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關稅時代來臨,台灣企業如何突圍?
隨著全球碳關稅政策加速推進,台灣也於2022年公布了《氣候變遷因應法》和相關子法草案。在此背景下,台灣企業面臨前所未有的低碳轉型壓力和國際競爭挑戰。碳關稅政策將對台灣高排放行業的中小企業帶來顯著衝擊,包括出口成本增加、技術升級壓力、供應鏈傳導效應、市場需求變化、融資困難加劇及合規成本上升等,這些企業在供應鏈中議價能力偏低、技術升級和融資能力有限,抗風險能力較弱,使得供應鏈更加脆弱,需要政府和產業界合力提供必要支持,加強供應鏈協同,共同應對碳關稅帶來的挑戰,增強供應鏈韌性。
危機與轉機同在。氣候變遷法的出台也為台灣企業參與碳交易、開展碳金融創新提供了法律基礎。台灣產業界應積極應對碳關稅,加快低碳技術創新,優化能源結構,深化產業鏈綠色合作,提升碳定價能力,以綠色低碳轉型的堅定步伐,在國際市場贏得新的競爭優勢。本文將深入剖析全球碳關稅政策發展趨勢及其對台灣產業的影響,解析台灣碳交易市場的機遇與挑戰,並從產業聯盟視角提出創新性的突圍策略,為台灣企業尋找定位
一、碳關稅的起源與發展
碳關稅和碳邊境調節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是近年來國際社會應對氣候變化、推動全球減碳的重要政策工具。其目的是通過對高碳排放產品徵收關稅,提高其進口成本,從而鼓勵企業減少碳排放,促進低碳技術和清潔能源的發展。碳關稅主要針對能源密集型產品,如鋼鐵、水泥和化工等,根據產品的碳排放強度徵收不同稅率的關稅。為避免貿易摩擦和報復性措施,碳關稅的實施需要在國際層面進行協調,如在世界貿易組織(WTO)框架下制定相關規則。碳關稅的收入可用於支持低碳技術研發、幫助受影響行業轉型升級以及援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等。相對的碳關稅的實施也面臨一些挑戰,如何準確計算產品的碳足跡、如何處理發展中國家的發展以及如何避免貿易保護主義等問題,需要國際社會的協調與合作。此外,地緣政治博弈也對全球碳關稅政策的走向產生重要影響。美歐等發達經濟體推行碳關稅,不僅基於應對氣候變遷的考量,也有抑制新興經濟體崛起、重塑全球產業鏈的戰略意圖。中、美、歐等大國在碳關稅議題上的角力,將對全球碳市場的發展和統一碳定價機制的建立帶來不確定性。
以目前世界關注的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為例,是歐盟為應對碳洩漏風險(Carbon Leakage)並鼓勵全球淨零工業生產而實施的一項政策。CBAM現在已經開始進行,並設有過渡期(2023年10月1日至2026年)和最終制度(2026年1月1日起)。CBAM最初將適用於進口某些高碳密集且碳洩漏風險最大的商品,如水泥、鋼鐵、鋁、肥料和電力。在過渡期內,進口商只需報告其進口商品中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無需購買CBAM證書。過渡期後,某些行業的間接排放也將納入CBAM範圍。CBAM證書的價格將與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missions trading scheme,ETS)下的歐盟碳排放配額價格掛鉤。進口商每年需申報其進口商品的排放量,並交出相應數量的CBAM證書,已在原產國支付的碳費可以從CBAM費用中扣除。
