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难、维权、再受难、荆棘新前路--我的曲折抗争历程(六)(第三章)
第三章 血洒中联办,手铐加身
(一)为什么非要用流血与死亡的方式来请愿呢?
为什么我要自杀?其实,前面两章中的许多段落都已提到了,尤其在《个人情况说明》中,也清楚的阐述了自己的绝境(其实,如《自述》在内的我此前的别的文章也都提到自己的处境和绝望)。我在此再汇总一下,也再补充一些原因。
一,生活条件和精神状态都在日益恶化,难以维持正常生活,更遑论学习和工作,根本无法有尊严的活着。 从2008年至2014年,我的青春因校园暴力和网络暴力被毁灭。从2014年至2018年,我又拖了4年,都25岁了,不适应社会,缺乏人际交往能力,无法正常上学和工作。 “虽然我的事情许多已经过了很久,但是我受到的伤害持续至今。我都已经尽力逃避、躲避了,可是谣言与诽谤、以及当年事情留下的心理阴影和恐惧感焦虑感、抑郁症、心理创痛……都还影响到我现在的生活。……尤其那些照片的传播和散布,迄今仍旧存于我认识的人圈子里的流言蜚语,就会让我永远生活在歧视与孤立之中(还有可能被直接暴力伤害,因为歧视等冷暴力,我更易与他人冲突)我就永远无法正常生活。尤其那种被孤立、歧视、威胁的滋味,只有真正经历过的才知道多么痛苦,文字根本无法那么有力的表述出来。”……因此并不是我放弃、放下仇恨,就可以重新生活了。”
“我已经拖了4年,精神状况越来越差,思维能力也下降和退化,记忆力下降的也是厉害,经常丢三落四,正常学习和生活难以维持。而我家庭也因为变故而很快无法在经济上和思想上支援我。我没办法再等下去了,等彻底发疯、流落街头、自杀,就都来不及了。最多只能继续在大陆河南的出租房再麻木的呆几个月(还是在(6)不发生的情况下),又有什么意义?那时我还有机会来香港吗?”
“你们提及的如果我在香港滞留、抗议,回陆后会受到巨大压力。这个我明白,但是过去、现在,我已经承受了巨大的伤害和心理压力,2008年和2011-2012经历的校园暴力的心理阴影、2014年高考那年我的心理折磨把我都要逼疯逼死了,还有什么不能经历的?现在我的情况差的已经不能再差了。”
还有单独想提的一些话,就是无论在校园断断续续7年的经历,还是后来呼吁和维权的两年,以及在互联网上看到听到和经历的许多黑暗的事情和现实,都让我对这个社会非常失望、绝望。鲁迅、契诃夫都看到了社会方方面面的黑暗,但他们更多是一个旁观者、记述者,自身生活还是相对优渥的、与苦难还是有所隔离的、自身的安全和尊严还是很有保障的。而我,不仅旁观了种种丑恶,也亲身经历了许多黑暗,是受害者、无助的弱者。
我像祥林嫂、魏连殳、涓生,贫穷、孤独、历经磨难,没有出路或出路就是堕落;又似格罗莫夫、契基尔杰耶夫、姚纳,社会不公和生活艰辛如滚烫的沥青般倾泻在我头上,将我烫的满地打滚、身体和精神都受到腐蚀的酷刑。其中最惨痛的无疑是高考的失败(当然这个我个人要负很大责任)。因此,我对于各种丑恶、黑暗和不公,既体会更深,又无力逃脱和抗拒。所以我不仅有鲁迅和契诃夫二人的清醒和愤怒,还有无助和绝望。而且,即便能生存下来,不仅自身还要受屈,还会沾染这个时代的恶,自己也成为黑暗社会的一部分、丑恶行为的参与者,在互害社会的泥潭里越陷越深。在校园暴力过程中,我不就是有过加害者的一面吗?而社会比学校更复杂和肮脏,各种受害和加害,我以后必然遭遇/参与更多而不是更少。当然,对我这样的弱者,绝大多数时候还是受害方。在这样的社会生活下去,只会不断遭受屈辱,却无法讨得公道,反抗只会碰壁更多、冤屈更大、受伤更深。而我又没有逃避这种丑恶环境所需的权力、金钱、人脉关系和社会地位,欲逃无路。与其如此,不如一死了之,即便自杀引不起关注,也能免受未来生活中更多的伤害。
二,理想破灭,人生无望。“对我来说,没有考上如中国人民大学(或至少211、985)等院校,就等于我彻底失去了实现理想与追求的机会,没有了改变充满不公与黑暗的社会的条件和地位、丧失了以名校学生身份参与中国自由民主事业的可能,我的政治抱负化为了泡影。而我的性格和身体状况,做一般白领和基层工作人员又不甘心(更重要是不能适应复杂的人际关系,导致再次被孤立与歧视,害怕受欺凌和伤害),自然也绝不适合于打工,家庭又很贫困,不能考上名校在个人前途上也没有出路。”如自述所说:“心有冲天壮志,命如脚下污泥”。6月7日就是高考日,我却早已丧失了追求理想的机遇。看到这个巧合的时间,更加剧了我自杀的念头。
三,因上访、维权和做社运,返回大陆后可能会遭遇来自政府部门的体制性迫害。“我回去之后还是只能去学校或者政府游行抗议,然后就会被抓和限制出境。教育厅接受材料一个多月了(4月20日接收的材料),也没有回复。不闹的话,更得不到关注和回应,闹了就出不了境、人身自由和安全就会受到威胁。”
