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罪己诏”的写作
同学们:
在浩如烟海的公文当中,有一类形式的公文非常特殊,即“罪己诏”。与我们通常所见的奏折、批示、通知、意见不同,罪己诏数量少、意义大,同学们平时极难接触到实例,这样一来,给同学们的写作带来了不小的难度。今天,我们就从实例出发,对于罪己诏的写作进行文本分析,并解剖罪己诏背后的心理及政治逻辑,从而帮助同学们尽快掌握罪己诏的写作。
一、罪己诏的写作动机、写作目的及文本分析
在皇权时代,皇帝是至高无上的统治者,一般而言,他代表着全天下最高的智慧和道德水平,是不会犯错的。当然,现实情况下,白痴皇帝和禽兽皇帝比比皆是,但很多时候,皇帝干的坏事、烂事都被掩盖起来,老百姓无从得知。只有出了天下骚动的大事,皇帝逼不得已需要出面表个态、认个错来平息天下物议时,才会涉及到罪己诏的写作。
基于以上动机及目的,罪己诏一般会分为三个部分:包括罪己、诿过及解决方案(或展望)。这三个组成部分同学们大都能想到,但随之而来的难点是,如何恰如其分地分配这三部分内容的比例。
首先,罪己诏一定要写出了什么问题,同时表明自己有错,显示诚意、悔恨。这一部分的难点在于:
问题的严重程度需要仔细斟酌:写轻了,老百姓觉得你一个当皇帝的一惊一乍,不稳重,“望之不似人君”;写重了,老百姓没准觉得,好家伙,天下交给你,你个老小子居然捅这么大漏子,要不你别干了,换人吧!
与此相对应,皇帝承认自己的错误承认到什么程度,也需要准确恰如其分地把握好。比如说,皇帝连年折腾,老百姓都活不下去了,你只轻描淡写地说,朕错了,错在朕饭前便后没洗手,老百姓当时就能打进皇宫把你摁马桶里,帮你整个人都好好洗洗;如果你说,老百姓活不下去,全是因为朕的智力只有三岁小孩,又喜欢整天挥霍大撒币,宁与友邦,不予家奴,又蠢又坏,那么老百姓的很自然的反应就是:那你别干了好不好?
其次,要为皇帝自己的过错找理由。理由包括自己的问题、臣属的问题,但一定要分配好责任比例。总的原则当然是说由于臣属的问题导致了自己作为领导的责任,但如果说臣属责任的时候太直接,则容易让人觉得不真诚;如果说自己责任太多的话,则容易让老百姓真的觉得这个皇帝不是东西。
最后,要写解决方案,或者说展望,应该告诉老百姓,朕会改掉毛病,你们的好日子还长着呢。但是,展望部分不宜过细,免得以后被老百姓找后账,但也不能太虚,否则达不到“提气”的效果,会使得罪己诏写作目的落空。
小结:罪己诏的写作是一个技术含量颇高的工作,大家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初步窥见罪己诏写作的基本要求。下面,我们通过一些历史上的正、反例子,来加深理解。
二、正面例子:汉武帝《轮台诏》
写作背景:
汉武帝统治晚期,由于连年用兵、挥霍无度,致使民生凋敝、民变频发。加上贰师将军李广利征讨匈奴失败后降敌,致使武帝开始反思自己之前的错误。在此情况下,武帝发布《轮台诏》,究其本,乃是罪己诏。
该诏开篇就写了问题:边境用兵、屯田,使得人力、财力疲弊,即使胜利也不足以弥补这些损失。“强者尽食畜产,羸者道死数千人。”
接着写造成问题的原因:先提一句“朕之不明”,作为皇帝,为所有问题负总责,但是,朕只是“不明”,不是蠢,也不是坏,所以负的是领导责任;随后以白描手法列举造成“朕不明”的原因,包括:匈奴狡诈、又以巫术诅咒;卜卦、望气都给出吉兆,结果通通不灵;朝廷上下包括视丞相、御史、二千石、诸大夫、郎为文学者,以及郡属国都尉成忠、赵破奴这样的军队老干部,大家都同意行动方案;结果却是翻了车,那么大家琢磨琢磨,责任到底应该怎么分?这一段是《轮台诏》的精华,行文无一字有褒贬,而褒贬之意立现。比什么轻描淡写掩过,或是急急忙忙推脱,高到不知道哪里去了。
