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筆記 話術攻防 投資型保單的迷思(二)
對保險公司而言,如何讓業績好看,又沒有增資壓力,答案之一,就是銷售投資型保單,而投資型保單也如同保險公司所預期的熱賣,對客戶而言買一張有投資報酬又有保險保障的投資型保單,讓他們進可攻退可守,對保險公司而言,保戶自負投資盈虧,保險公司只要設計更多的內容複雜或包裝眾多的特色或功能的投資型保單,來招攬更多的保戶購買投資型保單,就能坐在家中穩穩收錢,只要賣得越多,業績就越好,不像壽險或醫療類險會有判賠或理賠爭議,當然保險公司就有較強的誘因推廣投資型保單。
只要你翻開投資型保單的宣傳單,就會發現密密麻麻的給付內容、各項費用、投保條件,甚至打出投信公司名號,主打專業團隊操作等種種特色,但隨著業績越好,投資型保單相關的爭議也不少,而近年保險爭議性最大的,也就是投資型保單,投資型保單的眉角真的不少,讓我們繼續更深入的探討。
投資型保單的分離帳戶是甚麼?
傳統保險保戶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其功能是承擔死亡風險,會與保險公司的資產放在同個「一般帳戶」中,所以一旦保險公司有任何糾紛或倒閉疑慮的話,保護的權益可能會受到傷害。
保險公司會將傳統保險保戶所繳交之危險保費,用以進行投資管理操作,藉此為保險公司本身創造獲利,並使保戶之保單價值有所增長,而壽險保費之投資風險,由保險公司負責承擔
投資型保險商品是一種結合投資與保險的保險商品,同時具有保障與投資的雙重功能,它的特色之一就是「分離帳戶」,分離帳戶為投資型保險中專為投資所設立的獨立帳戶為保戶所有,保戶可自由選擇投資工具並直接分享投資績效,也即保險法146條所稱的「專設帳簿」,將保險公司資產與投資型商品保戶投資基金的資產分離,專設帳簿中的資產不受保險公司債權人的請求權,保戶的投資更有安全性。
所以分離帳戶的帳戶價值是屬於保戶的權益,分離帳戶內價值的維繫也自然成為保戶的責任,而保戶有權自由運用屬於保戶的帳戶價值,但一旦帳戶價值無法支付保險額度所產生的危險保費,投資型保單也會因此失效。
分離帳戶的架構
圖片來源:今周刊
保單帳戶價值
前面圖片說明中的「保單帳戶價值」就是保戶的分離帳戶中,已投資部分的總價值 (投資標的的價值總和) 與尚未投資部分的總價值 (尚未投資的淨保險費本金加利息) 的加總,保單帳戶價值又是根據投資標的績效而定,因此保單的價值也會隨之變動,所以如前提及的,保單帳戶價值無法支付保險額度所產生的危險保費,投資型保單會因此失效,假如保戶不想投資,只想維持保單效用的話,最起碼也要繳納到足額的危險保費,投資型保單也可做保單借款,可借款金額約為保單帳戶價值的6到7成左右,但實際借款額度還是得依照商品種類與保單條款而定。
如同 我在保險筆記 話術攻防 投資型保單的迷思(一) 提到的,保險相關的術語多且雜,失之毫釐差之千里,有個跟保單帳戶價值很類似的名詞「保單價值準備金」,人們常搞不清楚。
保單價值準備金
保單價值準備金,一般也稱為「保價金」,可視為保單的帳戶價值金,傳統性保單如終身壽險、年金保險、養老險等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在保戶繳交當期保險費扣除附加費用及可能的保險成本後,即按宣告利率或預定利率累積或增值,具有保單價值準備金的保單可申請保單借款,而傳統型保險保單的可借款金額為保單價值準備金的8到9成。
投資型保險的甲型和乙型是甚麼?
