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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啟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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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 Black Lives Matters?暴動是不被傾聽者的語言 (陳啟睿&周永康)

陳啟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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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Minneapolis, Minnesota第四警局進發的示威者 (Credit: Fibonnaci Blue/Flickr)

我們常常問:「如何使他人長遠持續地關心香港、站在抗爭者這邊?」易地而處,除了利益相交,當然也要自問:他人危難到臨時,我們有無嘗試費煞心神,給予他人多一丁點的理解、關心與援助?

George Floyd被白人警長Derrick Chauvin單腳壓頸在地,死前連喊16聲的 I can’t breath片段,事後在全國網上重播,激怒千萬愁困在家的美國人。美國名嘴Trevor Noah感嘆美國有兩種Virus,一種是covid-19,一種是種族歧視,兩者形成骨牌效應,再次揭露美國立國而來的奴隸制度和種族隔離帶來的社會傷痕和諸種衝突。截至五月尾,約三億人口的美國近四千萬人失業,而美國經濟政策研究所統計,黑人的失業情況亦比白人嚴重。而黑人雖只佔美國人口約一成二,卻佔了covid-19總感染人口數字逾兩成。而George Floyd本任職明利阿波利市一間餐廳的守衛,在covid-19肆虐期間,餐廳停業,Floyd被遣散離職,最後光天化日間死在白人警長的腳下。

位於太平洋另一端的香港抗爭者,在中、美角力戰中力爭華府啟動香港民主及人權法案,終止香港在中美貿易條款中的獨立關稅區地位,以求帶動漣漪效應,開啟攬炒中共政權之路。當美國政府正與中共以自由人權問題博弈,而美國本土接連發生示威抗議、騷亂掠劫,中方又不斷發動輿論戰攻勢多方訊息紛雜,香港人又可以從什麼角度切入理解?

易地而處,外國人理解中、港的複雜政治關係,都需要無數手足的大量轉譯、圖文并茂講解香港情況,才能使人為香港的抗爭動容。純粹討論送中條例本身,難以讓外人理解為什麼不少香港抗爭者走上和勇不分的路線;只有當他們理解主權移交以來的香港抗爭史以及其他路線的失敗挫折,他們才會稍稍明白香港當下的抗爭由來。同理,當我們面對美國發生的激烈抗爭,如果只討論George Floyd死亡事件本身及美國政府就是次示威的處理手法,未必足以讓我們理解為何黑人抗爭者要走上激進路線。要理解這一路線的成因,也需要放回到美國黑人過去二百多年來的壓迫及抗爭史去理解。

下文拋磚引玉,嘗試初步勾勒黑人(在美國又稱非裔美國人)在其歷史敘事中的一些重要關口,以作接通美港抗爭者互相理解其感受的媒介。而黑人歷史龐大繁複,本文未能三言兩語盡包,如同學術界中的Black Studies及其分支也愈來愈多研究出土,修正為白人視野主宰的主流歷史看法。

從立國到內戰﹕只被當作五分三個「人」的黑人

美國在1860年代的內戰之前一直保留奴隸制度,相信大家都知道。相對少人知道的,卻是美國由憲法而下的整套政經制度,都跟其奴隸制度密不可分。

在美國立國的十三個州中,北方州分大抵為禁絕奴隸交易的自由州,而南方州分則大抵為蓄奴州。南方州分對加入聯邦政府最大的憂慮,就是怕聯邦政府權力過大,然後當南方州分在全國性的民主遊戲落敗時,就會被迫廢除奴隸制度。北方州分為了讓美國立國成事,不單甘願削弱聯邦政府權力(這也是現在州分自主權的一大原因),更不惜在原則上妥協。這些所謂的美國國父爭論的其中一個問題就是到底奴隸是不是「人」。因為在新成立的聯邦政府框架下,每個州被分配的稅額及議席均跟該州分的人口掛勾,所以南方州分希望奴隸在選舉意義上被當作人,卻不願為奴隸交稅,而北方州分則反之。最後他們達成了惡名昭彰的「五分之三妥協」,簡言之,就是在稅額及議席意義上把黑奴當五分之三個「人」來看待。在美國憲法中,還白紙黑字保障奴隸貿易二十年不變,而北方州分也承諾會把任何逃出來的黑奴還回南方的奴隸主。在美國開始擴張時,為了保障南北州分的勢力平衡,雙方更簽下密蘇里妥協案 (Missouri Compromise, 1820),承諾每增加一個自由州,便會相應地添加一個蓄奴州。這樣看來,美國現在的州分劃分,也可說是奴隸制度而來的產物。 

