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經營自媒體」能夠當飯吃,部落客就不會消失!談書籍推薦人只有一本書的酬勞!
自從開始在matters發文之後,有兩件事讓我感到非常驚訝:
1.原來那麼多人想「經營自媒體」,而且文字書寫的人還不少(抱歉我實在無法用文字「創作」來形容。) 2.原來真的很多人相信「經營文字自媒體」可以賺錢還能當飯吃!(所謂當飯吃就是你把它當正職,不是斜槓的多樣化,而是單一的就這個媒體賺進所有的生活費用!)
關於1讓我想起部落格時代,關於2我並不認為「不可能」,只要認真經營,就有可能使自己有足夠生活的費用,但什麼是「認真經營」呢?
拉回部落客年代,或更早的電子報、新聞台的年代來看,有沒有人因為「寫文章」後來就真的靠這件事過活嗎?有。但他們後來真的都是靠「寫文章」這件事而得到收入嗎?我想只有那些文筆比較好或寫出名氣的,真的成為了作家(這可要推回BBS時代了。)靠「創作」成為自己得到收入的方式。當然,他們多半都有其他的主業或副業。
而大部分的還算有流量的部落客都經歷那個年代:寫映後心得換一場電影、寫讀書心得換一本書、去參加旅遊團推一個行程(通常是公部門要推的景點)寫所有的吃喝玩樂換所有的吃喝玩樂,真的能成為「收入」的,多半都是在家在鍵盤上敲打一下自己的所見所聞,或者把本來就要寫的東西,端上專欄,但肯定不夠生活支出,而真的能靠「業配」、「流量」賺取收入的少之又少,真的留到現在還活躍的那些多半也都在寫業配文,也沒有任何他們跟隨者會覺得「你都在餵我業配」,反而認為這樣的部落客真的能提供自己選擇的資訊!
「經營自媒體」這件事怎麼現在變成是時代的潮流?每個人寫著、說著那些其實重複性很高的內容,仿效著「看起來成功」的那些,一步步築起自己的夢想:「總有一天我會靠這件事養活自己!」
但到底,為什麼那麼多人覺得「經營自媒體」可以養活自己呢?大概還是得回頭去想大環境裡的就業和勞動條件不佳而形成這樣的「夢想」:如果工作好找、薪水又不是「經營自媒體」很容易取代的,那說什麼還是得去找工作吧!至少不用擔心不穩定的收入。
只是,現階段就業環境和勞動條件就是差,如果能因為「經營自媒體」能糊口,那就一腳踏進吧!不過如果「經營自媒體」能夠當飯吃,當年那些(包括我)部落客怎麼會消失呢?怎麼會變成現在好潮的職業(收入)選擇:「我想經營自媒體。」
也許,我們也許可以換個思維來思考「經營自媒體」和「寫部落格」是兩碼子事,當年寫部落格的人,也沒有多少人知道後來有些人因為寫部落格有了名氣,漸而幫助自己展開其他的可能,多半寫著寫著就成了氣候,寫著寫著就賺到了收入。如果有了這些前車之鑑,那麼當「寫」部落格這件事走向「經營」自媒體的時候,是不是有一些事情得換個方式思考?
就拿「書籍推薦人只有一本書的酬勞」這件事說起好了,實在太巧妙了它們可以連結起來!
在我作為出版社行銷端的外發設計美編這十多年來,有一段時間我在文宣上放推薦人名會放到膩,老是在想「這誰啊?」或者,有一段時間不誇張,我曾經同一個月做的三本書都有同一個推薦人,或者連續三個月的幾本書裡都有同一個推薦人,當然,不意外的那個人在那本書的領域裡,可能連路過拿起那本書的人都知道那個人是誰,而且說不定就這樣買了那本書!
對於「在書封(或文宣)」放推薦人的名字,到底對賣一本書有沒有幫助?或有沒有人真的會因為這樣買單?我想「喜歡閱讀」的人,多少都有自己「喜愛的作者(名人)」,也多少會因為「啊這個人有說這本書好看」就會去買!這樣的比例也一定存在!
坦白說,如果掛一個沒有辦法推銷量的推薦人名在書上,不論是書腰還是文宣上,我想出版社都不會閒著沒事非把那個空間填滿,還不如把文案放得更醒目一點(尤其是書腰!)如果放「推薦人」這件事「沒有用」,你不會還在書腰上看到那些人名!(當然,撇除人情交際的那些需求。你不買單的,不代表別人不買單!)
