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流著「俠」的血 — 尋找香港人的核心價值
近年「美漫英雄」電影大行其道。即使很多人都知道「美漫英雄」其實是一場永不完結的肥皂劇,就像蝙蝠俠與小丑、超人和邪惡科學家LEX一樣,即使首次登場早於30年代,但只要換一換演員或重新詮釋一個版本,就能把人氣下滑的英雄起死回生,讓一個繪灸人口的(或者叫千篇一律的經典)故事再次贏取觀眾的欣賞。
話分轉頭,回首香港過去,從新審視1997年主權移交前後的風光,我們又能否找出香港成功的核心價值,又可否重新演繹,再次贏得國際的欣賞呢?
首先現在國際間所欣賞的所謂強大,不單呈現於經濟及軍事,乃至於當地人能活出及生產優秀的文化。如果欠缺令外地人尊敬的文化,那麼這種沒有核心價值的強大只能形容為「暴發戶」式的強大。
「美漫英雄」又與核心價值有何關係?不難發現,現在文化侵略已經不像過去般,以戰爭的手段來實現,反之被包裝成娛樂,一點一滴地「滲透開去」。正如神奇女俠電影,誰能否定Gal Gadot所維護(演繹)的正義,正是大美國主義眼中的正義呢?
為何「美漫英雄」在國際間大受歡迎?
「美漫英雄」在世界上的票房獨領風騷,究竟是內容優秀還是銀彈宣傳的結果呢?
不講電影範疇,先看原著漫畫,老實講,筆者可以武斷地講美漫真的不怎麼樣,說獨樹一幟更無可能:就故事張力和追看性來說,香港「土炮漫畫」絕對技高幾班。不信?漫畫「古惑仔」中陳浩南由1992年至今已經出了2000多期,從無「Reset」過故事,卻無礙新讀者加入追看; 論畫風,日台漫畫的技術可以說世界頂尖,單看東周英雄傳、龍珠、一拳超人就知道各種畫風都有生存空間,絕對較美漫豐富;最後談到故事設定,可以敢說日本當年火之鳥、高達都家傳戶曉。以上的每套的作品都有獨特的思想和讓讀者難忘的特質,但為何「美漫英雄」在國際的普及度較高呢?
我們可以從「美漫英雄」的發展可以看到:
●「美漫英雄」的雛型其實只有簡單意念。
●「美漫英雄」的造型起初缺少細節,以易認為主,沒有美感(說白一點就是醜)。
●「美漫英雄」的故事很公式化,就以蝙蝠俠來舉例,在1939年,他其實只是一個偵探故事(Detective Comics),直到1988年DC 推出了Batman: The Killing Joke才將蝙蝠俠的深度重新塑造出來,中間被不同的編劇、漫畫家及電影導演不停地進行改革與詮釋,才能有今時今日的蝙蝠俠。
哲學家巴特(Roland Barthes) 認為作品在完成之際,作者就已經死亡,剩下的文化創作工作,就是讀者的權利了。唯有作者死亡,讀者才能誕生,所有閱讀活動,都是讀者心靈與一個寫定的『文本』的對話,價值就在這個過程中被創造出來。
由此可見,優秀的「美漫英雄」作品,都曾令大量美國本土讀者產生共鳴,而部份讀者會基於相同作品及美國的核心價值,創作出不同形態的文化產品,優秀的產品會輸出外地,在外地不停演化及二次創作,才能釀造出如此深度的帶有美國各種價值的版本。
由一個簡單意念開始,再經過群眾參與演化提煉出核心價值,正是「美漫英雄」受歡迎的主要原因。
哪麼香港的核心價值又如何尋找呢?
近年,香港的流行文化好像被一點一滴地消滅,正面去想,大家意識到「瀕臨絕種」,即香港核心價值依然存在,如果有人願意捍衛,就代表仍有希望。
什麼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呢?曾有人講香港的核心價值是法治或自由。回望過去,香港又有沒有跟法治或自由有關的作品,令本地或國際留下深刻的印象呢?有嗎?