美國於2022進行清潔競爭法案(Clean Competition Act, CCA)是一項旨在減少氣候污染、增強美國製造業競爭力並對能源密集型進口商品徵收碳邊境調節稅的提議法案。CCA現階段已完成二讀,目前擱置中,若2024年三讀通過,估計從2025開始施行,初期將聚焦於化石燃料、精煉石油產品、石油化工、肥料等能源密集型行業,隨後幾年將擴大至包括達到一定重量或價值門檻的進口成品。該法案將根據產品的碳強度制定具體的碳稅徵收門檻,費用會隨時間推移而增加。CCA徵收的費用將主要用於資助國內行業投資新技術以減少碳排放(75%),剩餘部分(25%)將用於幫助發展中國家的脫碳工作。CCA的目的是鼓勵製造商減少其運營和產品的碳排放,為清潔能源研發提供投資,同時通過碳邊境調節稅確保美國行業在全球市場中的公平競爭。
除歐美外,加拿大、英國、日本和韓國等國也正在討論實施碳關稅或類似機制如表1所示主要推行碳關稅的國家和地區比較。這些國家的政策大多參考歐盟模式,與本國的碳定價體系相結合,對進口高排放產品徵收相應的碳稅,以維護國內產業競爭力並推動全球減碳。但總體而言,這些國家的碳關稅政策尚不如歐美成熟,仍處於制定和發展階段。
對台灣而言,雖然中國大陸、日本、韓國和東南亞等主要貿易夥伴目前尚未提出明確的碳關稅計劃,但隨著全球氣候治理的加強和主要經濟體碳關稅政策的推進,這些國家未來推出相關措施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如表2所示東南亞主要國家碳關稅和碳定價進展,東協國家作為台灣的重要貿易夥伴,其碳定價機制和碳關稅政策走向值得關注。目前,新加坡、印尼、泰國、越南和馬來西亞等國均已啟動或計劃建立碳定價機制,主要採用碳稅或碳交易市場的形式,覆蓋電力、鋼鐵、水泥等高排放行業。這些措施將推動東協國家的綠色低碳轉型,並為未來可能出台的碳關稅政策奠定基礎,東協國家目前尚未提出明確的碳關稅方案,但隨著歐美等主要經濟體碳關稅政策的推進,這些國家未來出台類似措施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屆時,台灣對東協出口的高排放產品,如水泥、鋼鐵、電子、紡織、棕櫚油等,可能面臨額外的碳稅成本,進而影響台灣相關行業的出口競爭力。
面對國際碳關稅政策的迅速發展,尤其是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的推進,台灣高排放出口企業面臨嚴峻挑戰。為維持出口競爭力並順應全球低碳轉型趨勢,越來越多台灣企業開始重視碳管理,積極採取減碳措施。目前,台灣企業普遍意識到碳關稅可能對其出口業務造成影響,尤其是鋼鐵、水泥、石化等高排放行業。為應對潛在的碳關稅成本,這些企業開始評估自身碳排放情況,制定減碳目標和路徑。部分領先企業已著手建立產品碳足跡盤查制度,準確計算產品生命週期碳排放,為未來碳關稅下的成本核算和定價策略做準備。
一些出口導向型企業也開始調整生產工藝和能源結構,提高能源效率,增加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以降低產品碳排放強度。例如,台塑、中鋼等龍頭企業紛紛宣布碳中和目標,並加大低碳技術和清潔能源的投資力度。部分台灣企業開始探索碳抵換和碳交易市場,通過購買碳額度或參與國際碳交易,抵消自身碳排放,降低碳關稅風險。這些企業也積極參與碳披露和ESG報告,提高碳管理的透明度,展現低碳轉型決心,以獲得投資者和消費者的認可。
二、碳關稅衝擊下,台灣中小企業面臨供應鏈重建危機