投資型保險的人壽保險保單按金管保壽字第1090414558號,其身故理賠給付,分為甲型與乙型兩種型態,大多數是變額萬能壽險。
因為符合金管會的監督,保險公司會透過電腦系統,幫客戶計算每日的保單障戶價值,一旦保戶死亡給付金額低於規定,就會要求保戶多繳一些危險保費,保戶可能會因為需要類繁地繳費而倍感困擾,所以,市場上就有少數保險公司推出了A型與B型的兩種給付方式,提供給保戶選擇,而C型與D型分別對應的是原本的甲型與乙型。
甲型:
其身故保險金,係指保單上載明之投保金額與保單帳戶價值加計當次預定投資保費金額兩者之較大值,如契約保險金為一百萬,投資帳戶價值為兩百萬,則身故保險金會取較高的保單價值兩百萬,反之,若投資帳戶價值只剩五十萬,則會取較高的契約保險金一百萬,做為身故保險金。
乙型:
其身故保險金,係指保單上載明之投保金額與保單帳戶價值兩者之和,例如契約保險金為一百萬,投資帳戶價值為兩百萬,則身故保險金為兩者加總,共三百萬。
保險公司在設計投資型保單為甲乙兩種形式,就是在被保險人年輕的時候,採用乙型,增加保額,而年紀年長時,而資產已經累積到一定的程度,也無保障需求時,便可轉成甲型,假如保額低於保單帳戶價值,免收危險保費,當然實質上的淨危險保額也是零,也就沒有任何保障,變額萬能壽險的的性質有點像是定期壽險加上基金,而非終身壽險加上基金。
有些保險業務員會拿變額萬能壽險跟昂貴的終身壽險比較,遊說保戶變額萬能壽險便宜的假象,此外,業務員可能會讓保戶意會到保單免健康告知、免體檢、保證承保,因為保險公司,已經將投資風險全部移轉給保戶,而保戶未來能領取到的死亡保險金,完全取決於保戶的投資績效而定,如果保險金額不足的話,保戶也要支付一筆危險保費成本,保險公司等於完全不須承擔保戶死亡給付的任何風險,所以在核保上會相對寬鬆。
危險保費對於年輕的被保險人來講是很便宜的,因投資型保單的危險保費是採自然費率,保戶愈年輕危險保費愈便宜,年齡愈長、危險係數愈高,保費也愈貴,以一個三十八歲男性為例,危險係數是1.97,保額五百萬元,一年保費約1萬1820元,到了五十八歲時,危險係數就達11.64,每年從保單帳戶扣收的危險保費會增加至七萬元,六十八歲則為十五萬六千元、七十八歲甚至高達三十八萬二千元,多數的保戶對此並無概念。
就因為許多老年人過去所買的投資型保單消費糾紛大增,經金管會研議後,2020年9月起,保險業者銷售投資型保單給高齡客戶,從70歲下修為65歲,銷售過程都要全程錄音錄影,且銷售投資型保單的需評估適當性客戶年齡門檻,也一併下修到65歲,為的就是避免保險公司利用話術招攬年長保戶,除非年長保戶已經被明確告知,也接受了。
心得
我自己也不推薦親朋好友買投資型保單,為什麼呢? 雖然投資型保單兼具投資與壽險的功能,似乎是進可攻,退可守,但可以投資歸投資,保險歸保險會比較簡單,就像2008年金融海嘯的元凶之一的連動債,就是個包裝複雜的金融商品,對金融機關是個很好的商品,在景氣好時,買連動債商品都是笑嘻嘻的,因為帳面金額都是正的,但當景氣不好時,對一個只是聽從金融機構理專的建議而購買該金融商品的人,就像是一場惡夢。
我對投資型保單已經算是略有了解,但我選擇不碰,身邊也是有些親友來找我詢問如何處理已經承保一段時間的投資型保單,當他們來詢問時,都是已經是跟保險公司有所爭議時,而當我聽完幾個親友關於當初他們買投資型保單的故事後,我發覺我也不能做甚麼事,只能給些建議罷了,但他們接不接受我的建議,則是另一個故事了,我只能說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要對自己的選擇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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