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糾紛排解的思考(下)
接續上一篇文章,因此,如果只是一般的口角爭執,也沒有財損或是身體受傷的情況,就可以考慮雙方進行和解。如此也是可確實降低降低日後跑法院的機率。所以說,眼光要放長遠一些,這也是為自己好。
然而,當發生口角糾紛時,雙方當事人往往都不能冷靜下來。此時,身為好友或親人的第三人就可以適時跳出,來冷靜分析一下利弊得失。因為當局者迷,旁觀者清,第三人剛好可以看清局勢。如果當下是處於這樣的角色,就可以好好的給予建言。和解條件訂得太嚴,對方也不可能接受。但如果又處處忍讓,好像又是一方在懇求另一方和解一樣,似乎地位也沒那麼不對等,因此條件要盡量訂的公平一些,讓雙方都能接受,和解才能談得成。
和解的重點不在於事實到底是如何?有的事情必須要調監視錄影器或是其他路人的證詞才能拼湊起來,但在那之前,只要雙方能先講好和解條件就行。在雙方同意的基礎下,就可以解決事情,免除後續的麻煩。
人就是這樣,如果能夠互信合作,也就能避免掉很多的糾紛發生。能夠簽立和解書面,也是建立信任的一種方式。至少之後有一方想要反悔,還有書面可以提醒要冷靜,這件事已經平息下來了。要憑藉口舌之能讓發怒的對方或雙方平息下來是有難度的,又不是像小說情節那樣,隨便都會遇到不世高手路過,一個能量爆發都能讓人立刻被壓迫到無法站立。也沒有那種路過的核心權力者,一句話就可以查封家產那種。因此只能靠事後的溝通來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和解條件。
爭吵或許是日常中不可避免的,以戰止戰有其道理存在。但大多時候,當風暴平息後總是要收拾善後的。沒有任何靠山,只有兩個當事人憑藉本身的經歷去談,因此沙盤推演很重要的。對方可能會如何回應?我方的讓步底限又是如何?都可以預先去思考討論的。
縱使身為第三人事不關己,但會不會有一天也需要其他人出手幫忙的一天呢?幫助別人就是幫助自己,熱心的去解決別人的事,也是在讓自己思考各種解決方案的優劣之處。這樣的心態很重要,因為按照零極限的說法來看,在周遭所發生的事都與自己有關,因此必須要積極參與其中才是。
月光覺得,姑且不論排解糾紛成或者不成,想要助人解決的心是不可少的。不僅分擔了別人的困擾,也增進了自己思考事情的能力,這樣的機會,當然要好好把握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