台灣有許多中小企業深度融入全球供應鏈,為國際知名品牌和跨國公司提供關鍵零部件、材料和加工服務,在全球製造業分工中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這些中小企業憑藉專業的技術、靈活的生產模式和高性價比的產品,成為全球供應鏈不可或缺的一環。隨著歐盟、美國等主要經濟體碳關稅政策的推進,台灣中小企業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一旦碳關稅正式實施,中小企業的產品出口將承擔較高的碳稅成本,尤其是水泥、鋼鐵、化工、紡織等高排放行業的中小供應商,其產品的隱性碳排放更高,更易受到碳關稅的衝擊。這可能導致中小企業訂單流失、利潤空間壓縮,甚至被迫退出全球供應鏈。對於跨國企業為應對碳關稅,可能針對供應商提出更高的碳管理要求,要求供應商提供詳細的碳足跡數據,並將減碳表現作為選擇供應商的重要標準。這對中小企業的碳盤查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挑戰。台灣目前嚴重缺乏碳盤查專業人才和技術支持,難以準確計算產品碳足跡,提供可靠的碳數據,進而可能失去與跨國企業合作的機會。
碳交易是企業應對碳關稅的重要工具之一。碳交易透過市場機制,將碳排放權作為一種可交易的商品,允許企業在碳排放限額內進行碳排放權的買賣,實現減排成本最小化和減排效益最大化。對於面臨碳關稅壓力的出口企業而言,參與碳交易可以帶來多重好處。企業可以通過購買碳排放權,抵消自身產品的碳足跡,降低產品出口面臨的碳關稅成本。這對於減碳技術改造週期較長、成本較高的企業尤為重要,可以在短期內控制碳關稅成本,維持出口競爭力。企業還可以通過出售自身減碳項目產生的剩餘碳排放權,獲得額外的收益,用於抵銷碳關稅支出。對於碳管理水平較高的企業,可以通過能效提升、清潔能源替代等方式,產生多餘的碳排放權,並透過碳交易變現,提高企業的碳資產收益。參與碳交易有利於企業建立市場化的碳管理思維,提高碳數據管理和盤查能力,加強與投資者和利益相關方的溝通。通過碳交易,企業可以掌握自身碳排放狀況,制定更加精準的減碳路徑,並向外界展示企業的碳管理成果和減碳決心,提升品牌形象。嚴格來說碳交易為企業應對碳關稅提供了一種靈活的市場化選擇。通過參與碳交易,企業可以在降低碳關稅成本、獲取額外收益、提升碳管理水平等方面獲益,增強應對碳關稅的韌性。
碳關稅的實施還可能加速重建全球產業鏈的綠色。跨國公司為規避碳關稅成本,可能加快在東南亞等地布局低碳生產基地,形成新的區域供應鏈體系。這對台灣高排放產業在全球市場的份額和區域競爭力帶來新的挑戰。隨著極端氣候事件頻發,供應鏈的氣候韌性調節也刻不容緩。將碳排放管理嵌入供應鏈風險治理,建立氣候友好型供應鏈,將有助於台灣出口企業增強抗風險能力,贏得客戶信賴。
三、目前台灣可行的碳權交易方式
台灣作為全球重要的經濟體和貿易主體,也積極推動碳市場建設,為企業參與碳交易創造有利條件。在此環境條件下,如圖1台灣本土碳權市場說明,台灣企業面對於碳權交易上的運行說明,台灣企業主要有兩種參與碳交易的方式:一是在台灣本地碳市場進行交易,二是自行購買國際碳權。
1. 在台灣本地碳權市場進行交易:
台灣企業可以透過台灣碳交易所提供的平台,在台灣本地碳權市場上買賣碳權。目前,台灣已經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並於2022年公布了《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管理條例》等子法,為台灣碳市場的建設提供了法律基礎。根據這些法規,台灣將建立強制性的碳交易市場,涵蓋電力、鋼鐵、水泥等高排放行業。受管制企業將獲得免費或有償的排放配額,並可以透過碳交易所平台進行配額的買賣。同時,台灣碳交易所也將繼續服務自願性碳市場,為企業提供自願性減碳專案產生的碳權交易服務。相對的企業在意的能不能抵換碳關稅問題,台灣的碳費制度和碳權交易市場還處於發展初期,尚未與歐盟的碳關稅制度建立正式的銜接機制。因此,在台灣本地碳權市場進行交易或繳交碳費,暫時還無法直接抵換歐盟的碳關稅。