對美國白人而言,美國獨立宣言象徵著他們的國民理念﹕「我們認為以下這些真理是不證自明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and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著名演說家及前黑奴Frederick Douglass卻在1852年美國獨立日的演說中,宣稱沒有比這一天更能突顯美國人的矛盾及偽善。畢竟,美國的不同州分之所以能團結立國,就是因為自由州在黑人作為「人」這不自證明的真理上作出妥協。在很多黑人的感知角度及歷史觀中,美國作為一個國家從根基上就缺乏正當性。

從內戰到民權運動﹕憲法之於黑人只是一張廢紙

隨著美國內戰結束,憲法第十三修正案廢除奴隸制度,憲法第十四及十五修正案承諾黑人的公民及投票權利,被解放的美國黑奴在隨之以來短暫的重建時期(reconstruction era, 1863-1877)一度以為迎來曙光。

在重建時期之初,聯邦政府以各種威迫利誘的手段,例如出動聯邦軍隊,確保前蓄奴州解放其黑奴並讓他們行使公民及投票權。在重建時期,黑人一時紛紛熱衷從政,不少黑人政客在南方冒起。南方白人深怕自己在政壇上失勢,於是民間出現如Ku Klux Klan等白人至上組織,殘殺或恐嚇意欲参政或投票的黑人,令南方黑人不敢再投票。——從19世紀末到20世紀中期,不論南北,美國白人對黑人或其他少數族裔(包括亞裔美國人)行使私刑(lynching),基本上被當成理所當然,行刑者也大多不會受處罰。再過幾年,北方的白人亦開始對保障黑人權益議題失去熱誠,在1877年,內戰結束不到二十年,聯邦軍隊便全面撤出南方,重建時期宣告結束。聯邦軍隊一撤,南方各州政府隨即巧立名目,以各種納稅或識字條件這些表面上跟種族無關的條款限制黑人投票權。其中最荒誕的法案,莫過於祖父條款(grandfather clause)﹕ 除非你祖父一輩有投過票,不然你也不能投票,一舉把所有剛被解放的黑奴排除在外。種種法制內外的手段運用,使南方黑人的投票率在數年間跌至低於1%,投票權形同虛設。 

事實上,大部分南方的黑人在解放後的生活根本沒有變化。內戰後,大部分工廠均不願以「自由人」的條件僱用黑人,黑人無何奈可,為了生計只能重返種植園,被園主以跟奴隸無異的條件重新聘用。使其處境雪上加霜的是,各州分在1890年代通過一系列俗稱Jim Crow Laws的種族隔離政策,讓學校商店及交通工具等均能拒絕接待白人以外的種族,而1896年美國最高法院更在Ferguson案裁定隔離政策合憲,奠定了美國之後六十年的種族隔離路線。

要說美國黑人在這段前後近一百年的歷史中學會什麼,就是即使在憲法中明文賦予他們權利,也不一定代表他們能行使這些權利。只要白人與黑人權力繼續維持在極不對等的狀況下,憲法之於黑人只是一張廢紙。

黑人民權運動﹕公民抗命派與勇武獨派的路線之爭

香港人近年深切體會到,就算法制再爛,法制內的抗爭也要盡做。在1909年成立的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Advancement of Colored People, 簡稱NAACP),便在一直在州及聯邦法庭中捍衛黑人權利,他們的抗爭也成為了50及60年代的黑人民權運動的奠基石。

