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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姆的小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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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 複製文(倪匡版,2018)

山姆的小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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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所創造的知識,早就被別人發明了,那麼你只是個『抄襲者』。所以呢,新紀元50401年最熱門的工作是什麼呢?就是幫別人尋找某個知識到底有沒有被發明過。

每次我看著旋轉門,都會想著:「我會從哪裡走出來?旋著旋著,是出去的門?進來的門?還是不曾存在的門?奇怪的是,我都一直向前走,為啥有不同的結果?」我搖搖頭,旋轉門,電梯,13樓,律師事務所。

在正要進辦公室時,我看到秘書臉色有點不對勁,正要問怎麼回事,秘書就已帶著苦笑說:「倪先生找您,正在您辦公室等著呢。」

我皺皺眉頭,右嘴角噘了上來,挑起一聲輕噓。

在推開暗紅色的辦公室大門後,印入眼簾的是視野寬廣的落地窗,以及堆滿文件的厚實辦公桌,而在辦公桌後頭正坐著一個人,他背對著我,欣賞著窗外風景。

他似乎沒察覺有人進來,所以我刻意把門關得很大聲。

那人轉身過來,沒錯,他就是倪先生。

倪先生興奮地從座位上跳起來說:「好久不見啊,律師。」

「是,是。」我邊說,邊把辦公椅從倪先生屁股中搶過來。「是什麼風把你吹來啦,是不是沒創作靈感啦!」

「正是,正也不是,」倪先生識相地找了個會客椅坐。「看你這麼忙,我也不講客套話了。這次來是想跟你討論個問題,是有關我最近要出的書。」

「哎唷!『快子手倪先生』終於要出新書啦,恭喜恭喜,不過也一年囉。」

「可能不只一年噢,因為我還沒寫完。」

此時我犀利的眼神探到倪先生還帶了個公事包,倪先生接著說:「問題是這樣的,我的書可能會因為抄襲別人作品,而無法出版,所以來向你請教請教。」

我嘲弄般地笑說:「真好阿!以前拿我的案子作題材,這次要我幫你鑽法律漏洞。」

倪先生低頭笑笑,像是偷吃糖果被發現一樣。但接著眼神一轉,像隻羚羊似的,看似溫柔卻有獵豹般敏銳的利眼和爆發力。

「我向來都守法的,而這次是如此的,你記得去年的我得了第六屆的小說獎嘛。」

「哪忘得了,但你根本沒得獎,因為你用假名去投稿。幹嘛呢。我還記得那時的新聞標題『當紅作家假名競賽,得名取消疑精神分裂』。」

「什麼!那只是玩玩而已,你也知道嘛。那些媒體都不做功課,去年的我本來要藉那次得獎喚起大眾對科幻的感覺,結果媒體都沒抓到我的重點,我的幽默全變了味,我開玩笑的興致也都變成了吐不出的屁了。」倪先生欠欠身,像是想把肚子的悶氣排出來。「哎,現在想還是氣。不過話說回來,你對抄襲的相關法案熟不熟啊?」

「略懂一二啦,不過你也知道這不是我的專長啊。」

「知道,知道,但想跟你聊聊,你覺得抄襲的意義是什麼?」

「嗯,我就照我所知的跟你解釋吧。所謂的抄襲是個負面的詞語,在法律上有個中性名詞叫重製,抄襲可說是對單一著作權百分之一百的重製。但又有另一個詞很容易混淆,那就是參考。到底什麼是參考?什麼是抄襲?所以啦,我的觀點是參考可分成三種程度,一百到六十叫高度參考,六十到三十叫中度參考,三十到零是低度參考。低度參考的重製在法律上是允許的。中度參考有點模糊,而高度參考一定違法。」

「那就慘囉!我抄襲的有百分之一百噢。」

我嘆氣說:「你真是明知故問耶,如果你說你抄一半,那還可以討論一下。你現在說你全都抄,白痴都知道全抄是犯法的。」

倪先生回說:「好啦。我就知道找你不會有什麼答案的,你真是太不了解我們這些寫小說的個性。寫小說就是要突破傳統,打破規範的界線,這樣的小說才會有人想看。」

我說:「隨便你,反正這不是我的專長,你不聽我的話可以,你要自己去幻想也可以。不過我今天很忙,如果沒事,你可以趕快離開這裡,不要打擾我。」

我本以為我說了這些話,可以挫一下他作家的銳氣,但是倪先生卻是炯炯有神地看著我,他說:「不過,你想不想知道,到底是哪個大作家的文章被我抄襲?」

我實在被他這個問題吸引住。雖然我剛剛裝得很生氣,想把他趕走,但是我骨子裡還是充滿著好奇心。我裝作不在乎地說:「你說啊,是誰啊?」我看著我的法律文件,但耳朵卻拉得緊緊的。

