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三峽-4】三峽工程十大爭議概述 (陸欽侃 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委員 三峽工程論證防洪專家組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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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長江三峽工程可否建設,歷來就有不同意見。國際上對此也有不同看法。據我所知,可歸納為以下是個問題:

1.興建

 一種意見認為:三峽工程地理位置優越,壩址地質條件良好,修建後對長江的防洪,發電,航運等均有顯著效益,應當立即著手進行,以期在我們這一代人手中,實現“高峽出平湖”的宏偉理想,建成一座超世界水平的巨大工程。有的同志還說:“看不到三峽工程的興建將死不瞑目。“

 另一種意見認為:三峽工程所需投資太大,工期太長,移民太多;建成後泥沙淤積礙航,增加上游洪災,生態環境也會受到破壞,這些問題目前尚難解決,故近期不能上馬。根據長江流域的具體情況,當前應當先開發支流,先支後干。即抓緊見效較快的平原防洪工程,支流水電站和整治航道等,近期應首先滿足黨的十三大報告所提出的我國經濟建設戰略部署的第二步,即到本世紀末國民生產總值再增長一倍對能源的需求。有的同志還認為,三峽工程萬一被炸潰壩,將造成駭人聽聞的大災難,不宜興建。


2. 防洪

 一種意見認為:三峽工程對長江中下游防洪將起關鍵的特殊作用,找不到與三峽工程等效或接近等效的替代方案。遇大洪水時三峽水庫攔洪,可替代中游220億立方米的分蓄洪任務,減少淹沒損失。如果不建三峽工程,萬一遇到1870年那樣的特大洪水,荊江大堤可能決口,要死幾十萬甚至上百萬人,這是一個很大的社會政治問題,因此非建三峽工程不可。

 另一種意見認為:長江的洪水來源於上中下游;三峽工程僅能控制上游川江的洪水,對中下游的湘資沅澧四水和漢江,贛江等眾多支流的洪水不能控制。如遇1954年那樣全江大洪水,中下游共需分蓄洪500億立方米,三峽工程僅能替代城陵磯以上部分分蓄洪任務,其他地區仍需分蓄洪300~400億立方米。對長江防汛重點城市武漢來說,三峽工程既不能降低洪水位,也不能減少其附近的分蓄洪任務。三峽工程對下游江西,安徽的防洪更是無能為力。所以三峽工程對長江的防洪作用是有限的,至於非常稀遇的1870年那場洪水,據調查當時它首先向南沖開松滋口,泄入洞庭湖,而當時很薄弱的荊江大堤在監利以上並未潰決。現在松滋口已有現成分洪道,荊江大堤已經大大加固加高。一百多年前的1870年洪水沒有沖垮荊江大堤,一百多年後的今天,條件已大大改善,怎麼反而會造成突然幾十萬上百萬人的死亡呢?以此來催促三峽工程上馬,理由不充足。而且1870年重慶的洪水位比四川水災很嚴重的1981年還要高出4.74米,如果三峽水庫蓄洪攔沙,勢必還要壅高重慶洪水位,進一步增加四川的洪災。長江的大洪水可能五成或十年就會發生一次,應當抓緊加固加高堤防,搞好分蓄洪區的安全設施,陸續興建支流水庫,加強流域上的水土保持工作,逐步提高長江的防洪能力,這些工作都需要作,不能等待三峽工程。


3. 電力

 一種意見認為:長江流域的水能資源絕大部分在西南,東部較少;本流域內煤炭資源也較少。三峽位於長江峽谷河段的末端,是西電東送給華中和華東供電的關鍵部位。三峽工程正常蓄水位175米方案的裝機容量為1768萬千萬,年發電量為840億度,建成後每年可替代火電廠燃煤4000萬噸,減輕煤炭生產和運輸的壓力。

 另一種意見認為:三峽工程工期很長,開工後12年才能開始發電,20年才能全部生效,不能解決該流域近期嚴重缺電問題。目前應當首先興建規模較小,工期較短,見效較快的支流水電站,以及各地的火電廠,及時滿足這一地區發展中的用電要求。如因興建三峽工程而擠掉可能較快見效的電站建設,將推遲電力工業近期的發展速度,影響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是很不利的。


4. 航運

 一種意見認為:三峽水庫回水可達重慶,將淹沒一系列灘險,減小坡降和流速,可使目前行駛的3000噸級船隊發展為萬噸級船隊,提高每馬力拖載量和運輸效率,降低運輸成本,可滿足長江上游遠景年運量5000萬噸的要求。同時,經三峽水庫調節增加枯水流量,宜昌以下的航運也可得到改善。