在1954年,NAACP迎來他們自成立以內最大的勝仗﹕在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一案中,最高法院裁定學校的種族隔離政策不合憲,直接推翻了Ferguson案的結果。美國黑人卻很快體會到這場勝仗亦僅屬虛幻。由於最高法院本身沒有執行權力,南方各州州政府決定無視最高法院裁決,繼續行使他們的種族隔離政策。1955年,黑人女教師Rosa Park因為在巴上坐了屬於白人的座位被拘捕,成為了60年代全國黑人公民抗命(civil disobedience)行動的契機。

美國黑人視公民抗命為正當及必要的,不單單是因為合法的示威無法帶來改變,更是因為當他們拒絕遵守種族隔離惡法時,他們只是在行使美國憲法賦予他們的權利。事實上,對當時的黑人而言,示威是難以和平收場的,因為他們每一場示威都會受到白人至上主義者及警察的暴力鎮壓。最廣為人知的,是KKK多次在伯明翰的黑人教堂引爆炸彈的行徑,其中一次更炸死了四個黑人小女孩,黑人隨後上街抗議示威,市長卻以他們沒有示威許可證為由,出動高壓水炮及警犬鎮壓示威者,拘捕逾二千人。NAACP領䄂馬丁路德金也一度在伯明翰淪為階下囚,並在其著名的letter from a Birmingham jail中指出他希望公民抗命能成為黑人「放棄」及「勇武」之間的中間路線。當然,認為馬丁路德金過於「和理非」的大有人在,例如為香港勇武派歌頌的黑豹黨(Black Panthers),而當中最有名的莫過於伊斯蘭國度(Nation of Islam)領袖Malcolm X。Malcolm X真正激進的地方,不止在於其支持黑人勇武自衛,而在於他相信黑人應該獨立建國。他在一次訪談中道﹕「黑人是想要更多法例條文保障嗎?難道美國的法例條文還不夠多嗎?」對他而言,在現存體制下,黑人白人權力落差過大,再多的法制改革也無法保障黑人權益,黑人獨立,是唯一出路。 

公民抗命派及獨派一度成為美國黑人抗爭運動中的兩大勢力,但諷刺的是,美國不論是那一派其後都遭遇重創——馬丁路德金及Malcolm X兩人均落得被刺殺身亡的下場。這場路線之爭,卻大大開拓了美國黑人運動的想像力,抗爭框架從此不再受限於法律維權及和平示威之內。

進步派在黑人議題上的缺席

遠距而觀,人們或許會有一個有所偏差的解讀,以為黑人雖然被保守派打壓,但起碼美國進步派一直是為黑人而戰。從歷史上看,黑人權益卻往往是進步派忽略或妥協割蓆的對象。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黑人工人多番要求加入美國工會,由白人工人壟斷的工會卻把他們拒諸於門外,不少白人工會更向企業及工廠施壓,令他們不敢僱請或晉升黑人勞工。即使是較開明的工會領袖,也認為應該以勞工議題為重,放棄種族進步議題。同樣,當美國總統Franklin D. Roosevelt在30年代推行New Deal經濟改革,擴大福利政府時,為了得到當時反對黑人權益的南方民主黨人的支持,卻把黑人摒除在各大福利政策之外。即使在波瀾壯闊的民權運動年代之後,黑人依然在各個進步派運動中無容身之處。以女權運動為例,1970年代的美國女權運動,基本上是以白人中產女性為代表。在1977年,一群黑人女權主義者發表共同聲明(The Combahee River Collective Statement),指出白人女性對種族和黑人歷史及文化不單是一無所知更是毫無興趣,令他們無法理解或處理黑人女性因階級、種族及性別交集(intersctional)之下所面對的現實壓迫,催使黑人女權主義者另起爐灶。 

美國黑人運動,固然不是鐵板一塊﹕面對種種排擠的回應,亦有妥協派、有溫和派、甚或悲觀派(Afro-Pessimism最能代表這一派人的觀點)。但對某些黑人而言,壓迫他們的不是個別人士、黨派、或派別,而是整個制度及白人精英階層;即使對著開明進步派,黑人也自覺不欠他們。而黑人若要脫離壓迫,就只有抗爭自救一途。