「是我。」

「蛤!什麼!你在說一次?」我差點跌下椅子。

倪先生慢慢地再說一次說:「是倪先生,我抄倪先生的文章。」

「我的老天啊,你以為我們倆在濠梁之辯啊,我下午還有個案子要處理哎。」我覺得我被耍了。

「沒在跟你玩拌家家酒,我說真的,我怕我會來告我。」

「我還道可道非常道呢!別鬧了好不好。」

「哎哎,聽我說嘛。我打算把去年那個得第六屆獎的作品再擴充出本書,但若犯了抄襲,去年的我就會到這裡來告我的。」

「拜託,這裡是現實,不是你小說裡啥時光旅行的。」我邊說邊開始整理著桌上的文件。「而且你就是你,不論在什麼時代,你還是保有你的著作權啊。」

我嘴角一沉,有精神的臉畫出皺紋,像是剛下班卻看到客廳散滿玩具的爸爸一樣,每次小孩丟爸爸撿,每次都希望這次收拾是最後一次。

「不,這次可不一樣了,先賣個關子,等我今天離開這裡時,你就會明白為啥以前的我會來告現在的我了。你現在先聽我說一段故事。」

我說:「來,我最喜歡聽故事了。」

倪先生搓搓手,說:「好,在新紀元50401年,也就是地球毀滅的50401年後,在阿卡客艦隊中,有一個極其聰明的人,他的身份也極其崇高,這個身份代表著全人類的知識領袖。

「他有一個名字,但大家都叫他的頭銜,這個頭銜就是「搜尋引擎家」。

是的,在新紀元50401年,最聰明的人在做什麼?最聰明的人在做『知識搜尋』,而你可能會問:聰明的人不是應該去『創造知識』嗎?怎麼會作『知識搜尋』這個奇怪的事情?

「這是因為,若你所創造的知識,早就被別人發明了,那麼你只是個『抄襲者』。所以呢,新紀元50401年最熱門的工作是什麼呢?就是幫別人尋找某個知識到底有沒有被發明過。」

倪先生講完了這個故事,身體向後舒服地靠在椅子上,臉上露出邪惡的笑容。我很不爽:「大作家,你的故事還真有趣啊!」

「嘿!聽著!」倪先生身子突然向前傾,桌燈好像變得昏暗,空調的空氣也變得黏稠不開。我被他這個動作嚇了一跳,眼睛直瞪著他。

倪先生微開嘴,緩緩釋出了一串的字句:「聽著,回到我要跟你討論的法律問題上。我是這樣認為,若我要逃過這一劫,就必須從抄襲的意義下手。」

我的眼神已經陷入這謎樣的氣氛中了。

倪先生接著說:「我問你,誰沒抄襲過?更進一步的說,我們難道不是時時刻刻都在抄襲嗎?只是像你剛剛說的,這種抄襲美其名叫參考。但換個想法,我們人生就是百分之百抄襲整個社會的,或是說抄襲整個大宇宙。換句話說,我們是這個社會的複製品。就像科學只是個複製自然的產物。再舉個例子,你以為畫家的畫是自己畫出來的嗎?不是!畫家還是要看到大自然,並且抄襲大自然才畫得出來的。這會兒又說到創意,創意又是什麼?創意只不過是把從各方面抄襲過來的東西重新組合起來,再向大眾表現。就像是如果要寫一篇斯里蘭卡潛水夫的故事,只要上網抓個旅遊文章再加個小故事就好了。」

倪先生望向窗外,喝了口茶。繼續說下去。

「而且創意一定要向眾人表達出來,不然就不叫創意。因為若不用表達就叫創意,那其實一隻狗也是無時無刻在產生創意的。但就因一隻狗不能把他所重組的抄襲物表達給人類,所以人類不會說狗有創意。」此時,兩人的眼睛就像敏銳的畫筆,清清楚楚地紀錄對方的眼睛。「這又說到我的本行,科幻作家,人家都說科幻是描述未來的東西,所以科幻作家能看到現在人所看不到的,所以最有創意。我當他們是放狗屁!」