“以我的个人情况,例如精神状况、身体状况,社会背景(没关系没后台,性格还比较偏激,又缺乏人际交往能力,进了监狱或者精神病院,就很可能死在里边,出不来了。而且死前必然还会遭受欺辱,如果激烈反抗和抗议,还可能遭到残酷虐待。”
在此特别需要说明都是,大陆对待上访、维权者的行为是很不确定的。有时候他们会放任不管,有时则会严厉对待(例如抓起来投入黑监狱,关到久敬庄那样的监狱式“访民中心”虐待),还有在敏感时刻会限制其自由(如“两会”、“十x大”召开期间),派人尾随威胁上访者、在上访者家门口堵门等。更严重的积极维权、为社会不公发声的,则可能直接被拘捕。此外有时政府部门还会派人去上访者工作地骚扰,迫使老板解雇上访者,但有时也不会这样而是给上访者一条生路。所以其实无法准确判定政府或公安会如何对待我。但这种不确定性本身就会导致压力、恐慌,影响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这样的案例在“维权网”和“民生观察”等网站很多,例如湖北荆门的刘艳丽、安徽阜阳的李卉,就是积极为人权发声,一开始被骚扰、丢工作,后来直接被长期拘留的较知名案例。
四,返陆后可能会遭遇流氓恶棍学生打击报复。“……我举报的人的打击报复,他们涉嫌有黑恶势力背景(否则当年就不会那么嚣张),拉帮结派,有N多种方式可以骚扰、威胁、伤害我,政府和公安完全可能袖手旁观,借助这些人变相“维稳”。如果我在网上遇到攻击诋毁,并且发展到线下,直接在我现在孤身一人的住所威胁和攻击,再次发生2008年时候那些事,我怎么办?求助谁?当年在学校作为学生都没有人管,现在我实际上已经不属于任何学校了,大陆警察又不愿意管理,那怎么办?”
五,就是我在大陆与香港一系列的维权与呼吁的失败,让我彻底丧失了信心,没有了希望。以前支撑我的,就是期望能够有知名人士或媒体的关注,让我关于防治校园暴力的呼吁产生社会反响,也能改变我的人生命运。可是,我奋力呼吁,得到的却是连续不断的失败。对此,前面已有详细描述。“对这些冷漠、残酷的经历,已经反复咀嚼了几百次,由痛苦到剧痛,由剧痛到麻木,然后重新清醒,又如落入冰窖。……我本来就因校园暴力身心受创,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求助和呼吁,却得到这样的结果。精神已处于崩溃边缘”。人的承受能力总是有限的,而我已经承受了上百次失败,其中有至少20次都是亲身前往求助,但依旧无果。我还要怎么忍耐、承受呢?
“一个人要能够勇敢战斗,需要感觉到背后有庇护、侧翼有支持、脚底下有大地。”索尔仁尼琴的话真是至理名言。我危险重重、连受打击,精神濒临崩溃(或者某种程度已经崩溃),却孤身一人,四处求助全都碰壁,既无人保护,也没有声援,如双脚悬空挂在悬崖边,处绝地而难生。我怎么可能坚持的下去呢?
况且,我将近两年的维权,最终几乎没有成效,我没有完成呼吁社会关注和解决校园暴力、网络暴力问题的目标。这样的情况下,我难道不应该殉难于事业、以死亡来展示我的决心、体现我付出的牺牲吗?
而促使我自杀的导火索,还是钱的问题。这一点毋庸讳言,我并不高尚。前面已经提到,我父亲得了脑溢血不能工作之后,家中已捉襟见肘。在2015年之后,我多次处于身无分文的边缘,虽然依靠给朋友借钱和网上贷款勉强度过,我父亲后来又接济上来,但这种有惊有险的金钱危机早晚有一天会真正酿成危及生存的灾难。因为,我家里的钱越来越少,父亲越来越拿不出钱来,而我的开支却并未减少,反而时常有额外需要。在2015年之前,我要钱基本没有什么障碍;但2015年后,经常需要催促、死皮赖脸的要更多的钱,才能支撑我的维权呼吁、吃饭住宿。我对这种要饭一般的生活,以钱来维系的家庭关系深恶痛绝,却又无法摆脱。我的维权和呼吁,以及家庭成员看病,已经吸干了我的家庭几乎所有财产。我在香港时,已经断定家庭对我无法继续接济下去了。
如果我还有钱,哪怕几万元,我就会选择继续在港滞留,有更多耐心,以更温和的手段求得支持,再去找各种机构和个人,如各政党、媒体、学者;也有钱购买各种宣传道具,以温和手段如举牌等方式请愿;哪怕激烈一些,也只会在中联办、中环、维园这些场所,进行宣讲、绝食,吸引香港市民的注意与同情,看看是否会有转机,而不是用激烈手段自杀,至少不会那么快自杀。当然,假设我有更多的钱,例如几十万上百万,那我可以去许多国家和地区进行求助和呼吁。但问题是,我就剩几百元了,包括所有港币和人民币,银行卡里也没钱了。当然,给我父亲要还是能要一些的,但还能要几次呢?要的钱又能撑几天呢?(说到这我又想说,比我、比我家有钱的那么多,但为什么没有一个人愿意像我一样维权和呼吁防治校园暴力和网络暴力呢?为什么没有人肯推动制度性和普遍性的社会变革呢?)
