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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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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今天: 二审法庭上意外的争论

张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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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9年8月12日被抓到2021年3月18日二审宣判,历时1年7个多月,现实中的法庭审判程序终于结束了,但历史法庭所作的终极评价还会继续,非常感谢多年来帮助和关心我和家人的同道和朋友们,在仿佛看不见光明的漫漫长夜里,有你们的陪伴,让我不孤单。

2021年3月14日,周一中午12点左右,突然有人敲门,我在想谁会这时突然来找我,之前也没有人提前联系。我把门打开,发现几位中年人站在门口,他们自我介绍说是居委会的书记、主任和工作人员,今天代表组织来看望我,我看见他们手里拿着一盒鸡蛋、一箱牛奶和一袋水果,有人负责用手机拍照,我觉得有点奇怪,他们为什么会选择这时突然来看我,后来才知道这是二审快开庭了。


从2021年2月12日我从看守所释放回家后,我家门口就被装上了两个海康威视的高清监控摄像头,365天里都是24小时开机状态,原本楼道的灯是声控灯,有人经过时灯才会亮,大多数时候灯是关着的,这样不方便监看,后来他们就换成了24小时一直亮的灯,他们很容易知道我什么时候在家,什么人来过家里,所以14日中午他们没有提前联系就直接来家里找我,因为他们知道那时我在家里,没有出门。


没过两天,2021年3月17日,周三下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我老婆,通知明天下午张贾龙寻衅滋事案二审将在贵阳中院观山湖区新址公开开庭宣判,请她转告我明天准时出庭。


2021年3月18日中午吃完午饭,我和父亲老婆我们三人一起坐出租车去中院,一到法院门口,看见一审审判长南明区法院法官伊莉和助理,此外政法委、公安和司法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早已到达中院法院大门等候。


经过法院大门的安检和身份证信息登记后进入法院,在法院一楼大厅挂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大幅标语。在墙上LED大屏幕上显示着当天中院所有公开审判的民事和刑事案件具体信息,我的案件只有开庭时间、罪名和开庭法庭,被告人姓名等关键信息都全部省略不显示。


走进法庭,视频监控摄像头和电视屏幕已经打开,法院工作人员让我在被告席上坐下,一会二审审判长、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陈雁和法官马丽、雪莲等人走进法庭坐下,书记员吴敏竹负责用电脑记录整个庭审过程,然后陈雁宣布开庭。


据官方媒体报道,“ 案件无小事。” 刑一庭庭长陈雁曾说,“刑一庭的案子,维护的是国家安全稳定,保障的是人民安居乐业。要办好刑一庭的案件,办案人员要有较高的刑事审判专业水平和最高的政治站位。”


开庭后,我很快就感受到了她最高的政治站位,她一字一句认真仔细地念着二审判决书上的每一个字,我也得到意料中的结果:对于我和辩护律师李贵生先生的无罪辩护意见不予采纳,维持原判。


当天天气阳光明媚,庭审中法庭就一直开着大门,开庭途中有一位来中院办事的路人有点好奇这是什么案件正在开庭,就走了进来,准备坐下旁听,还没坐下,法警马上带他离开法庭,并把法庭门关上。偌大的旁听席只有老婆和父亲以及几位政法系统的工作人员。


等陈雁终于念完判决书,我还是没能拿上判决书回家,等来的是她一边看提前写好的稿子,一边对我说:“我现在代表组织对你进行谈话,你今天回去之后要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否则下次再被抓被判就没有人能帮你。你父亲回去之后也要经常教育你,严格约束你的言行。”


听完她的话,我实在按耐不住内心的耐心和愤怒,因为在我心里她是加害者中的骨干成员,居然厚颜无耻地说我这次被抓被判过程中她帮过我,我立即回应道:“你的意思是这次被判是你帮我,你说一下具体是怎么帮我的?因为境外网站推特上一篇2016年写给时任美国国务卿的文章被安上寻衅滋事的罪名判刑1年6个月,如果你不帮我,我是不是要被顶满判5年?你说不清楚怎么帮我,我是绝不可能领你这份人情的。我是已经30多岁的成年人,我会对我自己的一言一行负全部责任,今天开庭是审判我,我父亲只是来旁听的,不要牵连家人。今天是开庭宣判,你念完判决就应该让我走了,我不想听你说教。”


看网上公布的简历,陈雁1993年从贵阳考入西南政法大学就读法学专业本科。1997年本科毕业,她考入贵阳中院工作,20多年来一直都在法院系统工作,审理过上千件案件。


她很意外我会这样直接回应她,让她在视频监控器背后关注此案的领导面前下不来台,也让她在法庭内其他同事面前颜面扫地。她的脸色开始变了,能看出她很生气,但她也不敢改判给我加刑,因为她知道判决书上的刑期是请示上级领导的结果,她作为共产党员以服从上级命令为天职,不会也不敢不服从。


