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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高的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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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呓语-22.8.2-玩儿球

米高的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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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篮排,哪个是你最爱?

Holy matters:

好久没动笔了,其实并没有懈怠,只是觉着自己知识储备太少,单薄的大脑已然被掏空殆尽,虽然想拿点好玩的文字出来以飨朋友们,但无奈能力有限,故此近期也颇多花些时间,多读点书,充实一下大脑的弹药库。

前天看体育新闻,看到一条消息:美国著名篮球巨星,凯尔特人队元老、NBA十一冠王比尔•拉塞尔老爷子逝世,岁享88。对NBA我没有太多研究,也不是纯粹的篮球迷,不过拉塞尔的名字却早有耳闻。毕竟上古时代的大神,能压着张伯伦时代统治NBA,拿到那么多冠军,也是前无古人的伟业了。

记忆又嗖的一下,把我带到了儿时,记不清第一次看篮球、接触篮球是什么时候了,隐约记得篮球的启蒙应该是小学时候,二叔送我一只旧篮球,每天就拍来拍去的,也没个章法。毕竟篮球对场地还是有一定要求的,至少得有个篮筐。不像足球那么随意,找一块空地就能比划几脚。按理来说,我会比较容易有先入为主的情节,但是唯独在篮球这一块,虽然远比足球接触的早,但却是一直对篮球提不起多大的兴趣,包括看NBA。相反足球带给我的快乐,就要浓厚的多。

同样的,人生的第一只足球,也是我二叔给我的——不知从哪里搜刮来的一只二手足球,虽然满身的斑驳,虽然打满气之后会慢慢漏掉,但依旧不影响它给儿时的我带来的快乐。尤其是下雪天,那会儿没有正式的场地,更不要提草坪了。而老家屋子后面冬天结冰的水库冰面,就是最好的球场,当然还要等一场雪。当厚厚的一层雪均匀的铺在冰面上时,属于我们的快乐就正式拉开序幕了。在隔着雪的冰面穿蹦跳跃,闪转腾挪,一群小伙伴撒野似得胡乱抢着一只破足球,飞踢、滑铲各种招数全都亮出来,摔倒了也不疼,骨碌一身雪,爬起来继续跑,不亦乐乎。时间静止在冰面上,只剩下放纵的欢声笑语和溅起雪花飘落的声音。那个时候,全世界的快乐,似乎都塞在了那只破皮球里了。

在雪地里习惯了摔倒,莫名其妙的喜欢上这种感觉,觉得飞身扑救这些动作很帅,加上看到了一些著名足坛门神诸如舒梅切尔、奇拉维特的事迹,毅然决定踢球就当守门员,然后这个爱好也从初中延续到大学毕业,都是班上球队的守门员——一个很菜的守门员。

记得高二那一年,我所在的高中要评选省重点中学,所以操场要翻新铺塑胶。篮球架拆了,足球门也放倒了,挖掘机进场,老操场瞬间归西。但学生们毕竟精力旺盛,无处宣泄的精力,则全都释放在教学楼后面仅剩的两个排球场了。那段时间,全校的排球运动异常的火爆,但凡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都能看到三三两两的学生在相互颠球、进行扣球练习,玩的津津有味。那会儿同年级有为数不多的几个排球特长生,这下子没有了足球和篮球项目的压制,得以大放异彩。每次只要有那几个排球特长生下场打比赛,场地绝对是里三层外三层,围了个水泄不通。每一次的跳起扣杀,随着手掌拍击球面的啪啪声,都能传来同学们的一阵喝彩。那几个月,是排球的天下,也是那几个排球特长生漫长三年高中生涯里,为数不多的高光时刻。

所幸的是,虽然从小到大,足篮排三大球都没有擅长的,但是都实实在在的在它们身上获得了很多纯粹的快乐,属于运动的快乐。而这样的爱好和对体育的兴趣,也一直潜移默化的影响着自己到现在——以及以后。虽然现在由于琐事缠身、场地所限,即使有时间也并无甚心气去下场比划一场三大球,但能有时间跑跑步、做做运动,出一身汗,也是极为舒畅。

如今二叔给的那两只破足球和篮球,虽然早都隐入了不知名的角落,化为尘埃,但时不常的还是挺怀念它们的,也感谢它们陪伴了我整个童年,让我体验到最初的运动的快乐——玩儿球的快乐。

马特市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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