倪先生嘆口氣,好像把一年前的怨氣都吐出來。

「我本人,」倪先生拍拍胸膛。「從未說過我是科幻作家,」接著手憤憤地指向窗外。「直到他們如此稱呼我。」

「你知道的,」倪先生吐了口長長的氣。「我本來是想寫武俠的,只是亂寫亂寫就寫出些稀奇古怪的東西,最後正合當時的科幻風。不過這也不錯,有時候認命也是一種福。但是我討厭他們把科幻歸類成是創意產品,武俠何嘗不也是創意。而且我覺得寫科幻的人一點都不創意,他們是活在社會最底層的人,使用的科技產物最貧乏,但他們一直幻想著上流社會的生活,那種處處是科技的地方。唉,說離題了,但我也只想要讓他們了解他們的定位在哪裡。」

倪先生換個姿勢,緩緩肩膀,像是隻逃脫獵豹追逐的羚羊,正在草原風的吹拂下,放鬆緊張的肌肉。

倪先生說:「言歸正傳,剛是不是說到創意要表現出來才叫創意,我現在再加一句,只要表現出來,就是創意。」

我移了移座位,頓一頓下巴說:「你的意思是說,如果你把不是你作的作品掛上你的姓名,發表出來,那就是創意,而且不違法,即便這明明就是抄襲。」

「嘿!」倪先生笑說:「沒錯,沒錯。就像是如果現在這裡有一篇絕頂的文章,雖然不是我寫的,但若我把這篇文章發表到另一個風馬牛不相干的地方,你說那裡的人會處罰我,還是感謝我?」

我很不屑地說:「所以,你抄了別人的文章,卻還要別人感謝你,這是什麼爛想法啊!」

「當然原作者會討厭我,但我是說那些沒辦法接觸到知識的人。對那些人來說,我就是原創者。」

「不,你不是原創者,你只是個資訊傳遞者。」

「好,好,你抓到我的小錯誤了,但你不得不承認資訊傳遞者也是知識創造的一小部份。」

「我不想跟你再辯下去了,你愛怎麼說就怎麼說,反正我的立場就是:抄襲者絕對不是原創者。」我很不耐煩地說。

「好啦,你不想要辯論就不辯論。我換個實在的問題,那怎樣才能算是個原創者?」

「嗯…你是說如果你親自寫了一篇文章,而如何才能證明你是原作者喔?那很簡單啊,你就寫完後在上面寫個日期,簽個名就好啦。以後有人抄襲,你就拿出原本,這就可以證明啦。」

「那是不是有個證人更好。」他說。

「那當然啦。」我有點覺得他話中有話。

倪先生喝了口茶,拍了下膝蓋繼續說:「好!今天討論了一堆廢話,其實我是要來做一件事,就是想請你為我那要出的書做個智慧財產權申明。」

我忙忙搖手說:「你知道這不是我的領域嘛,我根本不懂什麼智慧財產權申明。」

倪先生說:「當然,當然,你只對謀殺案有興趣,這我當然知道。所以也不是叫你寫個什麼正式文件的。我在這是要找個證人,而你剛好是個有力的證人。」

倪先生邊說邊從手提包拿出一份文件來。「就是這個,我要你證明這篇文章是我寫的。」

我不情願地接過文件,一邊嘴巴碎碎念著:「甚麼跟什麼啊?」一邊看著文章。但隨著文字一直看下去,我的心也越跳越快。看到一半,我受不了了,大叫:「這...這.這根本就是我們剛才的談話嘛!」我的眼睛射出被捉弄後的憤怒,但發抖的手卻掩飾不了我的恐懼。