最后提出解决方案及展望:由于百姓很苦,国家很难,所以朕很心痛。由于心痛,故采取以下方式纠偏:实在一点的有,到几千里外的轮台屯田,停;招募囚徒潜入匈奴搞事,停;虚一点的有,“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修马复令,以补缺,毋乏武备而已”,简而言之,不折腾了。并且向广大干部群众问计:“郡国二千石各上进畜马方略补边状,与计对。”
小结:史家对于《轮台诏》的评价极高,认为这是汉武帝晚年改弦更张的标志。由此可见,《轮台诏》从罪己诏的写作角度来看,是完全符合规范的,是成功的。
三、反面例子:崇祯罪己诏
看完汉武帝的正面写作例子,我们来看看明朝崇祯皇帝失败的写作例子。
崇祯一生下了六次罪己诏,可以看出来,崇祯的写作思路基本是一以贯之的,我们选取其第一次和最后一次罪己诏进行分析。
1、第一次罪己诏
写作背景:
崇祯八年初月,农民军突然挥师南下,攻克中都凤阳,掘朱元璋祖辈之皇陵并焚毁之。明廷匆忙调兵会剿。十月初,崇祯第一次颁布罪己诏。
开篇先提自己的问题;“朕以凉德”,以此总揽责任,给人第一感观尚可。但“凉德”属于比较虚的原因,不属于操作层面的“能力”、“智力”、“辨别力”等等,而且,天下出了这么大的问题,正常人都能想到,这绝不是仅仅因为“凉德”。反之,汉武帝的“不明”,一下就点到了皇帝责任的本质。
随后提到如今的问题,“虏猖寇起”、“国帑匮绌”、“加派难停”,仔细想来,这些问题其实结成了一个死结:打仗需要钱,而朝廷没钱;没钱就要加征摊派,一加征老百姓就更活不去,只能更多人去造反;造反的人更多了,朝廷对于虏、寇就更对付不了。此处罗列的问题过多、过重,本意是要引起老百姓的重视,但很可能适得其反。
接下来是具体责任的分担。虽说由臣属来分担具体责任是既定方针,但写成崇祯这么难看的还是少见,即:朕本来好好的,但是“不期倚任非人”、“无奈夸诈得人”、“又不期诸臣失算”,生生被下面一帮臣属给坑了。崇祯用一系列的排比、递进,活脱脱塑造出了自己急不可耐地要把屎盆子扣到臣属头上的形象。
如果最终的解决方案合理可行,那么前面两部分即使一塌糊涂,起码从政治层面来说,罪己诏还是有可取之处的。那么崇祯在罪己诏的最后给出的解决方案是什么呢?除了调兵继续打仗之外,就是皇帝我要和大家同甘共苦,不住正殿住偏殿,减小饭量,不听音乐,穿简单衣服(崇祯写到这儿没准还挺自我感动的,但这一点干货都不给的铁公鸡样子,老百姓肯定要骂娘。)对于臣属“非人”的问题,解决方案是:“文武官也各省察往过,淬励将来,上下交修,用回天意,总督总理,遍告行间,仰体朕心,共救民命。密约联络,合围大举,直捣中坚,力歼劲寇。”关于这个方案,估计老百姓只能说:……排比句写得真好,像《人民日报》一样好。
2、第六次罪己诏,也是煤山遗诏:
这封诏书很短,照录如下:
“朕自登极十七年,逆贼直逼京师,虽朕薄德匪躬,上干天怒,致逆贼直逼京师,然皆诸臣之误朕也,朕死,无面目见祖宗于地下,自去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裂朕尸,勿伤百姓一人”。
诏书先说了面临的问题:“逆贼直逼京师”,再说自己的总体责任:“朕薄德匪躬”。只虚着说“德”,不说实际缺点,老毛病了。然后说到具体责任分担,也是这份诏书的点睛之笔:“然皆诸臣之误朕也”,死到临头还想着甩锅。解决方案是:朕去死,贼人们,你们别伤害百姓。这个解决方案真是让人无语。你要是好好干,也不至于让李闯进了京,又哪来的百姓受伤害呢?考虑到几分钟后崇祯就上吊了,这也算是用生命在践行罪己诏的结构完整性吧,就不多做苛责了。
小结:崇祯的罪己诏非常典型地集中了坏的罪己诏写作所具备的缺点,最终结果是,不但没有聚拢人心,鼓舞斗志,反而将皇帝自己的形象毁坏殆尽。
四、最新例子:结束动态清零“新十条”、促进民营经济31条