我当时也以为,我在中联办门前的自杀很有可能引起媒体的重视,能够让我的事情广为人知。如我自杀未遂,就可以接受记者的采访,改变自己的命运。甚至,更进一步的,如我在《致纽约时报的一封信》中所说:
“我若被监禁或杀害、被逼自杀,希望人们知道,我是国内因公开揭露和反抗校园暴力而牺牲的第一人,我希望我的死亡能够成为反抗校园暴力的一个里程碑,我愿做21世纪反抗校园暴力领域的布鲁诺,用燃烧自己的生命刺破黑暗,引发人们对于校园暴力与网络暴力的关注,推动对校园暴力和网络暴力的防治,拯救这些处于痛苦而绝望,却又被社会忽视的校园暴力与网络暴力的受害者。”
或许,我可以成为防治校园暴力领域的布鲁诺,成为与校园暴力抗争、挑战青少年社会结构性不公与暴力的第一人。如果那样,我就和布鲁诺、释广德、帕拉赫一样,死得其所、死的光荣伟大。
活着,要面临那么多绝望与屈辱,无路可走,且最终还是会悲惨的死去;自杀,却可能得偿所愿,壮烈辉煌。所以,选择自杀,已是顺理成章。死去反比活着更有价值,至少也是一种解脱。更简单的说,活着,有那么多坏处;死了,却有那么多好处,为什么不死呢?
那就行动吧。
(二)为自杀做准备
关于自杀的心理准备很充分,但是物质准备却非常仓促。直到当天上午,我才开始写遗书、在路上才买工具。(其实这也是拖延心理(或者说拖延症)的一种表现。而且,我难道真的那么乐意死吗?)
6月7日,也是中国每年高考的日子,今年我仍然报了名,但现在不在考场而在香港,不是赴考而是赴死。
我上午起来后,就开始写遗书。遗书是写在前面提到的《熔炉》的剧照彩印图片的背面,剧照中那一行中文字幕“我们一路奋战,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不让世界改变我们”,也可作为我死后的墓志铭吧。遗书大致内容是:1.我是校园暴力与网络暴力受害者;2.我受到那么多伤害,但无法报仇雪恨了,其中提到两个人,一个是电视剧虚构人物、用暴力方式复仇的刘华强,一个是北京首都机场自杀无他人伤亡的爆炸事件(现实版《恐怖直播》)制造者冀中星。我说我没有能力做到他们做的事,只能自杀;3.我提到以前曾经帮助过我的同学、老师、陌生人等,我说感谢他们,但以后永远都没机会报答了;4.我说关于我的事情具体情况的文字材料,都在我随身携带的包里;5.我说了自杀的目的,是为了引起媒体和社会关注校园暴力与网络暴力问题。
最后,我写上了几句口号,记得应该是:
身殉祖国,血谏中华!
祖国万岁!
人民万岁!
正义万岁!
真相与真理万岁!
然后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写完之后,我像往常一样,带着两个包离开旅馆。这时应是上午十点。
然后,我找到了一家超市,买了一把十几厘米长的水果刀。买刀时,我内心很忐忑,但情绪还平稳。其实,为准备写血书或自杀,此前我已买了一把小的折叠刀,还有一把美工刀,但觉得都太小,很难用来自杀。于是我就买了个大的。
买完刀,我先去了港大。首先还是去看了看民主墙。看到我张贴的防治校园暴力的建议书与请愿信还在。然后,我就去太古楼吃饭。用八达通刷卡,差不多刷完了余额,还是红豆冰和牛肉饭,吃饭时想到要去自杀,比较激动,不过吃饭倒没影响,一口气吃完了。这期间基本没想太多事情。吃饭时应是中午十二点到一点,因很紧张没注意时间。
吃完后,我就步行奔赴中联办。顺着山路一路疾走,快到中联办时又下起雨来,而且又是瓢泼大雨。但再大的雨,都不会让我的决心动摇。我走到一个好像烂尾楼还是未完工的楼房之类避雨。这时,我想起来包里还有支联会、港大、中大的刊物,如果带去自杀地点,自杀后会给支联会和港大中大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说不定中共会诬陷支联会等机构教唆我去中联办自杀。即便不死,带着这些刊物,无论被构陷还是误会,也都说不清了。因此我把这些刊物、宣传册之类全都拿出来,扔到楼旁垃圾桶里。
随后,我又把遗书拍下来,发给了几个和我联络比较频繁的人。
这时雨停了。我毫不犹豫的向中联办走去。
(三)血洒中联办
大约下午一点半,我走到了前面提及过的中联办东侧的那栋旧楼楼道那里。我大汗淋漓,于是脱掉了外套,扔在了一张不知谁放置的空椅子上(这件外套此后就再也没找回来)。然后,我掏出水果刀,又放了回去,又拿了出来。现在想,我当时下意识的想法可能是,究竟到中联办门口再掏刀,还是先拿出来。最后,我把国旗拿了出来,把刀用旗帜包着(说实话,我虽反对中共,但对共和国和国旗这个国家形象还是有感情(哪怕共和国也不能真正代表中国),我这样做的确不地道不庄重),拿着遗书,然后跨着包走向中联办。