2019年秋天,我在牢里的时候,遇到一个刑事犯牢友,他觉得自己一审被判重了,就提起上诉,因为法律规定上诉不加刑,最差的结果就是维持原判。结果出乎他和很多牢友的意料,贵阳中院法官看了他的相关材料觉得他是“几进宫”的惯犯,被判八个月的渣渣刑期却提起上诉是无理取闹,直接在一审刑期上又加了两个月的刑期,这位牢友时常提起自己上诉是给自己找牢坐。


非常生气的陈雁涨红着脸继续一边看稿子一边对我说“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没有限制的,有三个领域是不能妄议的: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三、祖国统一。”


我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有写言论自由,你可以建议修宪,加上你刚才说的这三项限制条件,让国人知道言论自由的具体限制和禁区。”


在现代文明国家,言论自由的界限只有一条就是不能导致明显立即的危险,除此之外,言论自由只会对掌握实际权力的官员有所限制,因为他们的言论是权力实施的一部分。


她谈完话之后,走出法庭,一审审判长伊莉走到法庭外和她讲了几句话,结果她又走回法庭,继续对我进行谈话。


陈雁说:“张贾龙,你不能把二审判决书放到外网上。”


我说“这是公开开庭宣判的案件,公不公开判决书是我的权利,也是你的权利,就像我不会干涉你在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判决书。判决书不涉及秘密和个人隐私,没有任何理由不让公开。裁判文书网理应公开每一件公开审判的案件,让广大国人同胞来评判审判是否公平公正,能否经得起历史检验。我作为被判刑人都不怕公开判决书,你作为法官怕什么。”


她说:“西方反华势力亡我之心不死,你把判决书发在外网上他们会借机炒作此事,攻击中国司法制度,所以你不能将判决书发在外网上。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判决书也是经过我们法官慎重考虑和法院严格审查后才会放上去,不是每一份判决书都会放上去。”


我说:“你把它给我就行,别人会怎么看待我的案件我管不了,我不可能干涉别人评论。是非对错,任人评说。”


陈雁突然反问了我一句:“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家这么好,你为什么要反对它?”


我说:“仅仅因为在已经被你们封锁的推特网站上写过一篇表达自己政治观点的文章,几年之后就要被抓被关被判1年半,我实在不知道它好在哪里。”


我再次表达我是无罪被判有罪的立场,起诉书和一审二审判决书中始终并没有指出我的言论哪里是虚假的,时间地点人物情节都没有,这可能也是她们不敢公开判决书的原因之一。


2021年1月初,一审南明区法院宣判之后,一审判决书公开发布在网上,一些细心的网友看出问题:一是我被抓的时间由2019年8月12日打成了2018年8月12日,二是twitter打成了twiter,三是被国际特赦组织中文等37个账户关注是罪状之一。从2019年底起诉书开始就上述内容就打错,经过庭前会议、一审一直到二审,我多次提及,但一年多的时间里都没有法官将之改正。


谈话到此终于结束,书记员把这次谈话的全部内容打印出来让我签字按手印,签完字之后她们将二审判决书给我,我告诉她们判决书上的这些内容才是虚假消息,因为被抓时间和推特名字不符合事实,她们马上说是笔误,一开始想直接在判决书上修改,后来觉得不妥,就重新打印一份二审判决书并盖上法院公章给我,将之前的判决书收回。


二审判决书将一审判决书中我被国际特赦组织中文等37个账户关注的内容直接删除,可能他们自己也觉得被关注是罪行之一太荒唐。


走出法庭,一审审判长伊莉将提起准备好并已经盖上南明区法院公章的解除取保候审法律文书给我并签字按手印。在一楼大厅,早已等候在法院外的户籍所在地南明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就对我进行刑满释放人员例行帮教登记和谈话。


户籍所在地的南明区朝阳派出所民警让我去派出所对我进行重点人口登记,并采集我的十指指纹、两只手掌掌纹和头发样本存入重点人口管理档案,从此以后我多了一个重点人口的身份标签。


根据《公安部重点人口管理规定》重点人口是指有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治安嫌疑, 由公安机关重点管理的人员。


从2019年8月12日被抓到2021年3月18日二审宣判,历时1年7个多月,现实中的法庭审判程序终于结束了,但历史法庭所作的终极评价还会继续,非常感谢多年来帮助和关心我和家人的同道和朋友们,在仿佛看不见光明的漫漫长夜里,有你们的陪伴,让我不孤单。


我希望不久的将来,没有人会因为说出自己看到的事实真相,表达自己对公共事务的看法而被删帖被封号被恐吓被抄家被失业被限制出境被抓被关被逮捕被起诉被判刑被监视,能没有恐惧地活着,活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


我希望不久的将来,法律能真正代表民意,代表公平正义,而非只是统治者手中任意操纵的工具,形同具文,用于愚弄和践踏人民,让每一起公开审判的案件都能开放旁听,公开审理,判决书能在网上公布于众,只有这样的审判才有可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法庭真正成为能被人民普遍信任和实现公平正义的 “司法殿堂” 。


我认为清白和名誉是我的第二生命,它会超越我的肉体生命而存在,我也会拼尽全力维护。案件中所有的功过、是非和对错,我坚信历史会有公正的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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