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人治、三文治
陳同佳案發展至此,簡直是天大的閙劇!那些甚麼維護公義,替受害人家屬取回公道之說,甚麼初心,完全是隨口噏的謊言,只是一個包裝,如今「目的」已達,剩下的難攤子,完全是你死你賤,關人隱事!當日大義凜然的各單位,早已田雞過河,各有各散。太太你貴姓?我哋有見過面咩?我哋冇乜嘢幫到你,我哋只能呼籲有關當局全力配合協助。請你釋懷啦。
經歷過如此多事之秋的兩年,其實大家早已忘記當初的起因,唯獨是死者的家人,眼見事情好像不了了之,弱弱一問,才驚醒大家,尤其是那些曾經是「持份者」,那些回應盡是醜態百出,人人都籍詞推搪,又以一個謊言冚另一個謊言,手法拙劣,公然侮辱大衆的智慧。一班人全部否認,我唔係佢代理人,政府已經冇乜嘢可以做…然後最荒唐的,原來陳同佳自去年出獄後,一直住在政府安排的安全屋!
然後又馬上有陳同佳的錄音向公眾交代,但全無新意,亦冇確實行動。而且今時今日,又如政府所講,陳同佳是一個「自由人」,為甚麼要用錄音交代?很應該當面回應,殺了别人的女兒,卻透過錄音來道歉交代,成何體統?因此我有理由相信,陳同佳現時是被廿四小時監控,絕對不是一個「自由人」。因此他不會被安排在公開場合露面,以免被識破。他一出獄便被牧師接走,而不是政府部門,因為這讓外界看起來不致太礙眼及受懷疑,又遇上疫情威脅全球,出入境受嚴管,因此有籍口要「等待適當時機」。
個人認為,陳同佳即使在香港算是已服刑期滿,算是「自由人」,但在輿論壓力下,加上可能也受良心譴責,真有可能一個唔覺意,飛到台灣自首,那便會使香港政府面目無光,更令中央政府顔面何存。因此香港政府要小心監管陳同佳,而牧師的角色就是掩飾政府的角色。因此現在陳同佳在錄音中說今個月內到台灣自首,其實已不在他個人的決定,還要看香港政府如何處理。
而港府最大的考慮,就是不要承認台灣是一個司法獨立的個體,因此在之前,有人提出香港派人押送犯人到台灣,在機場交人,特首說不行。台灣方面說可以派人來香港,在機場接收疑犯,也遭特首拒絶。説來說去都是台灣方面不配合,但其實整個事件,是一個香港人殺了另一個香港人,只是發生在台灣,事後疑兇潛逃回港。台灣方面立了案,展開過調查,搜集了證物,也知會了港方,提出過移交犯人的方案,他們真的沒甚麼可再做。而且疑犯和受害人都不是台灣人,他們沒有逼切性,輿論也不會給壓力政府要從速從嚴處理。相反,港方的處理手法便盡顯大失方寸,一方面要維護公義,但又處處畏首畏尾,前言不對後語,趾高氣揚,一副My way or the highway的嘴臉,真是丟架。
然而,這不正是已成常態的處理手法,千錯萬錯都是世界的錯,與我無關。大家只能放長雙眼,看看事件可以拖到幾時。不要驚訝,假如有一天,疑犯被發現在安全屋內暴斃,然後被描寫成畏罪自盡。而既然唯一的疑犯已離世,案件只能Case closed,中止調查。到時最能釋懷的,當然是那些高薪厚祿的廢柴,而且一切都由香港人「埋單」,他們可以完全置身事外。公義?從來不在考慮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