「別緊張。」倪先生說:「先別管我什麼時候寫這篇文章的,你先在上面簽名,證明這是我寫的文章。」倪先生把筆塞進我顫抖的手裡。

「這..當然是你寫的,難道是我寫的。」

「那就簽名啊。」

「簽...簽就簽啊。但..但這能證明什麼!」我簽了名。

倪先生收起文章,笑說:「還記得剛才我說我抄襲了我的文章,然後我會來告我抄襲,你的簽名就讓我證明這篇文章是我寫的。」

我刷刷衣服,恢復了點理智說:「等等,我不管你那些莫名其妙的邏輯。是豬寫的還是狗寫的我不在乎。我只想知道這篇文章怎麼冒出來的。」

「嘿嘿,律師啊律師啊,你難道沒從我們剛才談話中猜出些端倪,我是邊談邊寫的啊。」

「你說...」我左張右望,摸摸自己的衣服,好像國王的新衣就穿在身上。「不!不可能!」

倪先生大笑:「別激動,我保證你會平心靜氣地做我的辯護律師。」

我平靜地說:「倪先生,也就是原告倪先生,您好,我是被告的律師。我想請你再重複你的提告?」

{我要告倪先生抄襲我的文章。}

我繼續說:「好的,倪先生。你知道我是替被告,也就是現在的『倪先生』作辯護的。根據我對此事的分析,我認為庭外和解對雙方都有好處。所以我希望庭外和解。」

{不,不能和解。}

我轉向正在晃神的法官。我說:「法官,我想我們不能和解了。」

法官急忙把眼鏡調正,說:「嗯,我思緒有點亂了。書記,我再重複此堂的議題。『一年前的倪先生』寫了篇文章,『一年前的倪先生』認為擁有其著作權。現在他要來告『現在的倪先生』,因為『現在的倪先生』抄襲他的作品,一字不改地加入『現在倪先生』的新作品中,這已經構成了提告要素。」法官頓了一下。「嗯,書記,再加上一句話,『一年前的倪先生』是用書面出庭的。」

雖然此案件很怪異,但書記的手還是振指如飛地把庭上的話記錄下來。此時,除了書記打字的鍵盤聲,在法庭外,一群好事媒體的喧鬧聲也從門隙間傳了進來。

法官問『一年前的倪先生』:「你有何證據顯示那篇作品是你作的?」

{我有小說比賽的得獎證明。}

法官望向我。我搖搖手說:「被告方對此沒有異議。」

法官點點頭:「本庭在此已經瞭解了大概。不過,在最後,我想聽聽被告方的想法,被告律師請說。」

我答:「庭上,我本人被捲入這莫名其妙的官司中,我也不知道如何是好。」我回頭看看正在偷笑的倪先生。「但不管怎樣,被告請我來,我就來了。」

我低頭整理下文件,接著說:「是的,被告是抄襲原告的作品。但我要問問在場的各位,為何抄襲是罪?學生在課堂上抄老師的演講有罪嗎?學生沒罪,因為學生有付學費。所以不應說所有的抄襲都是錯誤的,應該說不付出代價的抄襲是不允許的。

「那麼要付出多大的代價才能抄襲?很奇怪的是,這個價格不是由這個產品本身的價值決定的,反而是由產品擁有人決定的。我們先把這個問題擱在腦袋裡,我想請各位現在跟我由另外一個方向去思考。

「大家都說『智慧』『財產』,所以也可說智慧是金錢的一種,那麼智慧財產會不會貶值?有人回答當然會貶值啊,就像諾貝爾當時靠發明炸藥獲得一大筆錢,到現在,炸藥已經一文不值了。但我不這麼認為。我反而認為,智慧是一直在增值的。但有人覺得我是錯的,而對我開玩笑說:既然智慧能增值,那麼諾貝爾的炸藥已經發明一百年了,怎還沒有錢去頒數學獎!

「沒錯,對諾貝爾而言,智慧是貶值的。但對整個世界來說,智慧是增值的。智慧財產就有如農業社會的土地一樣,農民一根根的把秧苗插到土地裡,而知識工作者則是把一個個的數字作重新組合。

「但農民擁有土地嗎?農民只是過客,他靠著他的勤勞從土地中擷取養分,他只擁有他的稻米,而土地是人人可用的。

「所以一年前的『我』擁有智慧財產嗎?我是這麼認為的,一年前的『我』有權利拿走了他種的稻米,但他沒有權利擁有這塊土地,沒權利把別人在這塊土地上種的稻米奪走。

「所以,回到我開頭的疑問,知識的代價是什麼?在場的各位,人人皆可種稻,只要我們肯努力,我們是不需付出代價給那些霸佔土地的人!」

我一講完,現場鴉雀無聲。

此時法官陷入長思,最後說:「嗯,你的演講真是振奮人心。在我判決前,要告訴被告律師一件事,我做的判決不僅會根據法律條文,還會根據社會風氣來作判斷。根據著作權法第二十一條:『著作人格權專屬於著作人本身,不得讓與或繼承。』所以現在的我不可以繼承一年前的我的作品,如有引用必須加以註明。另外,你剛剛說的『土地稻子』的比喻,本庭認為原告並沒有霸佔土地,更甚者,被告更像一個強盜,把原告辛辛苦苦種的稻子搶走。所以,被告律師,你的比喻其實是在增加原告的勝算啊,你可知這是個失策啊。」

「所以,最後,」法官拿起議事鎚。「本庭在此判決:原告勝訴。」

法官敲出一聲巨響,此時法庭門外引起一陣騷動。

「安靜。」法官說:「本庭還有一件事要說。本庭要說:作家的筆才是世界上最科幻的東西。」

本文章有證人作聲明,證明此篇文章是我寫的,證明人如下

證明人簽名處: Orz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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