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是個什麼東西
這篇不是在定義自由,是在講我心中「自由」的理念。(每次都要跟分不清定義跟理念的人講清楚就好麻煩,但是為了避免多餘的解釋又不得不雜唸~_~)
簡介裡有寫超越理性與非理性,先從解釋這個開始吧。自由如果是遵從理性的,那麼個人的一切行事上的選擇都會因為該個體的閱歷(抱括知識、記憶等)而變得「可預測」,那麼無論在他行事之前的先驗判斷(儘管由於已知條件不完備而變得不準確)還是後驗分析,都會使這個「自由行事」的個體的具體行為脫離「自由」本身的內涵,只存在事件形式上的自由。這種解釋儘管有點偏向偏執的「絕對自由」嫌疑。但只要不是用更偏執的二分法來解讀,那「可預測的」就只能代表「合理」和道德上的自由,並不是出於個人意志的自由。非理性的範疇就很廣(排中律的「非」而言),但即便不包含非合理性範圍內的「瘋狂」,那些合理性範圍內的非理性,包括直覺上的喜好、甚至「叛逆」,都足以作為被分析對象存在,那像上面一樣,就很難說這仍然是一種主體意義上的自由,僅限於這個人「看起來」自由。而非合理的瘋狂大多已經不包含自主意志、包含自主意志的瘋狂也僅僅「看起來」瘋狂而已。
所以與其說自由是一個混雜了理性與感情、邏輯與直覺這種非詞非彼的中性概念。不如說它其實根本與理性與非理性處在不同層面、是幾乎跟二者沒有明顯邏輯關聯的一枚標籤,或者說一種意義(社會將人的意義標籤化這在之前有寫過)。所以它既不必然是外界賦予的,也不必然(像流俗的解釋一樣)是一種內化的性質,而是一種人超過自身的意義(關於古人為什麼不追求自由)。當然這並不代表我認為「自由」是一場從啟蒙運動以來赤裸裸的政治欺騙(這區別於中世紀辨析自由意志裡的自由,而且我根本懶得辨析freedom跟liberty的區別,就在講libertà這種自由),也不是完全依賴個人理解的理念,而是由法律跟公共道德相對產生的道德概念,這裡所說的相對並不是像善惡概念一樣對立產生,而是藉由法律跟公共道德(當然也包括歷史上的宗教限制)的「縫隙」產生和漫延,是這種「漫延」使自由涉及一部分法律跟道德,而非完全排斥,但其發生方式與善惡類似,只不過善惡是考慮到外界對自身的影響作出的道德判斷基準,而自由則是一種個人對自我行為的判斷準則(所以「看起來」自由幾乎跟「自由」本身無關,一個人「看起來自由」,意味著「我認為這個人覺得他自己自由」或「當我身處於對方的表象之下時,我會認為我自己自由」)。至於是哪種判斷準則,那就是對自由這個概念定義的事了。
正文
嗯,我現在都把後記當成正文,因為閒聊好像比較有意義~_~
最近想把以前寫了一半的草稿都寫在一篇裡偽裝成scritti,因為好多題目實在懶得繼續寫_(:з)∠)_而且我自己也確實很喜歡看那種講一半突然換話題的文章,總覺得多數人講一個問題(不是故事那種)只有前半部分很精采,後半部分大多在鬼扯自己的觀念跟自然界的相似之處XDDD因為確實從本體論的角度講沒有自然主義就一定不會被承認(我在自顧自講冷笑話可以不用嘗試理解)。
這個冷死人的天氣還有蒼蠅真的好煩,昨天給貓貓餵了半包貓布丁……然後……除味的貓砂還是掩蓋不住那個濃郁的氣味(對蒼蠅而言)(. ❛ ᴗ ❛.)犯懶的報應。
剛憋了一泡尿等寫完再去尿,剛去尿完感覺自己尿了一生(升)的尿(好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