 另一種意見認為:三峽水庫在萬縣下游的永久回水區,航運可大大改善;但在水庫尾部的變動回水區,當水庫水位下降時將露出天然河道,而且正是大量泥沙淤積的地方,將比原來情況變壞,甚至礙航。三峽水庫下泄清水沖刷河床,將引起宜昌水位下降,可能造成葛洲壩三江已建船閘門檻的水深不足,影響航運暢通。若要滿足川江航運發展的需要,可以分期整治航道,使年運量從目前的500萬噸提高到2000年的1800萬噸,2015年的3000萬噸,所需投資比三峽建船閘少得多。而且從航運需要來說對幹流,支流都要整治,才能形成四通八達的水運網。


5. 泥沙

 一種意見認為:長江的泥沙比黃河少。近來雖然上游濫伐森林,陡坡開荒,水土流失嚴重,但長江的泥沙還看不出有明顯的變化。三峽水庫採取“蓄清排渾”的運用方式(每年汛期水庫水位降至防洪限制水位進行暢泄排渾水,汛後才蓄清水,滿足航運和發電要求),大部分泥沙可以排出。運用100年後,水庫淤積到一定程度,可達到沖淤基本平衡,防洪庫容和調節庫容還可保留86~92%。庫尾變動回水區的模型試驗,雖然存在主槽有累積淤積,重慶港區將面臨嚴重淤積,嘉陵江口會出現攔門沙,重慶洪水位將顯著抬高,但可以採取優化水庫調度,港口改造,整治和疏浚等措施,來解決三峽工程的泥沙問題。

 另一種意見認為:長江的年輸沙量在世界諸大河中居第四位(僅次於黃河,布拉馬普特拉和和印度河)。近年如1981和1984年,年水量接近多年平均數,但年輸沙量卻超過多年平均數的70%和30%,具有明顯的增長趨勢。必須加強水土保持工作,控制住水土流失,否則三峽工程的泥沙問題將越來越嚴重。三峽水庫有重要的防洪任務,遇大洪水就要蓄洪,抬高庫水位,同時就要攔沙。這樣就不能“蓄清排渾”,庫尾淤積勢必大量增加,將對航運產生不良影響。三峽庫區的泥沙淤積究竟如何解決,目前尚無具體方案,還不能說泥沙問題已研究清楚了。

 水庫下泄較清的水,將在宜昌以下發生沖刷,還有可能威脅荊江大堤的防洪安全。當沖刷起來的粗砂堆積在城陵磯至武漢河段,對洞庭湖和武漢地區的防洪也會發生不利或有害影響。


6. 移民

 目前考慮三峽水庫正常蓄水位175米方案,1985年調查蓄水位以下有72.55萬人,考慮到人口自然增長和遷建城鎮工廠占地以及調整功能等二次移民,至2008年實際需要動遷的人口為113萬人。再考慮泥沙淤積壅高水位後還要增加移民20多萬人,共達130多萬人。

 一種意見認為:採用開發性移民的方針,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創業的精神,給予淹沒處理補償費111億元,可在開工後20年內遷完。並在開始發電後,按每度電提取3厘錢,用於處理移民遺留問題和庫區建設基金。庫區各縣市都表示願意遷移,並要求早做決定,早遷早開發,脫貧致富。

 另一種意見認為:這樣大量的水庫移民,在國內外是破天荒的。國外水庫移民最多不過10萬人,有些工程因需移民過多而被迫放棄。國內過去移民較多的三門峽,新安江,丹江口水庫,各30多萬人,至今尚存在許多遺留問題沒有解決。三峽庫區兩岸都是山坡地,現有人口已超載,開墾已過度,糧食不能自給,還要安置一百幾十萬人,將超出環境容許的負載能力。現在許願開發性移民,給予大量移民費,可能會受到歡迎,甚至原來不在庫區的居民也提出“若要富,下水庫”。但到真的遷移時,將會困難重重,如果給的移民費不夠,可能會發生嚴重的社會問題,甚至政治問題。


7. 生態

 一種意見認為:三峽水庫的庫容(正常蓄水位175米方案的總庫容393億立方米,防洪庫容221.5億立方米)雖然相當大,但與長江的水量(宜昌平均年徑流量4530億立方米)相比不算大,且水庫為峽谷型,對生態環境影響不大。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影響,有有利與不利的兩個方面。有利方面如減少中游分蓄洪區的淹沒損失,因開發水電這種清潔能源,可減少火電燃煤污染等;不利方面如水庫淹沒影響,可作好移民安置規劃及城鄉建設規劃,促使生態良性循環;對於三峽風光,建水庫後將更美好,被淹文物古蹟可遷移重建;三峽工程對局地氣候,氣質水溫,河口生態等影響不大。