*有一陣子我還滿喜歡在設計文宣的時候,不斷變化推薦人的字級大小和排列。
那麼「推薦人」這個職務,到底值多少錢呢?這我們就得回頭去看「經營自媒體」的思考了。
「把一件事當作一項事業(生意)去經營」、「把自己的付出作為一種收入來源去看待」,有一件事情很重要:你要有「成本概念」。如果做這件事不符合你期待收入,你就應該斷然拒絕!你都要把這件事當成「事業」了,你就得拿出一點自己的專業判斷:「這件事我應不應該花時間投資下去只換來一本書?」這是「經營」一項事業的應該有的「專業」!
寫推薦文到底該不該拿錢?該。所有的付出都應該要有所得、報酬,這是「經營自媒體」、「經營個人品牌」、「接案工作者」、「斜槓工作者」都應該要思考的事:如果這件事不符合自己付出的時間和勞力,應該很清楚明瞭的回絕對方。
但總有例外的對吧!
我有時候接NGO的設計案,十萬火急的就是現在發給你,一小時就要的那種。我知道這時候只有我能在一小時內做到所以對方來求救,也真的因為是認識很久的朋友了,我又對朋友的求救完全抵擋不住,就真的在一小時內做完,然後會順便說:「錢就當捐給組織了。」這時候對我來說,一是真是幫朋友解燃眉之急,二是我跟NGO之間的互動、公關的一種。
坦白說,像這種出版界「公開」的潛規則行之有年,身為一個「靠寫字賺錢」的人,怎麼會不知道呢?如果你不知道這件事的行之有年,那是你的不專業!你想把這當職業(當事業、當賺錢模式)你就得搞清楚「我接的時候到底有沒有收入」這件事,這才對得起自己的專業(職業),沒有收入的就不要接啊!
最好寫個公告:「本人XXX從今以後再不接任何只有一本書當酬勞」的公告。(我就真的寫過:本人從今以後再也不接任何需要學歷證明我會手作教學的課程邀約。)
看到這年頭還在討論「我讀完一本書寫了推薦,我只能拿到一本書當作酬勞」,我以為我回到部落客活躍的年代。
不論是「經營自媒體」或是「經營個人品牌」,如果要跟「寫部落格」有所區分,甚至跟「寫Facebook」區分開來,還是要思考一下「經營」這兩個字。如果換成「作生意」來思考,很現實的就是「在商言商」,在這件事上彼此能不能得到所想要的獲利?出版對這些推薦人的心血結晶,付錢當然應該,但這個推薦替出版社換來什麼?如果量化來看:「你這篇推薦文能夠幫我賣掉多少書?」
換個思維思考,如果非得這樣量化去計價,那麼有沒有可能是這種模式:
我幫你推薦書,每一次轉分享,你付我多少錢?我幫你推薦書,通路的縮址點擊達到多少要支付我多少廣告費(嘿,親愛的,不要告訴我你們不知道怎麼去算點擊率。bitly可以統計請愛用。其他的應該也有。)……諸如此類。
在「經營」面上,去討論「我寫一篇推薦竟然只換到一本書」已經是遠古時代的事了!當你要把「經營」當作一回事的時候,要去思考所有的「經營」面向!你怎麼把你自己的「價值」發揮到最大化,讓對方非得付錢不可,而那是你必須思考的!
出版社的行銷方式確實很難突破現狀,尤其是網路行銷的部分也值得寫一篇來討論。
去思考新的合作模式達到一定行銷的可能,是一個「經營」者需要做的事。如果真的找到了可執行又有成效的模式,別說別人捧著錢來你操作「賣書」這件事,所有的人都會起而效尤。
「經營」是一件非常專業的事,你寫字、你拍影片、你做podcast,你想要它們可以成為一種氣候,或者真的有機會養活自己,有時候需要的不是你有多少才能,會做出多麼精采的內容,有時候你可能需要一點行銷的能力、企劃的想法、執行的成果,最後免不了的,還要有很多可以跟他人溝通討論互動的意願及誠懇,才找出彼此最大利益的可能。
本文不適合隨便發一則廢文就有成百上千個讚的知名人士及網紅!(跟你們談經營我們都弱了。)本文也不針對「推薦人事件」的任何人。寫這只是很單純想著天殺的為什麼我好像回到部落格年代,剛好想要寫一下「經營自媒體」到底能不能吃飽這件事!
吃不飽,至少我無能讓自己寫寫字就能當飯吃!
圖片Canon EOS 5D Mark II
20110829台南衛屋
20120204台北國際書展吳明益講座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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