我走到中联办门口正中时,正好一队穿着西装、公务员模样的人群背对着我走出中联办,他们丝毫没注意到我。我原本是想展开国旗,披在身上,然后自杀。但真的到了现场,紧张至极,这一切仪式都忘了。后来,把自杀的流程也搞乱了(或者说根本没有构思自杀流程)。
我当时非常慌乱,拿着遗书想往刻着中联办中英文全称的那个牌子上贴(但完全没想到拿胶水),然后没贴上,我就把它放地上,把水果刀拿出来。然后大喊口号“身殉祖国,血谏中华”,拿刀对准自己心脏(或腹部?反正就那一块)刺去。但刺了一下,又压了一下,刀子竟然没有插到身体里,只是破了一点皮。我立即右手拿刀割左手手腕,第一刀不浅,皮肤完全割开,但没流出血(后来才想到等一下才会出血,而且割错了位置),于是我对准第一刀割的伤口处猛的割了第二刀,血迅速流出来了。我就把刀放地上,拿右手手指在伤口上蘸血,然后又拿起遗书,往遗书上涂血、试图写血书血字。
这时,中联办的人和香港警察全都跑过来了。刚才我喊着口号刺心脏时,就看见有白衣中联办人员发觉并探头张望,但警察出来还需要时间,我就趁这个间隙成功割腕。现在,我在试图往遗书上写血书,香港警察就冲了过来。一位大约30岁的警察紧紧抓住了我的右手,而我已割腕的左手举着遗书,在流血。然后我大致看到有好几个人冲我拍照,冲遗书拍照,既有警察,也有便衣(看形象气质,有可能是驻中联办的大陆国安或其他负责安全方面的人员)。我就大喊,当时太紧张,现在忘了喊的什么,大致应该是我想请愿防治校园暴力之类。然后控制住我的那位警员对我用生涩的普通话说:“你是为了让这个国家变的更好,对吗?(这应该是他从我的喊话及携带的国旗判断出的)”我说:“是的,我并不反对中联办,我与中联办工作人员无冤无仇,我只是要表达我的诉求(大致意思)”。他说“好的,你要冷静,要冷静,不要动,我们也是为你好的,不会伤害你(大致意思)”。期间有几个路人在看和拍照。还有警员在搜查我的包,应该在找证件,以及有无其他攻击性物品。
然后,又有几位警员过来,拉着我往中联办东侧走,他们一边拉,我一边喊“打击校园暴力”、“血谏中华”等口号,我这时还看见,昨天见到过的那个中联办白衣女工作人员正面露笑容看着这场景。我就对这些香港警察说:“你们看见没有?她们还在笑,大陆教育出来的都是冷血动物(当然后来我才知道许多香港人及其他海外的人同样是冷血动物,哪怕接受过高等教育)。
这些警察把我拉到了中联办东侧一个门洞里。好像就是这时,有人用纱布还是什么裹住了我手腕上的伤口。他们把我拉到这之后,又在拍照。这时,一位女警对我说:“你还认得我吗?”,她就是昨天跟我说话的那位香港女警员。我说:“我认得”。然后我对着围着我的这些警察还有其他不知身份的人员说:“你们知道我为什么选择今天自杀吗?6月7日是中国大陆高考的日子,我因为校园暴力受到伤害,高考失败,所以我才这样(大致意思)”。其实我选择6月7日自杀,前面已经说了,有这个考虑,但更多是时间上的巧合。如果我7月份来香港,也不会等一年再割腕。
警察们沉默着听我说了这些,然后有人对我说:“我们要在这里等着救护车,我们要把你送到医院去”。我对着这些警察说:“我要求政治避难,你们不能够把我遣返回大陆,这是违反联合国人权公约的(大致意思)”,接着我又说:“我希望去第三国,要申请政治避难”、“我要得到人道主义待遇”。一位50多岁的老警员(也可能是警官)“嗯”了一声,就没下文了。当然我后来明白,这些话和前面提及的一些对香港不切实际的想法一样,又很幼稚。我说的这些,他们压根就没当回事。
过了不长的时间,救护车来了。我说我的材料和信息都在我的两个包里。两位香港警员(为方便记述,分别称为A警员和B警员,后面的以此类推,特殊情况的单列)跟着我上了救护车,把我的两个包也提了上来。
(再往后面的经历,由于我自杀造成的情绪波动、在恶劣环境导致的身心痛苦,所以对部分事情记忆没有此前那么清楚,但总体还是清晰的)
(四)抵达玛丽医院,做检查和缝合伤口
上车之后,A警员用很温和的口气告诉我,因为我的港澳通行证(刚翻出来了)显示我已超期居留,因此要拘捕我,然后给我戴了手铐。我说我当然会遵守香港的法律,伸出手非常平静和服从的让他给我戴上手铐。不过后来想到这事,我觉得只是因为他们怕我再自杀或出意外才铐的我,超期拘留只是借口罢了。
