來區分「科學」與「非科學」。顧名思義科學知識,是可以被證明是錯誤的,在邏輯上存在反例的可能性的。我們無法證明佛洛依德的理論是錯誤的,所以它不是科學的理論。科學知識必須要能被證明是錯誤的,而能被證明是錯誤的才是科學知識。而我們追求真理方式還在不斷的變化當中,但目前可見的是科學知識是一種較穩定且合理的真理。
我認為,上述是現代人對於真理應該需要的基本要求。反之,宗教的真理則無法被證明是錯誤,就像他們說相信上帝一定存在:「你無法證明上帝不存在」。這在很多科學思維的人聽來就挺可笑的,因為恰恰相反,證明上帝不存在是可能的,才能證明他真的能存在。在經驗證實的層面上,僅僅依據一些只符合「相關性(correlation)」而沒有「因果性(causality)」的神蹟和個人感覺,在理性、普遍性和客觀性上都難以立足,所以宗教只能是極其個人的真理,我們並稱之為信仰而將其神聖化,我認為在思考問題時用這種方式作為指導不可取。系統的宗教如此,三教九流的迷信、邪教、甚至政黨等等各種組織的就更可笑,而他們的一大特質就是更加喜歡標榜真理,更權威,更拒絕個人的思考。
顯然我個人偏愛科學知識作為引導人類認知的真理,但並非認可其作為一種霸權式的認知方式的存在,我們仍然需要不斷批判和反思它。因為可選項中的另一方,宗教樂於將真理簡化,簡化的世界和問題答案,簡化的世界觀觀價值觀去理解世界,這些並無助於人類認知本身的發展,反倒在認知的層面越來越窄化。當然我也贊同康德對於宗教的社會性功能觀點,也贊同尼采對於信仰宗教的人作為懦弱者,而非創造者和革新者的存在,對他來說這是一種現代病,這是尼采的激進。
當我開始慢慢看到youtube上慢慢出現一些華語哲普的影片,總覺得欣喜,但是影片結尾終極答案卻常是以宗教式的簡單化答案來回應世界和問題,以基督的道德高度來闡釋正義和善,我質疑這是哲學思考該有的真理嗎?確實現代都市中,人與人的距離和孤獨,存在主義式的虛無感覺,人心無法獨立支撐自我,精神需要他者依託的人比比皆是,不論他者是實在或虛構,都是一種現實,也是尼采精準的預言。同時也更體現了宗教的社會性作用,就像醫院,福利院,養老院,或者各種互助群體,它的形式仍然被人類社會需要著。能夠精神獨立生存,理性分析思考,成為一種稀缺時,我們非常需要宗教,但不是本末倒置推廣它,延伸它的教條。更本質的需要的是建立更好學院和教學制度,真正良好教育提供真正的思考,提供每個主體更大的自由,也提供他們不需要依賴某一些超自然存在的能力,最重要是提供真正繼續追尋真理的可能。
2020.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