台灣碳交易所與較成熟的新加坡Climate Impact X (CIX)碳交易平台相比,雖然同樣致力於推動碳資產交易,促進企業減碳,但兩者在設立主體、監管框架、市場定位等方面存在顯著差異。
台灣碳交易所是由政府主導設立,隸屬於行政院環境部管轄,初期以強制市場為主,電力、鋼鐵等高排放行業須強制參與。相比之下,新加坡CIX是由新加坡交易所、淡馬錫控股、渣打銀行等單位合資成立,定位為自願減碳市場,買賣雙方自願參與交易。在交易標的方面,台灣碳交易所主要交易溫室氣體排放額度,包括排放權與抵換額度,而CIX則聚焦於碳信用交易,未來也可能納入自願減碳項目產生的信用額度。另一個重要區別在於國際連結程度,CIX致力於打造一個與全球碳信用市場連結的國際化交易平台,而台灣碳交易所目前仍以國內市場為主,但不排除未來視情況對接國際碳市場。在輔助機制上,台灣碳交易所須配合政府減碳政策,在排放cap設定、額度分配等制度設計上給予支援。CIX則著重市場教育,設有碳交易學院、專案諮詢等配套措施,以提升市場對碳信用交易的認知。. 台灣碳交易所在強制減排框架下扮演關鍵角色,而新加坡CIX則立足於自願減碳市場,致力連結全球碳信用交易。兩個平台的差異反映了台灣與新加坡在碳市場發展策略上的不同方向。
2. 自行購買國際碳權:
台灣企業也可以選擇自行在國際碳市場上購買碳權,用於應對出口市場的碳關稅壓力或實現自身的減碳目標。國際碳權市場提供了多樣化的減排專案類型和碳權產品,如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CDM)下的核證減排量(CER)、黃金標準(Gold Standard, GS)、碳驗證標準(Verified Carbon Standard, VCS)等。企業可以根據自身需求,選擇合適的國際碳權產品進行購買。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台灣現行法規,台灣企業購買的國際碳權目前還不能直接用於抵銷台灣本地的碳排放義務,但可以用於企業自願性減碳或應對出口市場的碳關稅等用途。選擇自行在國際碳市場上購買碳權,如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下的核證減排量(CDM)、黃金標準(GS)、碳驗證標準(VCS)等。但這存在價格波動、項目品質、政策變動、法規限制和交易對手等風險。企業需全面評估風險,制定管理策略,可尋求專業機構協助。目前台灣法規暫不允許企業使用國際碳權直接抵銷本地碳排放義務。隨著台灣碳市場發展和國際接軌,未來有望提供更多元、便捷的碳權交易和風險管理工具,減輕企業參與國際碳市場的風險壓力。但自行購買國際碳權能否抵換歐盟碳關稅,仍需視台灣與歐盟碳市場能否建立互認機制而定。
如表4國內碳交易與企業個別取得碳權,分別就兩種碳交易的方式進行比較,在這兩種碳交易方式中,台灣碳交易所的角色主要體現在第一種方式,即為台灣本地碳市場提供交易平台和相關服務。隨著台灣強制性碳交易市場的建立,台灣碳交易所將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為受管制企業提供配額交易服務,促進碳市場的流動性和價格發現功能。
對於第二種方式,即企業自行購買國際碳權,台灣碳交易所的作用相對有限。不過,隨著台灣碳市場的發展,未來台灣碳交易所有可能逐步與國際碳市場實現鏈接,為台灣企業提供更便捷的國際碳權交易渠道。在台灣最新的碳權交易法規框架下,台灣碳交易所將在台灣強制性和自願性碳市場中發揮核心作用,為企業提供完善的碳權交易服務。同時,隨著台灣碳市場的成熟和國際鏈接的深化,台灣企業參與碳交易的選擇將更加多元化,有助於企業更好地管理碳風險,實現減碳目標。