路上,A警员用香港话说了那句“你可以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一切都会成为呈堂证供”的话(应该就是这句,虽然我听不大懂香港话,但这位警员强调我一定要听)。两位警员还问我在港这些天住在哪里,我告诉了他们。并且说,我做的一切事情包括自杀,都与旅馆无关,老板完全不知;我也没在旅馆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或者准备性工作,所以不要连累他们。警员告诉我不会的,只是问一下。我对他们表示了感谢。我又告诉他们,我有抑郁症,需要心理医生帮助,他们说会有的(当然后来想到这,真是一大败笔,反成了认为我精神有问题而强制送院的借口)。我还向他们说我如果拘捕,我希望单独关押,以及重复了希望寻求政治避难等问题。他们不置可否。我还说我这样做是希望引起媒体注意,也不知道有没有人把我割腕写血书的视频发出去。A警员安慰我会有人发的(后来结果截然相反,至今我都没有看到有人上传相关视频或图片,虽然当时有不少人包括路人拍照)。我又表示了感谢。在押送我去医院期间,我至少对警员说了两次感谢,说话很客气和温和,没有任何激烈或不当动作和言辞。
到了医院(后来知道是玛丽医院),他们把我带到类似于门诊初诊的一个门诊台(我也不知道那叫什么,我去的大陆医院都没有)。一位女医生问我哪里受伤,是怎么回事?我指给她割腕的地方,告诉她我是割腕自杀,还有胸腹部破了一点皮。她问我为什么自杀,我就大致讲了一下关于遭受校园暴力的情况。她问我有没有别的疾病,我说没有身体疾病,有抑郁症。我这么说是指望能够得到心理治疗,因为那时惊魂未定,本来精神状况就很糟,割腕之后更惊惶无助。如果有心理辅导之类的帮助,就可以减轻我的焦虑抑郁。但没想到,我如实诉说我得了抑郁症的情况,或许恰恰成了后来我被送入精神病房观察的动因之一。
换上纱布包扎以后,警察们把我带到对着门诊楼大门的一个似乎弃置不用的服务台后面。他们打开我的两个包,仔细进行搜查。他们拿出了我包里的的全部文件,包括防治校园暴力的标语、请愿信、举报信、建议书等所有文件,并一一拍照记录。一位老警官问我为什么要在中联办自杀,我说我找了很多政党和媒体,但是没有得到关注,所以才割腕自杀。他听后也没说什么,看表情似乎对我有些同情。这时我才想起问这是哪里,警察告诉我是在玛丽医院。期间我一直安安静静坐在椅子上,没有任何反抗或激烈的动作,或者说,完全没任何动作(如果腿发抖不算动作的话)。
然后,刚才押送我的那两位警员,把我带到了门诊楼的一间很狭小的空房子里(好像是候诊室?姑且认为就是候诊室吧)。候诊室里有一张床,我就双手铐着(还好不是背铐着)坐在床上。很快过来一位护士,要我签署缝合伤口的同意书。她大致给我讲了一下可能会留伤疤的后果,我没任何犹豫就签字了。
紧接着,来了一位精神科医生。她问我为什么要自杀,我说是因为校园暴力的伤害,还有来香港求助失败等等。然后她又问我这些天心理状态之类,例如感觉上怎么样,我说我感觉有时候低落、焦虑之类(大致是这样说的。我维权连续受挫,马上要身无分文,情绪能不低落和焦虑吗?)。她又问我在中联办自杀前心理上有什么感觉,情绪如何之类,我说会感到很激动之类(具体记不太清了,反正就是说情绪有波动。如果自杀之后情绪没有变化,那不是才不正常吗?)。然后她就走了。
就在这位医生询问我的前后,警察换班了。C警员和D警员替代了前述的AB两位警员。他们走了我才知道是换班,所以立即向C警员说,我托他向离开的AB两位警员表达感谢,希望他能够转达,他同意了。C警员很年轻,20多岁,普通话很好,说话和长相都很温和。D警员年龄较大,基本听不懂也不会说普通话。(因为不允许用笔记,更无法用手机,所以这些警察的警号我自然很快就忘了,哪怕我当时努力去记)
随后是漫长的等待。这时,我才在想,刚才自杀,虽然有那么多心理准备,但真的临阵,却慌张不已。为什么没死呢?刀子太钝是个原因,这东西又没办法提前在身上试,在别的东西上试又不准。没经验也是原因,考虑过许多次自杀,却没演习过一次。但最主要是下意识不想死吧。我割腕,割的是胳膊外侧,切动脉难道不应该在里侧吗?看见血管怕疼了?虽然我割那两刀时,一点疼痛都没有,像割餐盘里的熟肉一样,自身毫无感觉。如果我当时猛的朝手腕砍下去,或者选择抹脖子,应该死亡几率就有90%了。
我确实没有必死的决心,刀子割下去,全凭运气死与活。我前面也提到,如果我自杀未遂,说不定会引起媒体的关注。显然,暂时希望落空。可是,如果能上法院也好,我可以在法庭慷慨陈词,批判大陆的政治体制,陈述自己遭遇的不公,引发香港乃至国际社会的关注。但如果我死了,会引起更大的反响。遗书和包里的材料,就可以让我成为呼吁防治校园暴力领域的布鲁诺。然而现在是没死。没死就继续抗争吧。但后来有惊又惨又险的遭遇,尤其各种屈辱,让我多次后悔割腕时对自己下手不够狠,没有一刀毙己。不过死了,现在也没有机会写这些了。
