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荒谬
荒诞就是这样一步步被习惯的。
小范围试点,一点点扩大,融入制度,深入人心。
十年前,若是我们在书中读到类似的情节,可能会说“这不扯淡嘛”,但现在不了,至少说不会那么惊异了。这本就是生活中一系列微小的荒谬导致的必然结果,我们司空见惯的荒谬,我们受惠于其的荒谬,我们不会意识到它是荒谬的荒谬,一个大写的荒谬,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荒谬,一个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荒谬,一个持续了数十年之久的荒谬。一个荒谬的想法从它产生到落实再到为人所知的这个过程,本身就是另一种荒谬。我们已经离所谓的正常差之千里了,所以,再进一步,再失之毫厘,也只是日常生活的延续。公众一时的反对可能会持续很久,此消彼长,但最终也只是隔靴搔痒,这个国家只需等那些适应了这种生活的年轻人长大了就好。这样的年轻人有很多。
所有的荒谬似乎都可以被总结为“特色”,整这特色到底是图啥?图个闹心吗?
只要是特色便是好的,便无所不用其极,凡是我国有之他国未有,便是特色,凡是他国有之我国未有,亦是特色。皆沾沾自喜也,仿佛真成史无前例特色之大国也。并且这特色还必须是官方盖章的,民间自然形成的,不算,算糟粕,算腐朽文化,网络造势,不合国情,一纸行政命令,落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但是,强扭的瓜,不甜。人民喜闻乐见,你算老几。
有违常识的特色,不要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