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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t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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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傲地做對的事

Vit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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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不論是看書也好,在網上看人互動也好,總覺人與人間少了一點什麼


談到種族平權,Black lives matter!發表各種言論要求絕對的「政治正確」,不容許任何一丁點的種族歧視,甚至還衍生出了一個新的概念叫做「微侵犯」,發明者哥倫比亞大學教育學院教授隋文和其同儕將其定義為:「在日常用詞、行為和環境上短而常見的侮辱,不論其有意或無意向有色人種傳達出敵意、貶抑或負面的種族輕視和羞辱」,我想把重點放在無意,也就是即便自己沒有羞辱人的意思,甚至是在連自己都沒有察覺的清況下,言語讓他人感到不舒服,也是一種罪


談到性別平權,男性只要稍微提到自己還是比較期待「男主外,女主內」的生活形式時,女性便會跳出來指責沙文主義或是思想過於傳統過時,相反的,只要女性期待男性做出些「體貼」的舉動,例如接送、拿包包或是生理期時的諒解,就會被貼上台女、公主等標籤


談到婚姻平權,站在對立面的「護家盟」,常常會被拿來作為調侃的對象,用不屑與輕蔑的態度去看待他們的訴求,保守、古板都已經算是客氣的形容詞了,只能說,人類的創意在酸人這件事上真的發揮得淋力盡致


有天我跟我媽坐在咖啡廳,他語重心長地問我一句「為什麼相愛就一定要結婚?」,這是第一次他認真的想跟我談同性婚姻這件事,我跟他說「那你為什麼會希望我結婚?重點不是在相不相愛,而是這是一種權利,擁有可以結婚的選擇權」那段對話持續了很久,當下我釋懷了很多事,以前的我不懂,明明是這麼淺顯易懂的人權概念,為什麼還有人反對?但從我媽的口中聽到的是自己的傲慢與自大,他跟我說了他這一代人的擔憂跟觀念,有的可能傳統,有的可能迷信,不管怎樣他都是仰賴著這些觀念生活到了現在,這是他的信念甚至可以說是信仰,我又為什麼必須要強行的讓他接受我的思想呢?就因為我是正確的嗎?而我真的是正確的嗎?


如果真要說的話,上述的議題我的立場都是支持所謂「正義的一方」,我支持婚姻平權,我支持性別平權、我也支持種族平權,但我支持的大前提是他可以讓我所處的社會變得更加的和諧美好,而不是讓我必須要說話變得特別小心翼翼,深怕自己在無意識下會冒犯到他人,也不是讓我在規劃未來的藍圖時,還要考慮家庭的分工是否符合社會的期待,更不是要去推翻別人堅持了五十年的信仰,雖然對立面的態度我相信也不會太好,即便如此,我的態度是,做自己覺得對的事,但是試著理解那些相反的意見


站在道德的制高點,我們都忘了如何去包容別人,站在他人的立場去釋懷那些惡意,也許他根本沒有那個意思,也許是他的成長背景讓他必須要這樣適應社會,也許他在趕時間,也許他剛經歷了一個糟糕的上午,這些替他人著想的「也許」,不是為了替別人犯的錯解套,是為了讓自己好過一點,原諒他人,其實是在放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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