我问C警员,我可能得到律师帮助吗?他说会的。后来我问他,警方可能会怎么处置我,他说可能会交给入境处。我说如果请求政治避难可以吗?他说这些话你可以向入境处那边陈述。这时,我根本没想到会出现后面可以说最坏的结果--被关进精神病房。因此,情绪还相对平稳。心里虽忐忑不安,但也一直安静的坐着,或躺着休息一下。我告诉他关于校园暴力的事情,他说你可以在国内发微博什么的爆料,我说那没用的,没有多少人关注,而且可能被删帖(后来我回到国内,和我预料的差不多,后文我会再讲)
过了好长时间,C警员带我去手术室缝合伤口。缝合时打了麻药,不疼。那时,我还强打精神露出笑容,对C警员说,“这(伤口)是牺牲的标志,这就是抗争的代价(大致意思)”,把自己当成抗暴英雄。我还说能不能帮我把伤口未缝合时情况拍下来,他说不能,说“这个你以后自己拍吧”。整个过程我依然很平静。
(五)接受精神科医生的问询,命运的恶性转折
缝合完毕,回到候诊室。过了一会,来了两位医生,有刚才那位女医生,还有另一位三四十岁的男医生,应该也是精神科的。我当时根本不知道,他们可以决定我是否被强制关进精神病房。
他们比较具体的问了我自杀的原因,以及校园暴力的情况。他们好像问了说遭遇的校园暴力是真的还是想象的,我说当然是真的。这种提问真是荒谬至极,我哪有那么大想象力想象持续七年的校园暴力。他们问我抑郁症得了多久了,我说有10年了(我从2008年开始算的),是中度抑郁症(有2017年在郑州市的诊断证明)。
这时他们提出了个问题:他们问:“你是真的想要自杀,还是就是只是想割腕引起关注?而且女医生此前还此后说了句,“你不是想要真的自杀,对吧?”然后我很诚实的说:“不是,我是真的想自杀”。现在想起来,我的这个回答是我被判强制送院的又一原因。我诚实回答,却为后来受难埋下伏笔。
期间,他们要求看一下我写的校园暴力的材料。然后C警员就拿出包里装的材料,我就指给两位医生看,例如遭遇校园暴力的具体情节。然后他们又问为什么要在中联办自杀,我说在大陆遭遇不公平对待(这个前面有提及),我希望在中联办割腕引起媒体关注。他们问我现在想怎么办?我说我想去第三国,寻求政治避难。还有一些别的问题,时间太久记不清了,应该没什么重要的了。
这时,他们提出了一个问题,现在想来很坑人,并且实实在在把我坑苦了。他们问我,如果我的事情(举报和呼吁防治校园暴力)没有解决,还会不会自杀?我又实话实说:“会的”(或者说的是“会自杀”)。而这个回答,估计就是将我强制送入精神病房的关键因素。
然后他们就走了。在此期间,他们并没有让我做任何关于判断是否有精神疾病的测试、问卷,也没有对我做出任何正式的诊断。甚至,询问时都很不正规,是在候诊室而不是医生办公室;问话像唠家常随口问,而非严肃、正规的询问,给人的感觉就像随意的聊天。我在他们询问时,虽因刚刚自杀未遂,情绪不会像普通人那么平静,但也未表现的非常激动、躁狂之类极端情绪,也无其他异常举动。
后来我想,他们在询问我以上这些问题,尤其是否还会自杀的问题时,并未如警察拘捕嫌犯时必须说的“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说的一切都会成为呈堂证供”那样,告知我的回答会有怎样的后果。我根本不知道我对这些询问的回答,将会影响我是否会被强制送进封闭式精神病房。相反,他们采用了具诱导性的言辞让自杀者说出可能还会自杀的心理动态(虽然那位女医生前面也善意说了句“你不是真想自杀吧”,但此后也未告知我如果说自杀会有什么影响。那个男医生更无说任何提醒的话),自杀者的诚实反成了他们强制送院的口供。
过了一会,有两位护士来了。其中一位告诉我,根据评估情况,我需要到精神科病房入院治疗。我大脑像被重击了一拳,整个人几乎崩溃。因为我在大陆,就听说过精神病院内的种种内情,如捆绑、电击,各种虐待,知道关到精神病房会有多可怕。当然,最重要的,是会失去自由。自由,对我来说比生命还要珍贵。(后来,我从香港医院出院后,迄今为止,我看了大量大陆精神病院的内幕(如网站“知乎”中关于待过精神病院的抑郁症患者等轻型精神疾病患者、被家人无辜送入的正常人、探望者、病人家属的叙述,非常可怕),还有一些上访者、维权者被强制关押于精神病院的案例、在病院的遭遇,以及一些新闻报道。虽每个案例都不同,但大多数讲的都是很黑暗可怕,少则欺凌,严重有虐待,还有各种捆绑、电击。相对于香港,大陆的精神病院恶劣至极,许多地方还不如监狱。后面我会用插叙和总结的形式具体叙述相关例子。而我会选择许多知乎上的案例展示和分析。因为相对于其他平台,知乎上的案例叙述更加详细、完整、清晰。而如微博、贴吧的绝大多数都是非常简短(往往只有100-200字乃至几十字),很难了解这些被关进精神病院者的详情。越是完整清晰,越有利于判断真伪和了解事情来龙去脉,以及当事人被强制关进精神病院的痛苦。当然,知乎也有许多不可信或扭曲事实的内容,我会尽力去伪存真。而且我把相关案例基本都全文摘抄,是否真实、客观,大家也可自行判断)
