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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师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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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问题,我们该信什么?

译师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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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两次在Morrison碰到约翰了。大概就是这种缘分让我们成为朋友的。他在英国很多二三线小城市都生活过,再过几年他大概也会从这里搬走。

有次路过教会的咖啡厅,看到约翰在里面的桌上读书,干脆进去点了咖啡与他对坐,好奇地问他在读什么。他在读一本心理学的书,记不得书名了,大概跟缓解焦虑之法有关。我第一次知道他对心理学感兴趣。他说,上帝赋予人精神,心理学是研究精神的学科,因此跟上帝息息相关。再后来,话题又不得不转向基督教。他邀请我周末去教堂做礼拜。我顺着他的话便答应了,心想,反正挑个有空的周末联系他便是,于是拖了几个星期,到现在还未去。

并非我抵触宗教,相反,我太有宗教立场了。我很清楚自己不可能如他们那般虔诚。卡罗琳跟我讲过一个概念,唤作Believer,指有宗教信仰但几乎放弃所有宗教仪式的人,我大概属于这类。但另一方面,来英国两年,竟一次都没去做过礼拜,有点不像话。对他们的宗教生活视而不见,便永远跟他们的文化隔了一层。在小地方生活的好处,便是能触及文化的根基。看看中国农村就知道,最传统的东西,无论好坏,大都能完好存留。相反,大城市的文化是收敛的,不管中国、英国、美国还是沙特,国际化都市的生活都大同小异,那些宗教虔诚、民族主义、重男轻女等等因地而异的思想不可能在都市生活中大行其道。

所以,哪怕为了文化交流也该去看看。那天回家后,我便告诉了室友斯塔,希望他能陪同我去。他有信教的基础,小时候养成了定期做礼拜的习惯。没想到这小子也是三心二意,也有两年没去过教堂。后来同他聊了一聊,才知道他对自己的信仰怀有极复杂的情感,充满矛盾。他乃自非洲而来的一代移民,祖国上世纪被英国殖民,在传教士的不懈努力下,大部分人受洗成基督徒,他也投胎于基督教家庭。我问他是否愿意陪我去做礼拜,他纠结好久,说自己确有做礼拜的习惯,但不愿去白人的教堂做。

我不解,他便向我这个门外汉说了自己对《圣经》的看法:上帝是种族主义者。上帝和耶稣是妥妥的白人形象,亚当与夏娃也是白人名字。整部《圣经》,为什么没有出现黑人的名字,抑或中国人和日本人的名字呢?他质问我。我便说,大概不该如此从字面意思理解文本,也许《圣经》故事是一系列隐喻。他告诉我,在他受的教育中,《圣经》故事是真实存在的:道出世界、伊甸园、禁果、蛇。我说,历来有很多神学家都试图解释《圣经》,他们发展出自己的神学理论,在他们眼里,这些故事大概是不同面貌。他很好奇,没想到我会懂这些。我借机向他炫耀一番,从苏格拉底聊到圣托马斯·阿奎那再到黑格尔。最后拿出尼采的大杀招——上帝死了。他大逆不道地笑了。还好他笑了,否则我怕是要因冒犯信仰而被抓去。

再后来,他总算是答应陪我去了。现在只等凑到一个周末,我俩都有空,便可出发。

信仰是个很深刻的问题,深入到存在论Ontology。人很奇怪,生来就喜欢关心自己的存在——希望自己的人生有意义,学习,工作,恋爱,听话,叛逆,追求理想,制定计划,用道德规范要求自己,规定自己成为怎样的人。至于应该信什么,我觉得倒是次要的,生命的存在方式本就该百花齐放,重要的是不要强迫自己,以及懂得欣赏他人。

CC BY-NC-ND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