 另一種意見認為: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的影響深遠。如土地資源被淹沒,不能恢復。三峽175立方米案淹沒耕地35.7萬畝和柑橘地7.4萬畝,都是本地區最肥沃的耕地。三峽庫區所涉及的19個縣,丘陵和山地占96%,平原地只占4%,較平緩的耕地和城鎮被淹後,要在丘陵和山地開墾,勢必破壞植被,增加水土流失。三峽和小三峽的自然美景將受影響,大量文化古蹟分佈在180米以下,將受到損失。庫區兩岸有潛在的滑坡崩塌體214處,建壩蓄水後因水的浸泡軟化和浮力作用,將使穩定性減弱,老滑坡復活。建高壩蓄水深達100多米,有誘發地震的可能。如誘發地震和滑坡崩塌互相觸發,對庫區將構成威脅,此外,如遇戰爭,萬一三峽大壩遭到核轟炸,垮壩流量將比長江歷史最大洪水還要大得多,對其下游的葛洲壩,宜昌市,荊江兩岸廣大平原和武漢市,都將造成難以想像的毀滅性災害。


8. 技術

 三峽工程有些重大技術,超過我國和國際現有水平,舉例如下:


一種意見認為:根據我們自己的經驗和引進外國技術,沒有不可解決的技術問題。

 另一種意見認為:有些重大技術超過國內水平很多,甚至超過世界水平,將有很多困難,需要慎重對待。


9. 規模

 三峽工程的大壩多高,或更具代表性的水庫正常蓄水位(海拔)多高,是決定其工程量,水庫庫容和裝機容量等建設規模的主要指標,一直是爭論不決的問題。正常蓄水位愈高,防洪,發電,航運的效益愈大,同時水庫淹沒損失,移民,環境影響和投資也愈大,工期也愈長。

 早期孫中山先生和惲震等所提出的方案,僅為在三峽建閘或規模很小的通航發電梯級。四十年代美國薩凡奇提出的是正常蓄水位200多米的高壩大水電站。五十年代長辦曾提過235米的高壩方案,1958年中央成都會議確定不能高於200米。八十年代初降低至150米。最近水電部論證中又提高至175米。

 目前還存在各種不同意見。有些水電老專家和加拿大可行性報告認為160米比較合適;有的提出為了充分利用水能資源和解決重慶附近航運問題,可在涪陵附近再建一座低壩,成為兩級開發。航運部門和重慶市要求大型船隊直達重慶九龍坡的保證率高些,希望三峽正常蓄水位提高至180米。有的同志希望長江的洪枯水量得到更好的調節,發揮更大的綜合效益,或者考慮從三峽水庫自流引水南水北調,要求蓄水位提高至200米或更高。


10. 投資

 三峽工程所需投資,不但在各個時期很不相同,而且由於建設規模不同,包括不同內容,考慮不考慮施工期利息,以及考慮多大利率,所提數字也很不相同。最近水電部論證初選正常蓄水位175米方案,按1986年底物價,估算的樞紐建築物造價為185億元,移民費111億元,遠距離輸變電63億元,共計約360億元。這是靜態投資,尚未計入資金利息。

 一種意見認為:所需資金除國家投資外,可採取多方集資,包括(1)盡可能多利用外資,在國外發行三峽建設債券;(2)國內發行三峽建設債券;(3)使用壓油資金;(4)將葛洲壩電廠的建設貸款延期歸還,把該廠利潤全部用於三峽建設;(5)三峽工程開始發電後的收益也用於三峽建設。

 另一種意見認為:三峽工程靜態投資達360億元,將是我國特大的基建項目。而且工期很長,積壓資金嚴重,不能不計入施工期利息考慮動態投資。本世紀內尚餘的十餘年,所有能源,交通,原材料工業,以及教育,科研等各行各業,都需要資金;而這段時間內國家的財力物力仍將十分緊張。如果既要滿足各行各業近期建設的需要,又要同時供給三峽工程巨大投資,看來非國家財力物力所能承受。而且三峽工程一旦上馬,將作為首先要確保的重點項目,勢必影響其他各行各業的建設。國內外發債券的利率很高,國外債券的外匯將如何歸還,葛洲壩和三峽工程的收益是否可不歸還本息而用作建設等,都是問題。因此在當前國家資金很緊張而許多事業都要發展的時候,能否下決心興建三峽工程,需要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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