因此我立即表示反对。护士告诉我,可以找法官申诉,不过需要等待。她问我是否要见法官。我说需要,她说好的,她会把法官请来,然后就走了。
我的心情从相对平静迅速变得极为焦虑不安。我没有想到,我一直表现的非常正常,也在割腕后没有再做任何过激动作,甚至自杀后的情绪都没有很大波动起伏,跟警察也非常礼貌客气,却得到要送进精神病房的结果。
我就坐不住了。我一会躺下,一会坐起来。中央空调的冷气也吹的我受不了。因为外衣落在了中联办旁边,我此时只穿着一件T恤。“心静自然凉”,但我感到恐惧时,反而更觉得冷了。刚才并没感觉太冷,他们说要把我送到精神病房,我一下子烦躁起来,连带着也感到冷气的刺骨。
C警员试图安慰我,说一会法官来了还有机会申诉,不要太焦虑。我激动了一会,也有点麻木了。脑子一片空白。
过了至少一个半小时,法官才过来。这位法官看起来30多岁,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他询问我的申诉理由。我告诉他,1.我自杀是一种抗争,并不是因为精神病。2.我有抑郁症,但没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不需入院治疗;3.如果我被强制入院,对我名誉有不好影响,容易被污名化。此外,我还举例说,许多人都会用自杀来抗争,还有自焚的,例如释广德。当然,当时我说的时候没现在写的这么条理清晰,比较慌乱,但是以上几点都提到了。
他听完就去见医生了。期间,他只说了我要申诉什么、以及应和了句我担心污名化这两句话,谈话过程也就一分钟左右。他根本没告诉我这就是询问的全程,更没说他不会再回来了。
过了有至少十几分钟,护士过来,告诉我,法官听了医生的陈述后,已经决定了,同意医生而不是我的意见,也就是我要被强制送院治疗。我又是恐惧又是愤怒。我说我要见法官,护士说法官已经走了。此前我是相对平静、心境也不很糟糕的。正是因为他们把我送进精神病房,我才急躁起来,焦虑和恐慌也极大加剧了。我恐惧和恼怒之下,就大喊起来,用铐起的双手敲打床铺、墙壁。护士见状就离开了。我几乎是哭着对C警员说,我被从中联办带过来到现在,我一直很配合执法,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我本来不想自杀,你们这样是逼我自杀。说完,为表抗议,我用头部撞了一下墙壁。然后,C警员就有点慌了,用比较夸张的语气对着外面还是对讲机喊了句“快来人啊,要自杀啊”。
然后一下子进来两个还是三个警察(当时慌乱记不清了,看来西区警署布置了至少两层看守我的警员),除了刚才提到和C警员搭档的D警员,还进来一个身高至少175,既健壮又非常肥胖的警员,这个警员长相很凶,至少有200斤重,膀大腰圆。胖警员警告我不要大声喊,这里是医院。我说他们要把我关精神病院,所以呼喊是为了求救,跟他大声争辩。然后他就凶神恶煞一样的冲我吼:“你再喊再动就把你捆起来”、“现在就能把你绑起来”之类威胁言辞。我就喊:“我要见律师、我要见律师”,胖警员伸过头,把他的脸几乎贴到我脸上,吼叫般的回答我:“没有、没有”,还带着一种得意之气。然后我就不说话了。这位胖警员和D警员也走出候诊室。
胖警员威胁我时,我又感受到了极度的惊恐和无助,汗毛直竖,就像以前遭遇校园暴力时一样。候诊室除了三个或四个警察,没有任何其他人,我孤立无援,没有人可求助,也无处可逃。即便被打了、被捆绑起来,或者别的暴力对待,也不会有人看见和知道;也没有媒体会拍到,这间小房子也没有监控。我听说过香港的“七警案”,知道虽然香港警方总体文明,但如果暴力起来,也是很可怕的。我又是大陆人,他们打起来或许更无顾忌,不太担心被追究责任。
现在想来,除了警察的粗暴,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需要提及,就是刚才倾听我的申诉后还是判令我应被强制送院的法官的行为。他只听了我说的几句话,仅仅交流了1分钟左右,既没有详细了解我的自杀动机、精神状态,又没有倾听完整我的详细陈述,且在没有告知他只倾听这一次、不会再回来的情况下离开。相反,他和外面医生的交流时间却较长,过了至少十几分钟护士才通知我需要入院。这显然是不公平的,他没有给我反驳医生的机会,也没有把我和医生叫到一起当着他的面互相辩驳,并且更倾向于医生短促的判断而非当事人的陈述。如果类比司法审判,就相当于没有做到“程序正义”。
