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土地的連結不容斬斷
2023年03月27日
人與土地的連結不容斬斷
杜崇基牧師
讀經: 利25:23-34
選讀經文:利 25:23-34
"23 「地不可以賣斷,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24 在你們所得為業的全地,要准許人有權將地贖回。
25 「你的弟兄若漸漸貧窮,賣了他的一些產業,他的至親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26 若沒有人能為他贖回,他的手頭漸漸寬裕,能夠贖回,27 就要計算賣後的年數,把剩餘年數的價錢歸還給那買主,他的地業便歸還自己。28 若他手頭的財力不夠贖回,所賣的地就要留在買主的手裏,直到禧年。到了禧年,地業要歸還賣主。
29 「人若賣城牆內的住宅,賣了以後,一整年內他有權贖回;這是他可以贖回的期限。30 若他在一整年內不贖回,這有牆之城的房屋就確定永歸買主,直到世世代代;在禧年也不必歸還。31 但周圍無城牆之村莊的房屋,要看為鄉下的田地,可以贖回;到了禧年就要歸還。32 至於利未人所得為業的城鎮,利未人可以隨時贖回他們城鎮中的房屋。33 在所得為業的城鎮,利未人若賣了房屋,又不贖回,到了禧年仍要歸還原主,因為利未人城鎮的房屋是他們在以色列人中的產業。34 但是利未人各城郊外之地是不可賣的,因為這是他們永遠的產業。」"
時代默想:
耶和華吩咐人不可以將地賣斷,因為地是屬乎神,而人只是寄居者。再者,耶和華吩咐要讓人有權將地贖回。
贖回產業的條例(25~28):以色列人中的弟兄若漸漸貧窮而賣了他一些產業,他可以透過至親的協助贖回,或自行贖回。這弟兄如要贖回產業,便要以禧年為計算基準(28),計算賣後的年數,並把剩餘年數的價錢歸還給那買主,才可以把地業贖回。整個贖回產業的條例有時限,如不能在禧年前贖回,弟兄還可以在禧年得回歸還的地業。這條例對雙方既公平亦有恩情,對買主而言,可取得地多年的使用權及贖回的價值,而對賣方而言,則有得回地業及重生的機會。
贖回城牆內外房屋的條例(29~31):以色列人若賣城牆內的房屋,若要贖回,便要於一年內進行,否則不能贖回,就算在禧年也無法取回,而房屋則永歸買方。若是無城牆的房屋,則被視為鄉下的土地,執行方式與贖回產業的條例一樣(25~28)。
利未人城鎮及土地的條例(32~34):利未人可隨時贖回其城鎮中的房屋,若不贖回,到了禧年也要歸給利未人。同時,利未人的城郊不可賣,因為這是耶和華給他們的分地,是永遠的產業(參書21:1~42)。這條例是要確保各城鎮均有利未人居住,能享受各支派的供養外,還確保各支派有利未人教導律法。
回應禱告:
願意聖經原則能落實到我們的生活中,使「居者有其屋」,財富能有效運用在社會整體福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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