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oo与完美社会运动迷思
昨天匆匆写的博客,不算是回应,更多是对如何看待MeToo运动局限性的一些看法。
正文:
中国Metoo运动以自媒体为载体延烧到公益,媒体和学术界后,不出意料也引发了各种质疑。这些质疑——包括大字报、道德审判、转移视线,包括给国家打压以口实——早就不新鲜。它们可以被写成一个模板,作为保守阵营抨击人类历史上任何社会运动的标准动作。
而针对这些经典教科书式的批评,支持metoo的这方也及时发出了很多反驳。不少评论认为比起挑战权力结构,metoo带来的误伤微不足道,所以大字报和道德审判的担忧不成立。针对metoo与其他公共事件的关系,反驳的重点则是要么否认前者转移了后者注意力,要么认为这些事件可以合流为更大的运动。
这样的反驳虽然必要,却往往是无力和无效的。metoo会误伤极少数人是真的,这种误伤也不能仅仅用“概率低”或者功利主义原则加以辩护。一个微小的概率,对于具体的个体来说,就是天大的事情。哪怕我们再去强调宏观趋势,未来不幸出现的一个反例,不可否认还是会对运动的道德核心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组织起来的群众作为无权者,虽远远比不上国家机器的暴虐,却也足够对个体造成精神上的伤害—-网络上的巨魔就是个例子。
对metoo转移话题的愤怒同样可以理解。就如同国家间的热战和冷战让各国的工人阶级从团结转变为对立,如同优势族裔对资源的垄断让各少数族裔互相为敌,政府和商业对话语空间的垄断,也让metoo和其他领域间存在实际的利益冲突。不管进步阵营在道德上如何强调metoo的正义性,强调女权与人权的同构,强调这是拓展公共空间的一种方式,它确实会降低其他话题的公共曝光度,确实有可能伤害到其他运动的动员。或者更糟糕的,它什么都推动不了,反而触怒当局带来全方面的打压。
人们容易给各种社会运动贴上完美的道德和实践假设,比如:任何运动必须为推翻统治者这个终极目标服务(metoo能不能揭露政治精英内部的歧视?);运动是当事人穷尽法律途径后不得已的举动(metoo会不会导致舆论审判?);运动不能妨碍同时期其他公民运动(metoo是不是影响到了人们对xx问题的关注?);运动不能在推动主要议程时造成任何的负面影响(metoo会不会导致互相诬告?)。
似乎只有促进大众团结而非分裂,守法而不暴力,理性而无情绪,一个运动才是正当的,该被发起的。人们虽然已经慢慢走出了“社运是乌合之众所为”的思维陷阱(永远走不出的那些人我就不谈了),却还是不能以平常心去看待制度以外的集体抗争。在对待一个个具体运动的时候,有着类似于完美受害者似的“完美社会运动”的迷思,脑子里总会迸出无数what if的问题,期待活动家们能够未卜先知,防范一切不良后果的发生。这体现出对运动正当性的双重标准:社会运动相对于制度化的解决渠道,仅仅是一种补充性的存在,因而必须适用更高的“准入规则”。
Metoo运动的支持者们,虽然和反对者站在意见的两级,却似乎采用了同样的完美社会运动假设。继承这样的逻辑去为运动辩护,将对手提出的问题排除在外,只会给抗争增加不必要的道德负担。最终,运动为了躲避指控只能温良恭俭让,包袱越背越多,领地越划越小。与其否认metoo可能造成意想不到的问题,不如去大方承认这些问题的存在——这就是所有社会运动都会面临的困境。
每场运动在漫长的跋涉中都是孤独的,幸运的运动才可以出现在公众视野下。因此,不同运动,不同议题之间,确实有注意力替代的问题。正义是稀少的,权力的阴影覆盖着整片星球,媒介的探照灯永远只照到那几个角度,并且很快带着公众关切的目光一起移走。70年代美国的女权运动,确实是半踩着新左派民权运动的尸体发动起来的。同理,中国的metoo,也注定要和其他话题争夺有限的社交媒体资源。不同话题间的家族相似性,它们间通力合作的可能性,并不掩盖这层竞争关系的存在:在大家声援转发受害者自述的时候,佳士组建工会的员工们确实会被忽略。
同时,运动确实可能带来发起人所无法控制的后果,也可能导致外部势力的反扑。对公益圈内部性别歧视和暴力的揭露,确实可能伤害到民间运动,给未来的国家镇压留下口实。回顾欧美进步运动的历史,保守派从来都在进步派获胜的领地上试图发起反击战。当年校园左翼提倡的”言论自由“,现在是右翼发动集会时用的万能理由。如果灰色的未来可以抹黑闪光的当下的意义,世界上也就不存在资质齐全的进步社会运动了。
最后,一群人发起的社会运动,也常常会损害到其他普通人的利益,不管是集会扰乱了日常交通,还是激进的诉求吓到了围观群众,都是真真切切存在的矛盾,也是很多运动最终走向失败的原因。的确,运动要成功,就需要考虑到社会上大多数人的心理期待,需要有策略地行动以最小化潜在的反对力量。但是,运动不需要为自己无法容纳、感动、联合所有人而道歉。美国社会运动这两年有个口号总结得好:运动需要兼容并包,但绝不是来者不拒(Movement should be inclusive, but not all encompassing)。
作为特定群体持续与各类权力结构作斗争的社会运动,Metoo必然有不讨人喜欢的一面,与其遮遮掩掩,不如把伤疤揭开来给大家看。运动开放、合作、温和、改良的面貌,可以和封闭、冲突、暴力,和激进的元素共存,而后者体现出的不完美,也往往才是社会运动的独特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