當代壓迫﹕為什麼只說Black Lives Matter

時代演進,在寫滿法例條文的紙張上,黑人的權益似乎愈來愈得到保障,但因為整個政制的執行機關都是由白人精英階層把持,而進步派往往把黑人權益問題放在次位,黑人面對的種種問題卻依然懸而未決。

在種族隔離政策不再合憲後,不少州及市政府採取更細微的行政手法,在不違憲的情況下,阻止黑人買到較資源充沛的地段的房屋,所以我們現在看到很多州分中,黑人都是聚居於資源最貧乏的地區中。在美國,學校、醫院及各種設備質素往往跟該地區資源掛勾,黑人也無法使用更好的教育或醫療資源,令黑人陷入跨代貧窮的困境中。自列根總統(Ronald Reagan)年代起,美國走上新自由主義路線,把不少公營服務賣予私人財團,更令黑人處境雪上加霜(住過美國的朋友都知道,這裡的醫療服務非常昂貴,一趟救護車隨時六百美元起跳)。結果,黑人往往活在最弱勢而不受保障的地區之中,每一次美國陷入金融、房貸或疫症危機,最大受害者都是黑人——在這次新冠肺炎疫情下,黑人便佔了全美國死亡人數的七成。

政經制度之外,黑人所面對最赤裸的壓迫是來自白人至上主義者及警察。美國警察長期使用種族歸納法(racial profiling)去維持治安,假定黑人慣常觸犯特定法例,不單令黑人面對遠高於白人的被盤查及監禁率(2013年,Ferguson市被警察盤查的人當中,黑人佔92%),更令警察往往認定黑人是危險人物,動輒就向毫無反抗跡象的黑人開槍或行使過度武力。而因為法庭通常是被白人法官擔任,殺害黑人的警察或白人往往亦得以脫罪。在2012年,年僅十七歲的黑人青年Trayvon Martin被George Zimmerman,當地一個鄰里守望組織的成員,跟蹤且槍殺。事後George Zimmerman不僅脫罪,還反過來控告Trayvon家人作假證供。Black Lives Matter運動就是為了回應整個執法及法律制度不當黑人性命是一回事而在2013年展開並在全美各地開花。

之所以說Black Lives Matter,就是因為黑人生命沒有被警察、法庭甚或白人社會當成一回事,才要強調黑人生命是有價的。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在twitter上附和 All Lives Matter 引發爭議,恰恰是畫虎不成反類犬——黑人會覺得別人說all lives matter具冒犯性,因為這句話完全抹去了黑人生命被輕視的整個歷史脈絡。

UCLA歷史系教授Robin D.G. Kelley曾分析,黑人一直與美國政府處於低強度戰爭狀態之中 (low intensity war)。他說在外人眼中,或許黑人及警察在衝突的場面像是一場戰爭,但其實對黑人來說,日常生活裡隨時都會遭受種各樣的攻擊。單在去年,就有逾千人死在美國警察手上,當中24%為黑人(黑人只佔全國人口約12.5%,而當中只有少於1%的警察被起訴。他們從來沒有脫離過戰爭狀態。如果香港人說,我們用了二十年去學會和平示威是沒有用,在美國黑人背後的則是二百年的壓迫及抗爭史。

眾所周知,不少美國自由派媒體及政客對和平示威有極重的潔癖,即使當他們支持香港抗爭者時,也往往強調香港人是和平示威者而對香港的勇武抗爭避而不談。不難想像,當他們看見黑人升級、放火及掠劫時,便毫不猶疑把他們的抗爭定性為暴動。有趣的是,在香港,抗爭者一直拒絕接受社會或法律給出的暴動定性,但黑人的回應卻是他們暴動有理,因為正如馬丁路德金所說,「暴動是不被傾聽者的語言 (A riot is the language of the unheard)。」未必每一個黑人或BLM的支持者也支持升級、放火或搶劫,但他們不割蓆,是因為他們深明,不打亂社會的秩序是沒有人會聆聽黑人的聲音的(事實上,大家也知道他們若然沒有升級的話,根本不會得到如此廣泛的關注);他們更深明真正的暴力是制度暴力——這是一個每天都在無人看見的暗角掠劫甚至殺害黑人的制度。其中一個在2013年Ferguson的抗爭者受訪時回應﹕「他們說我們在破壞自己的社區,但這個社區裡根本沒有一樣東西是屬於我們的!(They say we destroying our own neighborhoods. We don’t own nothing out here!)」

結語﹕can we connect?

