妓女的趣谈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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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之前讲了两张关于妓女的问题,我今天却突然想跳转一下,谈谈男性服务业从事者,实际上这个问题至少在古代希腊不是一种问题,甚至很多时候人们认为这是一种时尚,知识名流、贵族子弟均等,莫不趋之若鹜。男性的同性恋之所以值得尊敬,是因为对希腊人来说,它代表了最为崇高的爱情。特别是我们今天大多数人说起来的浪漫爱情,在希腊人的观念却主要存在于同性之间,特别是男性之间的暧昧关系。


下面这段落来自演说家伊斯金尼斯发表的演说词就会让我们更好了解到古希腊人的一些性方面的选择,“你们看在娼妓院里坐的那些人,他们坦承操持这样的行业。虽然沦落到如此境地,却无论如何仍设法遮蔽羞耻,所以把大门给关上。假如你们从那街道走过,而要有人问:拜托,那个家伙在干什么?你们一定会立即说出这行为,虽然你们并没有亲眼看见,而且也不晓得谁进入这屋里。” 首先,伊斯金尼斯所声称的娼妓以及其假设的顾客皆为男性。而我们现代意义上的卖淫者往往是女性;卖淫在当时,和现在一样,几乎完全以迎合男性为主。 然而这娼妓的性别却和今日大不一样;事实上在古典时期雅典的卖淫通常会雇用到年轻男人以及即青春期的男性。


所以实际上我们现在认为的某些性开放的行为其实对于古代人来说也许早就不什么新鲜事情,当然这并不是雅典城邦不保护未成年男性(男孩子在外面也要保护好自己,笑),但是那是对于有公民权的男性,对于没有公民权的外邦人和奴隶,其实长得肤白貌美就很容易受到上流阶层喜欢,甚至这一段成为有闲阶级的专利,但是要知道色诺芬的记载以前,也的确少有主人和少男奴隶搭上关系,也就是古典时期社会日益富裕才开始逐渐传播开来。


当然男妓只是被法律认可,道德却不认可这种关系,所以大多数情况下,大多数男妓也只能主动去嫖客的家里或者找个远离闹市的地方借贷,除非实在缺钱花的那种就直接在城墙边上或者小山坡上出卖自己的肉体。当然作为正式的职业,希腊的五百人议事会每年都会收税,从某种意义上也算是做到了男女平等了。


当然也有种比较文明的方式来处理一些同性的关系,简单来说就是让一个男孩子离开自己家去另外一个男人家参加宴会,他可以在所谓的“亲人”关怀下吃喝玩乐不用花钱,但是这种情况下就完全从属于他们的“亲人”,除非自己的“亲人”转让这种支配权,否则他们是不可能接触其他的过客,当然特别在公共浴池或者体育训练馆这种高荷尔蒙的地区,就基本上成为这类贵宾的出入场所,甚至一些前来猎奇寻欢的外国人也会惊讶于这种特别的关系,甚至有时候被种特殊情况吓着。


当然我还是稍微统计下这些男性的收费情况,按照一般情况下大致需要5个德拉克马(这相当于一个公务员快一周的收入,至少能买两把斧子),但是也有比这更高的,据说有的人赚了3000德拉克马,这几乎相当于一个普通人好几年的收入了,这点上也许接近妓女中的中高层水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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