與股票交易相比,如表5碳權交易碳權交易與股票交易的分別,在以下方面存在顯著差異碳權交易的標的是溫室氣體排放權,其價值基於減排的環境效益,深受減排目標、碳定價等氣候政策影響,價格易受政策變動影響。相比之下,股票交易的標的是企業所有權,價值取決於企業的盈利能力和成長性,更多受經濟政策和市場因素影響,價格更多反映了企業基本面。碳權交易面臨政策變動、項目品質、國際市場連結等特有風險,而股票交易主要面臨企業經營、行業週期、市場波動等風險,兩者風險來源和影響因素存在差異。企業參與碳權交易主要為履行減排義務、管理碳風險、獲取環境收益,而買賣股票的目的主要是分享企業利潤、獲取資本增值。此外,碳權市場起步較晚,市場規模和流動性相對有限,而股票市場已高度成熟,交易活躍,投資者廣泛。
四、碳權交易中心:台灣掌握亞太碳金融的新機遇
碳權交易是企業實現節能減碳和應對氣候變遷的重要工具。透過參與碳交易為企業提供了經濟誘因,鼓勵企業主動採取節能減碳措施。通過出售剩餘的碳排放額度,企業可以獲得額外收入,用於抵銷減碳成本或投資節能技術。這有助於加速企業的能源轉型,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化石燃料依賴。通過購買碳排放額度,企業可以對沖未來碳價上漲或極端氣候事件導致的運營風險和財務損失。企業參與碳交易還可以促進企業之間的合作與創新,加速氣候變遷解決方案的推廣。
面對碳交易的巨大機遇,台灣應當探討發展成為亞洲碳權交易中心的可能性,台灣成立亞洲碳權中心從優勢來看,台灣擁有完善的金融基礎設施,在銀行、保險、證券等領域積累了豐富的市場運作和監管經驗,這為發展碳金融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基礎。台灣在供應鏈上如半導體、電子、資通訊等高科技領域具有全球競爭優勢,在智慧城市、能源管理、碳追蹤等方面的技術應用經驗豐富,有利於打造高效、透明、可信度高的碳市場基礎設施。且台灣地處亞太地區樞紐,與周邊主要經濟體貿易往來密切,有利於吸引區域內企業和投資者參與碳交易,推動區域碳市場的整合與發展。當然,台灣在建設亞太碳權交易中心的道路上,也面臨一些挑戰和制約。一方面,與其他亞洲金融中心相比,台灣金融市場規模相對較小,國際投資者參與度偏低,這可能影響碳市場的交易活躍度和定價效率。另一方面,由於複雜的政治因素,台灣在國際社會的正式代表性和話語權有限,在氣候變化領域的國際參與度相對較低,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台灣碳市場的國際認可度和影響力。
但在面對供應鏈的壓力下,台灣藉由碳權交易中心的成立,為亞太地區供應鏈風險建構的新平台。企業可以透過購買碳額度,提前鎖定未來排放成本,避免碳價上漲的風險;也可以透過參與財務碳交易,對沖氣候極端可能對生產營運的損失。供應鏈企業識別氣候風險、開發碳產品提供諮詢服務,進一步提升區域供應鏈的氣候專業敏感度。碳交易中心的區域輻射效應,將顯著提升台灣企業參與區域乃至全球市場競爭的綠色門戶。排放數據將成為進入國際供應鏈的基本要求。
台灣具備成為亞太碳權交易中心的獨特優勢,擁有完善的金融基礎設施、高科技供應鏈競爭力以及區域樞紐的優勢,有利於推動區域碳權交易中心的一體化的發展。在碳關稅的壓力下低碳供應鏈將成為參與全球市場的關鍵,台灣應開放創新姿態,積極佈局以碳交易生態,深化區域合作,以實際行動為經濟注入新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