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首位民選代表?國民大會選舉與李秉碩
一九四七年,在蔣介石的堅持下,中華民國政府舉行了中國第一次全國性選舉。這次選舉分別有國民大會、立法院和監察院,前兩者主要由選民一人一票選出,後者則由省議會間接產生,共選出數千名代表。因「政府念及僑胞平日經營海外,遠離祖國,倍感艱辛」,於是特別設立僑民選區,以便海外華人參與祖國政治。立法院和監察院的僑民選區都把香港與澳門合併為一個選區,而國民大會則在澳門單獨設立一個選區。
海外僑民選區由僑居國外國民選舉事務所主理,下設各區選舉事務所負責辦理。僑民選區第十七區是澳門的選區,第十七區選舉事務所主席由時任中華總商會主席劉柏盈擔任。根據中華民國法律,僑民只要年滿二十歲,在僑區居住六個月以上或擁有當地住所一年以上,就可以向僑區選舉事務所登記成為選民;任何選民只要年滿二十三歲和居住在僑區三年以上,便可以透過政黨提名或選民連署(中國境內需要五百名,而僑區只需要二百名)其中一種方式登記成為候選人。
不少國家或地區因為種種原因而反對中華民國政府在該地舉行選舉,例如香港政府以選舉會引發黨派衝突為由禁止舉行。起初澳門政府以選舉並不符合國際法為由,反對在澳門舉行國大選舉。後來經過一輪協商,最終同意在關閘外的蓮花亭舉行選舉,亦因此令澳門國大選舉延至三月才能進行(中國境內在上年底十一月便完成投票)。此次一共有六位候選人,分別是國民黨澳門支部常委李秉碩、盧九之子盧興原、孫中山女婿戴恩賽、澳門商人黃豫樵、三民主義青年團澳門分團主任劉次修和葉向榮。最後,合資格選民約二萬多名,約一萬六千多名選民投票,李秉碩以一萬多票順利當選第十七區(澳門)國民大會代表。
然而,國大代表李秉碩能稱得上澳門的民選代表?筆者抱有很大疑問。首先,中國各省對於選民登記的工作都極為粗疏,一方面是因為當時鮮有進行人口統計,另一方面則是舉辦時間倉卒。而選民登記工作在澳門只會更為困難,因為中國不能直接管治澳門,不太可能有效核實選民資格。此外,選舉期間都相繼有買票和造票的情況,令選舉公正性大大受損,至於澳門有否舞弊情形,就不得而知。而國民黨為了控制選舉,規定政黨人士必需以政黨提名方式參選,選民連署只適用於無黨派人士,更荒謬的是所謂政黨是指國民黨、青年黨和民主社會黨,原因是三黨在事前「協商」出三黨的議席比例。最後國民黨即使牢牢控制選舉過程,但某些不在「心水名單」的候選人勝選,國民黨竟要求他們「禮讓」議席,且不派發當選狀予他們。
中華民國政府播遷台灣,失去中國大陸的統治,國民大會自第一屆後便幾乎沒有改選。李秉碩便一直擔任第十七區(澳門)的國大代表至一九六七年病逝為止,其空缺由當時得票第二的葉向榮遞補。隨台灣走入民主化時代,國民大會也走進了歷史,而澳門真正的首位民選代表,似乎又是另一段歷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