至於法治的四個層次,今天大多數人還停留於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這兩個較低的層次中,但以法限權及以法達義呢,筆者相信不多人理解。
如果用「美漫英雄」的一套去詮釋的話,香港有甚麼核心價值呢,筆者覺得是:
● 不停產生文藝創作。
● 外地人看到類似作品,會聯想到香港。
● 同類作品某些角色,甚至未看過原著的人都能講出一些特質。
有甚麼核心價值合乎以上3點呢?筆者認為就是「俠」。
當中最經典的,首推1950年就開始受歡迎的金庸、古龍、梁羽生和喬靖夫等所寫的武林小說,或者是黃飛鴻,英雄本色,甚至是八、九十年代成龍的電影,可能大家一聽這些名字就覺得「唔係呀化? 咁老土!」
但試想一下,最近大熱的神奇女俠其實已經係1941年的產物,相比前者,這些作品絕對可以說得上是年輕得多!
以金庸為例,第一部寫的小說《書劍恩仇錄》是1955年,近期TVB播出而大受歡迎的《射鵰英雄傳》也是1957年誕生(有些人稱此劇為「射鵰英雄傳2017版」,筆者不禁莞爾)。
金庸每十年左右就會為他的小說重新修訂,而其中《射鵰英雄傳》於1999年的最新版本不單與初版的劇情不同,甚至更影響了《神鵰俠侶》中部份劇情(如李莫愁沒有被啄瞎了),由此可見這些小說人物其實也能歷久常新,隨著作者修訂或媒體重拍而獲得新生命。
這些故事中的俠,他們雖然未必是完人,但都擁有「替天行道」的精神(此「天道」即人間公道,但未必合乎現今的普世價值) ,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救急扶危、講義氣。有關俠的定義,筆者不敢班門弄斧,詳細可參考以下文章。
還記得香港人行俠仗義的事件嗎?
2012年,多少師兄師姊為素未謀面的學弟學妹成立母校的國民教育關注組。
2013年,多少不看電視的人,行出來支持香港電視發牌。
2014年9月28日政府向市民發射87 個催淚彈後,為什麼香港市民從四面八方衝去金鐘?因為人大在政改下了三道閘?有可能,但筆者認為主要是香港人對政府向手無寸鐵的示威者施暴看不過眼,大家跑出去以肉身保護學生及在場人仕。
以上的行為不是「俠」是甚麼?
甚至針對水貨客的行動,不少人站出來都不是為自己利益,而是為了被水貨客影響生活而又不敢發聲的人出頭去主持公道,這種當然是「俠」的表現。
同樣,八九年的民運,六四周年晚會,香港人走出來聲援,除了是為民主、為法治和為愛國,筆者相信好多人跟我一樣,單單是為了一個「俠」字,以行動去表達對這個欺壓人民的政權不滿,我們要為受害者討回公道。
俠與英雄的不同,正是香港要面對的矛盾
為何要了解俠呢?因為理解群眾文化根本,才能去以行動引導,解決前路問題。
在文學上,「俠」與「英雄」的差別,詳細請讀以下評論。
相對於英雄,俠是不群不黨,更重要的一點是大家景仰的俠,行事一視同仁,不會顧及社會整體利益,即所謂不顧大局。
簡單而言,俠的出現是因為建制失效,人群要在建制外解決問題,所以本質是反建制的。
因為這是我們的核心價值,所以我們或多或少會把俠﹑道義等,變成對政治人的要求。由於俠的本質是建制外,不理大局,所以政治人成為議員後,變成建制一部份,我們多少會覺得不順眼。
但是面對國家級的對手,俠這種不看重大局的核心價值所帶來的矛盾如何解決呢?
為了存活,只有不停演化及繁衍
香港流行文化慢慢地被大國侵蝕,俠在我們核心價值的比重漸漸減弱,我們又如何把俠保存下來呢?
其實答案可在美漫及香港的武俠小說中找到。
在「美漫英雄」誕生時,受歡迎的角色(如蝙蝠俠及蜘蛛俠)起初多數是捉小偷、追捕連環殺手,頂多是打倒地區黑幫的街頭英雄(Street Heroes),與我們眼中的「俠」分別不大。
直到一段時間後,才發展成守護美國政府對抗共產主義(Ironman 對 Crimson Dynamo),以至守護美國核心價值而非單單只是美國政府(美漫Civil War中的Captain America)。
而香港的武俠小說,當然是由俠之小者,為友為鄰發展到俠之大者,為國為民。(此話應出自梁啟超)
為了存活,俠與建制是可以演繹至共生,但重點是怎樣將這種精神體現在制度和法律條文之中,防止只顧組織,忘記友鄰。
在俠義精神未能體現在我們的制度之時,我們應把俠以各種形式繁衍,用不同媒體傳揚俠的故事,令香港人掌握俠的話語權,要繼續獨當一面,毋忘俠義精神,繼續在嶺南獨領群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