自从“洪宪”之后,再有想做皇帝的人都会被视为跳梁小丑,因此,罪己诏这一文书格式就算基本绝迹。但是,就国家领导人、国家机关行政而言,不犯错是不可能的,因此,政府公文、领导人个人声明中如有对己身的批评,则仍可类比于罪己诏。
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自1949年后,执掌中国权力的是一个永远伟大、光荣、正确的政党,因此造成了该党对于罪己诏的写作极其不熟练,甚至可以说给罪己诏的写作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
远的例子不说,仅提最近发生的两例:
1、宣告“动态清零”结束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新十条”)
三年“清零”造成了无数人伦惨剧,百业凋敝。此时对于既往的错误进行反思,找出原因和责任,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方案,这既是罪己诏结构完整性的要求,也是出罪己诏的题中应有之义。然而,在“新十条”通知当中完全没有反思,没有原因和责任,所有内容都是在说以后如何办理,仅从文本上看,完全让人无法理解为什么要出“新十条”,仿佛这个通知是在凭空诞生的一样。诚然,就普通百姓而言,最重要的当然是看到新的解决方案,反思、责任部分不是百姓当时的关注重点,但是,通知当中对此不置一辞,反而在百姓面前凸显了上位者的心虚与傲慢。普通民众在看到通知后,第一反应一定是震惊和无法理解,通知中的解决方案纵然符合民众愿望,其效果也已经大打折扣。
2、力图挽救当前经济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促进民营经济31条”)。
经过长达十年对民营经济的疯狂折腾之后,中国经济终于迎来了断崖式的下跌。此时此刻,若要重新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其根本在于恢复民营企业家的信心。而要恢复信心,则必须对于既往的折腾进行反思和清算,找出问题,找出原因,在此基础上,再来谈解决方案。然而,“促进民营经济31条”和“新十条”一样,对于过往错误一字不提,甚至连“错误”这样一个最基本的表态都没有,那么,所谓的31条新举措,都不过是无本之木,根本不能取信于人。“促进民营经济31条”发布后,各界反应冷淡,可以说该文件是完全失败的。
五、写作之外的话
经过上述学习,以及正反两方面例子的实证,同学们应该对于罪己诏的写作有了初步的了解和掌握。大家当中的很多人也许一辈子也无法考上公务员编制,也许虽然考上了,但一辈子也没有写作罪己诏的机会,但是,对于罪己诏进行的文本分析,以及对于罪己诏背后动机及目的的解剖,依然是需要去掌握的知识。掌握了这些知识,可以使我们更清楚地看清历史,看清当下。
根据韦伯的说法,任何政权都需要寻求合法性。刘邦作为一个曾经的泼皮无赖,在建立汉朝后尚且能听取建议,明白“可马上得天下,不可马上治天下”的道理;两千年后一帮背景相似的人在依靠暴力得了天下后,以为暴力就是其合法性的来源,依然迷信暴力可以治天下,导致该发罪己诏时却无比敷衍、傲慢,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进一步消解了本就不多的公信力。
罪己诏实为旧时代之屠龙术,时至今日,本该随着帝制一起走入历史。但基于中国远未建立现代文明社会的现状,罪己诏似乎又有其用武之地,然而也正因为中国脱离了名正言顺的帝制却又未进入现代文明社会,罪己诏终究还是无用。
至于在座的各位同学是否认可,是否笃行,我无权决定,各位好自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