我现在正在写《香港精神卫生体制现状分析》,刚写了个开头,我重点分析了这件事并提出改进措施:
“2.询问法官应用更长时间(至少5-10分钟)详细听取公民个人意见,完整的了解公民自杀或做出过激举动的前因后果,多与公民交流,亲身判断公民的精神状况和行为动机,而不是单方面只听医生的意见,以保持真正的平衡和中立。
3.无论是医生还是法官,都须坚持“疑病从无”的原则,尤其要区分轻度精神疾病(如抑郁症等)和重性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等)的差异,不能简单的仅仅“有病”就关起来,否则全香港需要关起来上百万人、全中国要关起来近亿人(据世卫组织统计,中国有精神疾病的人占总人口7%(另有中国官方发布的《浙江省精神卫生资源服务蓝皮书》,其统计数据说有17%,可能与世卫组织界定标准不同),而香港则是有七分之一的人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疾病),也不能因为有一次过激举动就关起来,而应该了解做出过激举动更多是因为精神疾病还是现实所迫他人所逼,综合判断是否应该入院治疗、进入哪种类别的病房(是监狱式的全封闭病房、还是有一定自由的半封闭乃至开放式的复康病房)进行治疗。对于损害他人利益、伤害他人的,可以依法判入惩教署或监狱,而非精神病房。
此外,医生和法官也应体谅弱势群体的处境,应该出于人道主义尽可能避免将公民送入医院而非为了稳妥而牺牲公民自由和权利(法官应该清楚以目前香港的医疗卫生理念(大陆更是如此)、尤其全封闭式病房管理状况,把病人送进去是被剥夺各种自由、受苦的,而不是进去享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这篇关于精神卫生体制问题的分析文章,我写到入院部分就先放下了,等于只写了开头。我缺乏专业知识,只能凭通识知识加个人经验写一下,现在重点写在港经历的回忆,所以这篇理论文章以后才能完成)
那两个警员走后,C警员又试图安慰我,说要去的东区医院也是一所很普通的医院,跟这里一样(是全科医院),不要担心。我当时就不相信,到了之后果然是被关进封闭的精神病房。东区医院当然是一个综合性医院,内外各种专科都有,但我是被关进完全封闭的精神病房,和关在精神病专科医院完全没有区别。这位警员对此不会不清楚,这种欺骗很令人不适,虽然他对我还不错。
这时我脑子时而一片空白,时而紧张不安。我当时估计,香港的精神病房应该会比大陆文明许多,但究竟如何,完全不知道,只能听天由命了。除此之外,其他的事倒基本都没想,下意识逃避各种思考。我一直担心在大陆被强制送进精神病院,却没想到居然在香港被送进精神病房了,真是莫大的讽刺、恶劣的结果。
又晕晕乎乎的坐了至少一小时,我耐不住这种面临不确定性的等待,于是主动问C警员何时送我去医院,他说很快。不过显然不是很快。我又焦虑不安的坐了很久,才有几个警察和护士(或护工)抬着担架,带我去东区医院。
我也忘了是在候诊室还是在救护车上躺上担架的。反正躺上担架后,护工立即用又宽又厚的麻布类绳子绑住我的两个手腕和两个脚腕,四肢被固定,动弹不得。我那时很麻木,也没有任何动作,一言不发。CD两位警员坐在车里,我躺在中间,仰头看他们。我问C警员几点了,他说8点了,我才知道距我在中联办割腕已过了6小时。从车窗可以看到外面漆黑的夜晚,我的心也如这夜晚漆黑一片,充满对已知和未知的恐惧,不知道会在精神病房遭遇什么、被强迫住院多久。
(后来我才知道,玛丽医院一男一女这两个精神科医生,在我整个被判入精神病房及对我制造污名的过程中,起到了非常恶劣的作用)
(由于1.我被强制送入精神病房以及在病房中各种不好的遭遇,导致精神状况变糟、记忆力变差,浑浑噩噩;2.在病房内大多数时候每天生活都很单调雷同,虽然护士台下面有更新日期的贴纸,但没有可以记忆时间的参照事件(只有个别特殊事件记得日子)。所以,以下讲述经历的事情中,大多数无法提供具体日期,且部分事件顺序可能颠倒,一部分事情可能记忆不够完整清晰)
(如前所述,大陆的精神病院远比香港的恶劣,大陆精神病院中各种欺凌、虐待、捆绑、非常普遍,甚至时常不守规定的过度使用电击。因此不要把香港相对不差的情况误以为是中国精神病院的常态。香港是特例,与中国大陆精神病院的恶劣情形不能相提并论。我也会在讲述在香港精神病房经历时,以插叙我总结方式讲述我从主流媒体、学术文章、“知乎”和微博等互联网论坛、及其他维权者那里听说的大陆精神病院的残酷内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