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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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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周保松老師《自由與正義》三問

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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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實踐過的自由

個人覺得要回答這三個問題之前,需要先說明我個人的一些背景和回答這些問題的一些脈絡。

1. 我來自馬來西亞,現居新加坡工作。新馬兩地在很多人眼裡都是相當威權的體制,可是事實上這兩個國家都繼承了英國的內閣制(西敏寺制度),都是民主的國家。但是在自由上,這兩個國家都會在族群關係和宗教的課題上做出相當多的限制。所以雖然我從小獲得的教育告訴我我們是世界上很特別的多元種族國家,但實際上它因為這樣的多元在歷史上發生了族群衝突的悲劇。

所以我自小一開始最先接觸的紅線(在馬來西亞),就是族群關係和宗教。雖然我從小能和友族同胞和平相處,但是我們從來不曾談論我們之間的差異。這就導致了我了解這些差異的來源只剩下兩方,一就是教科書和老師會不斷地告訴我們友族的文化的美好,大家需要互相欣賞和尊重;二就是來自同族的親朋好友因族群政治不公(和對他者的刻板印象,不斷加深對他們的隔閡。這兩者表面上是衝突的,可是實際上它們有一個共同之處,就是我對友族的第一印象是來自第三方,而不是來自自己對他們的了解。

馬來西亞在種族衝突事件爆發以後(馬來西亞513事件)開始推行新經濟政策,裡面包括土著特權,這是個讓土族(土族原則上指的是土地之子,也就是馬來人和原住民)在升學,住房,養育孩子,社會福利等多方面優先的政策。政府表面上的說法是為了拉近族群之間的貧富差距,可實際上真正貧窮的原住民因此而受惠的並不多。更何況一個扶貧政策不是以個人和家庭收入為依據,而是以族群身份來區分,本身就是件極其荒謬的事。

政府(以馬哈迪為首)為了避免族群衝突限制了我們公開探討族群地位,族群關係,宗教等的自由,一面又推行土著特權來加深族群間的對立(在政策是以族群和宗教身份為依據的情況下,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是政策下的受害者),很明顯的,這些政客不只有種族主義的傾向,而他們所做的決策只為自己贏得選票,而在多年後的今天馬來西亞依然陷入族群關係加劇撕裂的局面。雖然有一部分開明的馬來人開始呼籲大家重視這個問題,但土著特權這頭怪獸,依然是很多人明面上不能碰觸,卻深植內心的。剝奪了大家公開討論的自由與權力,只是讓這種不滿隱藏在暗處,讓社會更加極化和不安定。

這種不自由的源頭,雖然不能說完全和不同族群間的不同,或是對爆發族群衝突的擔心扯開關係,但是以馬哈迪為首的政客群為了更好操控這個國家,滿足自身的權利欲,在我看來才是更主要的原因。

2. 自由對我而言最重要的意義在於能為自己的人生做主。我經常告訴其他人我的人生目標是混吃等死。在很多方面,這並不是一句戲言。我對於現在資本主義社會所追求很多對成功的定義相當不感冒,但我相信這世界唯一的公平就是人終須一死。在這些想法下,想要混吃等死,很像也不是很難理解。但我還是相信人生是有意義的,那些來自身邊最親的人的羈絆,還有對於身而為人最基本的堅持。而最重要的堅持,就是盡量不要成為他人操弄的對象。

有多少自由,就有多少責任。我們擁有多少自由的權利,就要為這份權利背負多大的責任。在另一方面,為了獲得這種自由,也唯有自己多讀多聽多想。這種對世界知道更多一些的快樂,或許就是自由對我最大的意義。

3. 在我看來,自由和正義,自由和平等是相輔相成的關係。正義和平等的概念,我自己的看法是用來理解我們自己和他者與社會之間的聯繫。如果這個世界只剩下我自己一人,這些概念其實都不需要。但正是我們生活在一個和無數人有聯繫的社會,如何與他人相處,如何分配有限的資源,就需要以上的一些概念。

正義,是為了讓大家更有憐憫心,並減少自己對他者,其他物種和環境的傷害;平等,是為了減低每個人的嫉妒與怨恨,以達到永續共存。

而這一切,需要在我們做任何事情之時,多一些思考。這些思考,需要自由的思想。因為自由的思想,是伴隨著責任的。缺少了責任的自由,只是一種放任,會對他者造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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