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此相愛是神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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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書信

2025年03月25日

彼此相愛是神的命令

讀經: 約壹3:19-24

選讀經文:約一 3:19-24

"19 從這一點,我們會知道,我們是出於真理的,並且我們在神面前可以安心,20 即使我們的心責備自己,神比我們的心大,他知道一切。21 親愛的,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在神面前就可以坦然無懼了。22 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23 神的命令就是:我們要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並且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24 遵守神命令的,住在神裏面,而神也住在他裏面。從這一點,我們知道神住在我們裏面,這是由於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

時代默想:

約翰繼續論述彼此相愛,既然我們彼此相愛,就當在真理和行為上相愛(參3:11~18),從這一點,就知道自己是屬真理的,並且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得平安(19)。原文用字非常特別,「安心」(19)原文是peitho,意思是被說服進而信任,因我們是屬於神,因此信任神而得平安。我們的心若「責備」(20),原文是kataginosko,現在式和假設用詞,也是強烈用字,意思是譴責或判罪的意思,直譯是「假若現在我們的心對我們判罪」,約翰於是肯定地說我們神比我們的心大,祂知道一切,所以我們不需要聽信我們心的判刑。

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我們便可以向神「坦然無懼」(21)。在此值得一提的是,首先,「心」(19~21),原文是指器官心臟,真實的心臟引申中心之意,用於分辨是非,類似良心,所以有翻譯是「我們的良心不判罪」(20)。其次是「坦然無懼」(21),原文意思是勇敢無畏,充滿信心的態度,更準確的翻譯是「在神面前表現得勇敢無畏和充滿信心」。因我們遵守神的命令,行神所喜悅的事,所以我們所求的就得着(22)。

神的「命令」(可作誡命)就是:信神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並持續不間斷地彼此相愛(23)。這裏的「命令」出現2次,原文都是單數,指由高位人士頒佈的,所以是值得遵守的,這不是一項提議或意見,是不可輕看的誡命,這誡命是彼此相愛,非常清晰。約翰強調要守衛(22、24,原文意思是看守或守衛)神命令的,不只是知道,而是以實際行動來證明,要長住(原文意思留下居住)在神裏面,神也會長住在那人裏面。神內住的證據是神所賜的聖靈(24)。

我們要彼此相愛,不要被不必要的罪惡感所困擾,即我們做得不夠好或不夠多,這是行回舊路,靠自己的能力行出相愛的心。約翰提出重要的教導,我們能彼此相愛,全因為是基督的愛,也是因信靠神而得平安,而不是倚賴自己的能力而得平安。我們彼此相愛,是神的祝福,不要把祝福成為罪疚的來源,反要把眼目集中在基督的信實,而不是自己的能力。

回應禱告:

保羅說要以彼此相愛常以為虧欠(羅13:8),這是一種不斷求長進的心態。求主幫助我們能主動愛人,不望回報,成全基督的心意。

CC BY-NC-ND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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