對於這場風暴,在香港遠觀的人,當然可以認同或反對他們的抗爭手法,同情或排拒抗爭中隨之而來的掠劫。但要實踐公民外交,我們首先要進入黑人的視野,理解從他們視角出發的美國歷史,理解他們的抗爭不但是建基於二百年來和平路線的不斷失敗遇挫,更是對美國政經社會至今未改變的環環緊扣的壓迫的控訴。

平情而論,美國當然不止非裔美國人的抗爭史,也包括泛亞裔、拉丁美裔、美州原著民/土著等其他少數族裔的奮鬥經歷,這些不斷的抗爭與革新,構成美國社會邁向平等、多元、自由的軌跡。

大時代中,中美對壘叫陣,香港人需要走出金融港口,去結交自由世界的抗爭盟友,前提是不以自己為中心,真的看見世界中其它的苦難。

美國政治體制內,民主、共和兩黨人馬,當然都對香港抗爭各有著墨。達成跨黨派支持港人抗爭,通過民主及人權法案,成果得來不易,是港人以血汗換來。然而,民主、共和兩黨也並非鐵板一塊,光譜甚大;兩黨以外,美國的公民社會及社會運動本就是一股獨立的力量,一直力求走出兩黨惡鬥的循環,甚至反過來逼使兩黨改革。香港人在美國的遊說,除了與當下在位的政治菁英打交道外,也可以多和活躍在美國公民社會的各種組織和網絡建立互信,正如台港兩地間不少人經年建立的網絡情誼。香港和美國要發展進一步的公民外交,也端看我們是否能如水地穿梳在不同族群之間,理解他們各自的複雜脈絡、異同經歷。我們不需要一來就毫無保留地支持一方一派,但也應著力避免純然功利導向,只求自保和上層政治精英的關係,放棄了和更多在世上同呼同吸、渴望自由平等的手足聯成一線,爭取應有權利的根本。

我們常常問:「如何使他人長遠持續地關心香港、站在抗爭者這邊?」易地而處,除了利益相交,當然也是自問:他人危難到臨時,我們有無嘗試費煞心神,給予他人多一丁點的理解、關心與援助?

屢經磨練,港人都明白和勇不分不是非黑即白,而是在張力之中,共同探索修正向前邁進的策略。面對世界抗爭者同樣如此。港人不只是彼此的手足,當世界各地不少抗爭者會向港人致敬時,我們更應該進化成他人更可信賴的國際手足。在他日新冠肺炎落幕,國安法上畫之際,要光復香港,建立國際手足網絡,更是逼切要務。

深明他人所需,壯闊自己隊伍,共謀彼此福祉——國際線的開拓,公民外交的建立,應對全球民主危機,莫過於此。


延伸閱讀﹕

Frederick Douglass, “What to the Slave is the 4th of July”(1852)

Ida B. Wells, “Lynch Law in America”(1900)

Martin Luther King, Jr., “Letter from Birmingham Jail”(1963)

Malcolm X’s interview at UC Berkeley (1963):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ZMrti8QcPA

Combahee River Collective,“The Combahee River Collective Statement (1977)

Kimberle Crenshaw, “Mapping the Margins: Intersectionality, Identity Politics, and the Violence Against Women of Color” (1991)*

Desmond S. King & Rogers M. Smith, “Racial Orders in American Political Development”(2005)*

Robin D.G. Kelley, “The U.S. v. Trayvon Martin: How the system worked” (2013)

Vicky Osterweil, “In Defense of Looting”(2014)

陳婉容:周日話題:Chinese Virus 有無錯? 亞裔的「正面種族定型」(2020) 

(有*標誌者為學術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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